Section § 761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本条文内提供的任何定义均用于解释该法案中的术语,除非有明确的例外规定或隐含的例外情况。

Section § 7611.1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定义了术语“法案”,特指《墓地和殡葬管理局法案》。

“Act”系指《墓地和殡葬管理局法案》。

Section § 7611.2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墓地经纪人”定义为从事销售、购买或管理与墓地财产或安葬服务相关交易的人,这些交易并非偶尔为之,而是作为其持续业务的一部分,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

Section § 7611.3

Explanation
墓地销售员是指受雇于墓地经纪人,从事销售、宣传、购买、租赁或协商墓地财产或安葬服务等活动的人,但偶尔销售除外。此人可以为自己或代表他人进行这些活动。

Section § 7611.4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墓地经理”的职责。基本上,它包括任何参与运营持牌墓地的人员,这意味着负责墓地维护、安葬人类遗骸以及保持墓地财产的良好保存和美观。该条文还指出,如果根据另一特定条款(7637.1)获得许可,墓地经理的职责还包括另一条款(7637.2)中列出的额外活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4(a) “墓地经理”是指从事、进行或自称从事涉及或附带以下活动的个人:维护、运营或改善根据本章许可的墓地,安葬人类遗骸,以及照管、保存和美化墓地财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4(b) 对于根据第7637.1条获得许可的人员,“墓地经理”是指从事、进行或自称从事涉及或附带以下活动的个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4(b)(1) 维护、运营或改善根据本章许可的墓地。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4(b)(2) 安葬人类遗骸。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4(b)(3) 照管、保存和美化墓地财产。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4(b)(4) 第7637.2条所述的活动。

Section § 7611.5

Explanation

火葬场经理是指经营或管理火葬场的人,包括处理与火化人类遗骸相关的任务。

“火葬场经理”是指从事或管理、或自称从事本章许可的火葬场的维护或运营所涉及或附带的活动,以及火化人类遗骸的人。

Section § 7611.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健康与安全法典》特定部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法。

Section § 7611.7

Explanation
“墓地持证人”这个词指的是任何被官方认可为墓地经纪人、墓地销售员或墓地经理的人。
“墓地持证人”指任何墓地经纪人、墓地销售员或墓地经理。

Section § 7611.8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火葬场执照持有人”定义为根据与火葬场相关的特定条款获得许可的任何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就纪律处分而言,这些执照持有人被视为墓地执照持有人。

Section § 761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火化遗骸处理者”定义为为自己或他人,在陆地或海上撒播或提供撒播火化遗骸或水解遗骸的人。

请注意,此定义仅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有效,之后将被废止。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9(a) “火化遗骸处理者”是指为自己或他人,通过在陆地或海上撒播的方式,处置或提供处置火化遗骸或水解遗骸的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9(b) 本节仅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7611.9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骨灰处置者”为任何处理处置人体骨灰或水解遗骸的人,无论是通过在陆地或海上撒播,还是通过将它们融入土壤。这项规定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9(a) “骨灰处置者”是指为本人或他人,通过在陆地或海上撒播的方式处置或提供处置火化后的人体遗骸或水解后的人体遗骸的人。 “骨灰处置者”还包括为本人或他人,将减少后的人体遗骸融入土壤中,或提供融入土壤服务的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9(b) 本节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7611.10

Explanation

“永久护理”或“捐赠护理”是指旨在涵盖一般和特定维护或护理需求的资金。

“永久护理”或“捐赠护理”应包括一般护理基金和专项护理基金。

Section § 7611.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什么是“许可水解设施”,并将其与公墓许可证关联起来,以便进行纪律处分。简单来说,它指的是那些被官方允许进行水解(一种替代火化的遗体处理方式)的企业或个人。这些设施将受到与公墓类似的纪律处分。该法律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12(a) “许可水解设施”指根据第2.7条(自第7639节起)获得许可的公司、合伙企业或自然人。许可水解设施应被视为公墓持证人,用于根据第6条(自第7686节起)进行的纪律处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1.12(b) 本节应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76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偶发销售”定义为墓地财产的一次性销售,这种财产并非为了再次出售或盈利而购买的。它明确指出,如果你频繁地销售或转售这些财产,你就会被视为在从事这些财产的交易业务,这种情况不属于本定义范畴。

