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4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开采石油或天然气,或生产机动车燃料的公司,如果城市或县需要燃料用于警务、消防、卫生或交通等基本服务,则不得拒绝出售。如果城市或县申请这些燃料以履行基本服务,县监事会可以安排购买,并确保在当地燃料销售商之间公平分配。分配依据是每个销售商在过去90天内的销售量。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0(a) 任何在本州境内从事石油或天然气开采业务,或在本州境内生产机动车燃料以供销售的人,不得拒绝向任何市或县出售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销售的、用于该市或县提供的基本服务的足够数量的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或两者兼有。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0(b) 县监事会或其指定的县级机构,在收到该县内某市、该市或县的任何提供基本服务的机构,或依法设立的任何交通运输区提出的购买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或两者兼有)以履行基本服务的申请后,可安排购买,并应将购买量分配给该县内所有从事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或两者兼有)销售的、在 (a) 款中规定的人。县监事会或其指定的县级机构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根据可获取信息的最近90天期间内,这些人在该县销售该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或两者兼有)的量,来分配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或两者兼有)的总购买量。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0(c) 就本节而言,“基本服务”指公共机构提供的警务、消防、卫生和交通运输服务。

Section § 134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销售汽油或其他机动车燃料时,如果强制买家同时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是违法的。但是,这条法律不适用于那些收取停车费,并且也销售作为机动车燃料的电力的场所。

Section § 134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规范燃料或润滑油等产品的销售诚信。它规定,就这些商品的质量、价格或折扣等事项向消费者撒谎或误导是违法的。具体禁止的行为包括:声称产品具有不具备的特性或价格;广告宣传不实际销售的燃料类型;以及承诺不兑现的折扣。此外,它还禁止设置令人困惑的标识或广告,以及伪造与销售相关的文档。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a) 任何人或其他法律实体,以任何方式就根据本章规定受管制的任何商品的销售或出售中使用的质量、数量、性能、价格、折扣或节省作出任何欺骗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均属非法。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 任何销售本章规定产品的个人实施或允许的以下误导性、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或做法,也违反本节规定: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1) 虚报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的品牌、等级、质量或价格。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2) 在销售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时使用虚假或欺骗性陈述或标识。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3) 广告宣传机动车燃料、润滑油或服务,但不按广告宣传销售。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4) 广告宣传指定品牌、等级、商标或商号的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但实际未销售或不可供销售。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5) 就销售条件或价格折扣作出虚假、欺骗性或误导性陈述。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6) 声称消费者将获得回扣、折扣或其他经济利益,但随后未能提供该回扣、折扣或其他经济利益。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7) 除非另有允许,以多个价格销售同一等级的机动车燃料,并且只广告较低的价格,而未在同一广告媒介上以相同大小的数字广告每个较高的价格。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8) 在任何广告媒介上放置字母、文字、图形或数字,销售除机动车燃料以外的任何商品或货物,如果该广告媒介可能被任何理性人解读为广告机动车燃料的价格。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413(b)(9) 伪造或篡改本章要求的任何记录或文件,或明知而持有、使用或展示虚假或伪造的记录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