“偶发销售”是指并非为转售或投机目的而取得或持有的墓地财产的销售,但前提是该销售不属于一系列销售,而该系列销售在数量、范围和性质上足以构成从事销售、转售或为投机目的持有墓地财产的业务。

Section § 7612.1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公墓”定义为由市、县或公共墓地管理区拥有和运营的墓地。
“公墓”指的是由市、县、市县或公共墓地管理区拥有和运营的墓地。

Section § 761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某些墓地不受本条规定约束的具体例外情况。

这些例外包括宗教组织和教堂、公墓,以及一些在特定日期之前设立的小型私人或兄弟会墓园。

但是,如果这些墓地收取护理押金或设立安葬信托,它们必须遵守某些规定。

本条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2(a) 宗教公司、教堂、宗教社团或教派,负责管理任何教堂、宗教社团或教派世俗财产的独资法人,或由其中任何一方组织、控制和运营的任何墓地。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2(b) 公墓。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2(c) 任何面积不超过10英亩、设立于1939年9月19日之前的私人或兄弟会墓园;但是,(1)   这些墓地应受本法案中墓地经纪条款的约束,并且 (2)   如果任何墓地收取护理、维护或美化押金,或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8775条设立用于安葬目的的信托,则应受本法案所有条款的约束,包括在葬礼或火化时及与此相关的殡葬服务,例如殡仪馆服务、火化服务或其他商品或服务。

Section § 761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局在网上公布其监管的墓地的具体信息。他们需要公布墓地的名称、所有者的姓名、所有者的营业地址以及墓地的实际位置。

该局应当在其互联网网站上披露受其管辖的每个墓地的相关信息。除第27条要求的信息外,该局还应当披露每个墓地所有者的姓名、墓地的名称、墓地所有者的营业地址以及墓地的实际地址。

Section § 761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制定规定,以维护捐赠护理墓地,从而保护消费者。这些规定将根据墓地的大小、位置和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并且必须考虑可用于维护的资金。这些标准不能取代任何现有的更高护理标准。

Section § 7612.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过去10年内曾有专业执照或注册被吊销、暂停、处于缓刑期或放弃,并且想在墓地、火葬场或墓地经纪公司工作,您必须使用特定表格告知您的潜在雇主。雇主必须在30天内通知相关管理局,否则可能面临警告,除非他们被您提供的虚假信息误导。如果您未能披露或在表格上撒谎,您可能会面临纪律处分或被拒绝未来的执照。这项规定也适用于您曾是执照被吊销公司的所有者或高级职员的情况。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5(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5(a)(1) 任何持有或曾持有、或被列名于管理局管辖下的任何执照或注册的人,如果在紧接的过去10年内,其执照或注册曾被吊销、暂停、处于缓刑期,或根据约定决定而放弃,并且以任何身份受雇于或寻求受雇于持牌墓地、持牌火葬场或持牌墓地经纪人,则应当告知持牌墓地经理、持牌火葬场经理或持牌墓地经纪人该吊销、暂停、缓刑或放弃的情况。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5(a)(2) 受本款约束的人,应当在申请就业时通过填写管理局提供的表格,告知持牌墓地经理、持牌火葬场经理或持牌墓地经纪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5(b) 根据 (a) 款被告知的墓地经理、火葬场经理或墓地经纪人,应当在被告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表格通知管理局。墓地经理、火葬场经理或墓地经纪人未能通知管理局的,将构成警告的理由。如果墓地经理、火葬场经理或墓地经纪人未能通知管理局是由于雇员作出的虚假陈述,则其不应受到警告。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5(c) 任何根据 (a) 款要求通知墓地经理、火葬场经理或墓地经纪人但未能做到或在所需表格上作出虚假陈述的人,如果该人是管理局的持证人,则应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该未能通知或虚假陈述将构成根据第480条拒绝颁发执照的理由。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5(d) 就 (a) 款而言,“被列名于”一词适用于在某实体根据该法案被吊销、暂停、处于缓刑期或放弃执照或注册时,该实体的所有者、合伙人或公司高级职员。

Section § 7612.6

Explanation

加州的墓地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详细说明墓地空间的销售情况以及捐赠护理基金的处理方式。这份报告须经墓地高级官员核实,应包含与这些基金相关的投资和交易信息。报告还必须附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以确保准确性。如有需要,可以申请最多九个月的报告提交延期。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a) 各墓地管理机构应每年在6月1日或之前,或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但须经管理局根据第7612.7条规定批准),向管理局提交一份由管理局规定的书面报告,载明以下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a)(1) 按照规定表格中列出的特定时期,在捐赠护理下出售或处置的墓地空间(平方英尺)的数量以及墓穴和壁龛的数量。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a)(2) 按照特定时期,收取并存入普通和专项捐赠护理基金的金额,并按墓穴、壁龛和墓地空间的金额划分,可由墓地管理机构选择按权责发生制或现金制列示。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a)(3) 一份单独列示的报表,显示投入到法律授权的各项投资中的普通和专项捐赠护理基金总额,以及未投资的库存现金金额,该报表应真实反映基金的财务状况。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a)(4) 一份单独列示专项捐赠护理基金所投资的地点、描述和性质的报表。该报表应显示捐赠护理基金中持有的任何证券的估值,估值应按照第7614.7条规定进行。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a)(5) 一份显示公司或其任何高级职员、雇员或股东与捐赠护理基金受托人之间就这些捐赠护理基金进行的交易的报表。该报表应显示交易日期、金额,并应包含这些交易理由的说明。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b) 该报告应由墓地公司的总裁或副总裁以及另一名高级职员核实。根据(a)款第(2)、(3)、(4)和(5)项提交的信息应附带一份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应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由注册会计师或公共会计师签署,并涉及捐赠护理基金和专项护理基金。审计范围应包括对捐赠护理基金和专项护理基金的通用财务报表的检查、审查和审计,其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和基金余额变动表。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6(c) 如果墓地管理机构在报告到期日之前提交书面请求,管理局可酌情批准延期,最多可延长九个月提交报告。

Section § 7612.7

Explanation
如果墓地希望更改其永久护理基金的报告方式,无论是从日历年度改为财政年度,还是反之,都必须在年底前向相关管理局提交请求。管理局可以批准此更改,但报告涵盖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Section § 761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管理捐赠护理基金的受托人姓名必须包含在报告中。如果受托人发生变更,该变更必须在30天内报告给相关管理局。

报告应载明捐赠护理基金受托人或多名受托人的姓名。任何受托人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后30天内向管理局报告。

Section § 761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墓地管理机构的年度审计报告对公众开放。这些报告应送交管理局,并且必须在墓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于正常工作时间供公众查阅。如果墓地所在县没有办事处,则应向县文员提交一份副本供公众查阅。

Section § 7612.10

Explanation

如果墓地管理机构未能按时提交其要求的报告,他们可能会被处以每月最高 ($400) 美元、最长五个月的罚款。这项罚款是根据法规设定的,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支付。如果提出豁免或减免罚款的请求,也应在该时间范围内提交,并附上请求的理由。如果理由充分,管理局可以决定豁免或减免罚款。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0(a) 任何墓地管理机构,如果未能在第7612.6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告,管理局可对其处以罚款,金额每月不超过四百美元 ($400),最长可达五个月。罚款金额应根据《行政程序法》 (Chapter 3.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1340) of Part 1 of Division 3 of Title 2 of the Government Code) 的规定通过法规确定。未能在收到书面罚款通知后15天内支付罚款,或者在及时提交了豁免或减免罚款的请求的情况下,未能在收到管理局就该事项的决定书面通知后15天内支付,将构成纪律处分的原因。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0(b) 墓地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提交书面请求,要求豁免或减免罚款。该请求应在上述规定的罚款支付时间内盖上邮戳,并应附有说明请求正当理由的声明。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0(c) 在及时提出请求且管理局酌情认定墓地管理机构已充分证明豁免或减免的正当理由时,管理局可以豁免或减免罚款。

Section § 7612.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机构研究墓地捐赠护理基金是否足以应对未来的维护。墓地必须在2028年1月1日之前报告详细的土地和销售信息,包括何时开始收取护理费、已售和未售土地的面积,以及为护理基金做出贡献的墓穴。该机构必须在2029年1月1日之前向立法机关提交其研究结果。这项法律将于2033年1月1日失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a) 局应进行一项研究,以获取信息来确定每个被许可人墓地的捐赠护理基金水平是否足以支付未来维护费用。局还应审查持牌墓地此前根据本章报告的捐赠护理基金水平。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 为(a)款所要求的报告之目的,每个持牌墓地管理机构应在2028年1月1日或之前向局提供以下信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1) 墓地建立的年份。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2) 墓地已开发和未开发土地的总面积(英亩)。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3) 已出售用于安葬的已开发墓地财产总面积(英亩),包括预售。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4) 已出售用于安葬的土地总面积(英亩),其中包含已收取捐赠护理费用的墓穴。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5) 剩余待售的已开发墓地财产总面积(英亩)。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6) 剩余待售的未开发墓地财产总面积(英亩)。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7) 墓地开始收取捐赠护理费用的年份。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8) 墓地已出售用于安葬的墓穴总数,包括预售。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9) 在墓地已出售用于安葬的墓穴总数中,已为墓地的捐赠护理基金做出贡献的墓穴总数。
(10)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10) 所有已开发土地中剩余待售的安葬墓穴数量。
(1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b)(11) 在已知范围内,未开发土地中剩余待售的安葬墓穴数量。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c) 局应在2029年1月1日之前向立法机关的相应政策委员会报告其调查结果和建议。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d)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d)(1) 根据(b)款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1(d)(2) 根据《政府法典》第10231.5条,本条于2033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7612.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2027年7月1日前成立一个工作组,探讨加州废弃公墓的维护和照管方法。该工作组将包括来自公墓行业、县政府和其他相关方的人员。他们将考虑由县政府接管这些废弃公墓。一份详细说明这些讨论和任何提案的报告必须在2028年1月1日前提交给立法机构。这项法律是临时性的,将于2029年1月1日失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2(a) 在2027年7月1日或之前,管理局应召集一个工作组,由公墓行业、县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代表组成,讨论确保废弃公墓持续护理、维护和美化的方案,包括要求县政府对其辖区内废弃公墓承担责任的可能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2(b) 根据《政府法典》第9795条,管理局应不迟于2028年1月1日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总结工作组的讨论情况,并附上任何建议。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2.12(c) 本节仅在2029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76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管理局必须审查相关报告,以确保捐赠护理基金在资金收取额度和投资方式上,都符合健康与安全法律的规定。
管理局应审查向其提交的报告,以确保其符合《健康与安全法典》关于所收取的捐赠护理基金金额以及这些基金投资方式的要求。

Section § 761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政府的管理局需要定期检查墓地管理机构所管理的捐赠护理基金。管理局至少每五年检查一次,但如果墓地未能提交报告、会计师提出疑虑,或者有关于财务不当行为的有效投诉,则会更频繁地检查。如果管理局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错误,并且检查时间超过一天,墓地可能需要承担检查费用。

管理局应检查墓地管理机构的捐赠护理基金: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a) 只要其认为必要,且至少每五年一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b) 只要负责捐赠护理基金的墓地管理机构未能提交本条规定的报告。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c) 只要会计师或审计师对由在该州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编制并签署、且根据第7612.6节编制的报告的认证提出保留意见。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d) 只要管理局收到有效投诉,指控该机构存在财务不当行为或玩忽职守。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e) 根据(b)或(c)款进行的检查的合理且必要费用应由墓地管理机构支付。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f) 经局长或其指定人员签署的实际费用核证副本,或在无法获得实际费用时的善意估算费用,应作为检查合理且必要费用的初步证据。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g) 根据(a)款进行的检查的实际和必要费用,在管理局的酌情决定下,应由墓地管理机构支付,只要检查需要超过一天,并且继续检查的必要性与捐赠护理基金管理中已发现的遗漏和错误直接相关。

Section § 7613.2

Explanation

如果墓地经营者不支付规定的检查费用,州政府将不允许其运营,并且任何现有许可证将被吊销。收取的费用将进入一个用于墓地和殡葬服务的政府基金。这项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2(a) 如果任何墓地管理机构拒绝支付此类费用,管理局应拒绝向其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应吊销任何现有的经营许可证。管理局收取的所有检查费用应缴入州金库,存入墓地和殡葬基金账户。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2(b) 本条规定应于2016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761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负责检查的机构有权查阅和审查与墓地信托基金相关的账簿和记录,包括这些基金的募集、投资情况,以及有多少墓穴、墓室和壁龛处于捐赠护理之下。他们会检查信托基金的状况、投资情况,以及墓地公司是否遵守了与这些基金相关的法律。如果该机构要求提供信托基金收入如何支出的证明,而墓地管理机构不配合,那么该机构就可以查阅相关记录,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3(a) 在进行检查时,该局: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3(a)(1) 应可自由查阅与信托基金、其募集和投资以及在捐赠护理下的墓穴、墓室和壁龛数量相关的账簿和记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3(a)(2) 应检查和审查信托基金,以确定其状况和投资的存在性。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3(a)(3) 应查明墓地公司是否遵守了所有适用于信托基金的法律。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3(b) 经该局要求,墓地管理机构应提供记录以证实信托基金收入的支出。如果墓地管理机构未能合理遵守此要求,该局可以查阅墓地管理机构的账簿、记录和账户,以查明是否遵守了适用法律。

Section § 761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经认证为墓地管理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LLC)提供某些专业墓地和殡葬服务的相关要求。此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雇用持证专业人员,如墓地经纪人和殡仪总监。它们需要具备财务担保,以应对与员工行为相关的潜在索赔。这种担保可以是保险、财务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成员的担保,或对足够净资产的核实。保险或财务储备的金额必须在一百万到五百万美元之间,具体取决于持证员工的数量。此外,如果公司解散,必须在最长三年内维持保险覆盖。法律允许这些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这些方法的不同组合来满足担保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a) 受 (b) 款约束,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7018 条经认证为墓地管理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雇用一名或多名持证人员,提供持证墓地经纪人、墓地销售人员、墓地经理、殡仪总监、防腐师、火葬场持证人以及根据本法典获得许可的任何其他人员的服务,以提供与墓地和殡葬相关的服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 在认证时,以及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墓地管理机构进行州内业务的所有期间,该公司应被要求为其面临的索赔提供担保,这些索赔基于其 (a) 款所述持证员工的行为、错误或疏忽,具体方式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组合: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1)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1)(A) 维持一份或多份保险单,以应对法律对其施加的因索赔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对于雇用五名或更少持证人员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保险单或多份保险单的累计责任总限额不得少于一百万美元 ($1,000,000);对于雇用超过五名持证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每增加一名持证人应额外购买十万美元 ($100,000) 的保险,但最高保险金额在任何一个指定期间内无需超过五百万美元 ($5,000,000),并减去本款所述用于辩护、和解或解除索赔的金额。该保险单或多份保险单可以按索赔发生制或事故发生制签发,并应涵盖: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1)(A)(i) 对于索赔发生制保单,在指定期间内首次提出的索赔。
(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1)(A)(ii) 对于事故发生制保单,在指定期间内发生的事故。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1)(A)(B) 就本款而言,“指定期间”指保单年度或保单中任何其他不超过 12 个月的指定期间。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1)(A)(C) 因根据保单支付的与适用于指定期间的索赔的和解、解除或辩护相关的金额而导致的累计责任限额的减损或用尽,不应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指定期间购买额外的保险。该保险单或多份保险单可以采用商业保险市场中合理可得的形式,并可能受制于此类保单中通常包含的条款、条件、除外责任和批注。根据本款维持的一份或多份保险单可能受制于免赔额或自留额。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4(b)(1)(A)(D) 在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和清算时,该公司应就根据本款当时维持的任何保险单或多份保险单,在遵守本款所需的最高累计责任限额内,维持或获得延长报告期批注或等效条款,期限至少三年,如果保险公司合理可提供。

Section § 761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获得许可从事墓地或殡葬工作的人,例如墓地经理或殡仪总监,不得拥有经营墓地的公司的所有权。如果他们拥有,该公司将违法,其成员将对任何错误或问题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如果持证人员确实拥有此类公司的一部分,则该墓地管理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将被暂停,直到该人员放弃其所有权或执照。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5(a) 根据本法典获得许可的墓地经纪人、墓地销售员、墓地经理、殡仪总监、防腐师、火葬场持证人,或经许可提供与墓地和殡葬相关服务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成员在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7018条被认证为墓地管理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任何所有权权益。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5(b)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接纳分部(a)所述的持证人员作为拥有所有权权益的成员,则该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被视为违反《公司法典》第17701.04条分部(e)的规定,且其成员应被视为合伙人,对因分部(a)所述的任何持证人员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行为、错误或遗漏而提出的索赔承担连带责任。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5(c) 如果管理局认定分部(a)所述的持证墓地经纪人、墓地销售员、墓地经理、殡仪总监、防腐师、火葬场持证人,或经许可提供与墓地和殡葬相关服务的其他人员,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成员所有权权益,管理局应暂停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证书。管理局仅在发现该持证墓地经纪人、墓地销售员、墓地经理、殡仪总监、防腐师、火葬场持证人,或经许可提供与墓地和殡葬相关服务的其他人员已放弃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所有权权益,或已自愿交出其执照后,方可恢复该授权证书。

Section § 761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管理局要求与捐赠护理基金相关的人员宣誓并回答有关该基金的问题。这些询问将在管理该基金的主要办公室私下进行。

管理局可以主持宣誓并对任何与捐赠护理基金相关的人员进行宣誓质询。该质询应在负责捐赠护理基金的个人或机构的主要办公地点进行,且应为非公开的。

Section § 761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检查或报告显示公墓公司自1939年以来未能按照要求向其捐赠护理基金存入足够的资金,它们就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定。如果资金不足,它们必须遵守《健康与安全法典》的某些条款。

如果管理局进行的任何检查或向其提交的任何报告显示,自1939年9月19日以来,捐赠护理基金中未按《健康与安全法典》的要求收取和存入最低金额,则管理局应要求公墓公司遵守《健康与安全法典》第8743条和第8744条。

Section § 761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管理局发现永久护理基金的投资不符合《健康与安全法典》的规定,他们必须发出书面命令来纠正。根据不当投资发生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至少30天到两年不等的期限内,正确地重新投资这笔钱。管理局可以选择延长这个截止日期。

Section § 7613.9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负责管理墓地永久护理基金的墓地管理机构被管理局发现存在疏忽或违规行为,法院可以将这些基金的管理权移交给管理局。这包括拒绝接受检查、未能纠正投资问题或处于危险状况等情况。管理局将负责管理这些基金,直到证明该墓地管理机构能够再次负责任地接管管理为止。
永久护理基金负责机构的墓地管理机构主要办事处所在县的高等法院,在管理局提交经核实的申请,显示存在下文列举的任何下列情况时,应发布命令,将墓地管理机构的任何永久护理基金的所有权授予管理局,并指示管理局立即接管所有必要的账簿、记录、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以及资产,并作为财产管理人,管理该永久护理基金,或管理局认为适当的其中一部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9(a) 墓地管理机构拒绝将其账簿、文件、账户或事务提交管理局进行合理检查。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9(b) 墓地管理机构忽视遵守管理局的命令,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弥补其永久护理基金投资中的任何不足。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9(c) 经检查发现,墓地管理机构的状况使其对永久护理基金的进一步管理将对其成员、墓地持有人或公众造成危险。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9(d) 墓地管理机构违反了其公司章程或州的任何法律。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9(e) 墓地管理机构的任何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受雇人拒绝就其永久护理基金宣誓作证。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9(f) 任何人贪污或以其他方式非法挪用了墓地管理机构的任何永久护理基金。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9(g) 该命令应继续有效,直至管理局或墓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充分听证后,法院认为命令的理由不存在或已消除,且墓地管理机构可以适当恢复对其财产的所有权和占有以及对其永久护理基金的管理。

Section § 7613.1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合理怀疑墓地的捐赠基金管理不善或可能面临损失,管理局可以迅速介入,无需事先通知或法院批准,即可接管这些基金及相关文件。这是为了防止进一步的损害。任何在管理局介入后拒绝交出这些文件的人,可能面临最高 (1,000) 美元的罚款,或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当根据第 (7613.1) 条经核实请愿书提出指控时,或当管理局通过自身调查确定有合理理由相信第 (7613.9) 条规定的任何条件存在,或除非管理局立即采取行动,否则墓地管理机构的捐赠护理基金已遭受或可能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和损害时,管理局可在不发出通知且未向法院申请任何命令的情况下,接管墓地管理机构的捐赠护理基金及其相关的账簿、记录和账户,并保留占有权,但须服从法院的命令。任何持有并拒绝交付管理局已发出扣押令的墓地管理机构的任何资产、账簿或记录的人,均犯有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Section § 7613.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墓地的营业执照被取消、交回或吊销,其永久护理基金和财产将如何处理。90天后,管理局将接管这些基金和资产,指定一家银行或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并担任财产管理人。但是,如果墓地在90天内变更了所有权,则此程序不适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1(a) 尽管有第7613.9条和第7613.10条的规定,在营业执照被取消、交回或吊销90天后,管理局应取得墓地管理机构的任何永久护理基金的所有权,占有所有必要的账簿、记录、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以及资产,并作为永久护理基金管理的财产管理人,其方式应符合《健康与安全法典》第八部第三章第五节第二条(自第8725条开始)的规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1(b) 管理局应指定一家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永久护理基金的唯一受托人,该银行或信托公司须根据《金融法典》第一部(自第99条开始)的规定获授权从事信托业务。尽管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8733条的规定,支付给管理局指定的银行或信托公司的金额可以超过永久护理基金、特别护理基金或两者净收入的5%。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3.11(c) 如果墓地的所有权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8585条的规定在营业执照被取消、交回或吊销90天内进行转让,则本条不适用。

Section § 7614

Explanation
如果市或县因健康、安全或福利问题需要照管墓地,且该墓地的经营许可证已被吊销或过期,它们可以获得费用报销。这笔报销将来自该墓地特定捐赠护理基金中的任何可用收入。市政府可以根据地方规定或一般权力采取行动,并且在采取行动时,它们受到某些诉讼的保护。

Section § 761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执法部门,例如县警长和市警察,在管理局根据特定法律程序扣押物品时提供帮助。如果管理局请求协助,这些警官必须提供支持,以执行和强制实施该扣押。

Section § 7614.2

Explanation
在根据第7613.10条进行扣押后,该局必须立即按照第7613.9条的规定启动法律程序。

Section § 761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该局负责管理根据特定条款收取的资金。该局可以将这笔钱存入几个授权的地方,而无需法院批准,这些地方包括:可以处理信托资金的银行或信托公司、州财政账户,或由州财政部长管理的资金。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该局应为根据第 (7613.9) 和 (7613.10) 条收取或上缴的所有款项的保管人。作为保管人,该局可无需法院批准,将这些款项或其中任何部分存入以下任何一种机构:经州合法授权并有权处理信托资金的银行或信托公司;集中的州财政系统银行账户;或由州财政部长管理的资金。

Section § 7614.4

Explanation
该局负责管理和保护阿马多县一块名为埃尔金地产的特定土地。这包括处理法院为维护该区域而设立的捐赠基金。该局的主要目标是保护该地产上的人类遗骸并使其保持自然状态。
该局应维护、管理、运营和控制位于阿马多县的财产,该财产在司法委员会协调程序第 (1814) 号和第 (1817) 号、关于拟议海王星纪念馆的命令、埃尔金地产的处置以及萨克拉门托高等法院关于骨灰最终处置的命令中被称为埃尔金地产,并在法律上描述为“根据尤金·S·洛兰斯及其配偶的某项记录或测量图所示的 (16-B) 号地块,该图于 (1971) 年 (5) 月 (17) 日在阿马多县记录的地图和地块簿第 (17) 卷第 (87) 页备案。”该局应管理和监督法院为该地产设立的捐赠基金。该局应仅为保护该地产上的人类遗骸并保持该地产的自然状态而行使本节授予的权力。

Section § 761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局采取法律行动,以确保个人或组织遵守其权限下的规定,并且总检察长将在此类案件中担任其律师。

Section § 7614.6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管理局负责监督和执行《健康与安全法典》第8分部中的特定章节,具体包括从第8100条、第8250条和第9501条开始的章节。

Section § 7614.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墓园公司应如何在向管理局提交的报告中,报告其持有的任何债务(如债券或公司债券)的价值。如果公司以面值购买这些债务,则按相同金额估价。如果以不同价格购买,则应调整其价值,以考虑其到期日和利率。但是,报告的价值绝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市场价值。

在向管理局提交的任何报告中,墓园公司持有的所有债券、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如果获得充分担保且本金或利息未违约,可以按以下方式估价: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4.7(a) 如果按面值购买,则按面值估价。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4.7(b) 如果以高于或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则以购买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以使价值在到期时达到面值,并以购买时的基础产生有效利率。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614.7(c) 在此类估价中,购买价格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实际市场价值。

Section § 761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证券或债务违约或未得到充分担保,它只能按其市场价值作为捐赠护理基金的资产。你不能将其价值抬高到超过它目前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Section § 761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墓地管理机构向负责安葬或火化事宜的人提供一份由死者全额或部分支付的预先安排的安葬或火化合同的副本。该副本应以双方同意的方式发送,例如当面、通过挂号信或传真。如果墓地管理机构明知故犯地未能这样做,他们可能会被处以合同费用三倍或 $1,000 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