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39.1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加州的听力学家,并且想销售助听器,你需要一个特殊的执照,叫做“助听器配发听力学执照”。要获得这个执照,你必须提交申请、支付费用,并通过一项专门的考试。如果你在2010年之前已经持有销售助听器的执照,你可以继续使用它直到过期。过期后,你将自动符合新的要求。但是,如果你的助听器销售执照被吊销或暂停,你就不能再销售助听器了,并且必须满足所有新的条件。配发助听器的听力学家如果愿意,可以选择同时持有两种执照。具备相应资格的助听器配发师可以轻松地转为获得助听器配发听力学执照。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a)(1) 自2010年1月1日起,除满足第2532、2532.2和2532.25条所述的执业许可和考试要求外,任何持证听力学家均不得销售助听器,除非其完成助听器配发听力学执照的申请,支付所有适用费用,并通过经委员会批准的、与销售助听器相关的考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a)(2) 委员会应向符合第 (1) 款要求的持证听力学家颁发助听器配发听力学执照。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b)(1) 自2010年1月1日起,根据第8条(自第2538.10条起)持有未过期助听器销售执照的持证听力学家,可根据该执照继续销售助听器,直至该执照根据第2538.53条到期,在该执照到期后,持证人应被视为已满足 (a) 款所述的要求,并可根据其听力学执照继续销售助听器,但须遵守本章规定。在听力学家的助听器销售执照到期后,委员会应根据 (a) 款第 (2) 项向其颁发助听器配发听力学执照。本款不应阻止同时持有助听器配发师执照的听力学家选择保留双重或单独执照。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b)(2) 根据第8条(自第2538.10条起)颁发的助听器销售执照被暂停、交回或吊销的持证听力学家,不得根据本款授权销售助听器,且须遵守 (a) 款所述的要求以及本章的其他规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c) 符合听力学家执业许可资格的持证助听器配发师,应被视为已满足 (a) 款第 (1) 项的要求,以获得助听器配发听力学执照。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d) 就 (a) 款而言,委员会应提供由原助听器配发师管理局提供的助听器配发师考试,直至消费者事务部根据第139条完成下一次考试验证和职业分析,并确定将实施不同的考试。

Section § 2539.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通过目录或直邮方式销售助听器,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销售助听器的人必须是加州持牌听力学家,并且不能提供任何关于助听器验配或选择的建议。此外,医生、听力学家或持牌助听器配发师签署的声明必须确认符合特定要求(第2539.6条),销售方还必须按照另一条款(第2539.10条)的规定,将此声明存档一段时间。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2(a) 助听器可以通过目录或直邮出售,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2(a)(1) 销售方须在本州获得听力学家执照,并根据第2539.1条获准销售助听器。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2(a)(2) 销售方不得对助听器进行验配、选择或调整,不得就助听器的验配、选择或调整提供任何建议,也不得就取耳模印记提供任何建议。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2(a)(3) 销售方已收到一份声明,该声明须由加利福尼亚州执业的内外科医生、听力学家或助听器配发师签署,并证明已遵守第2539.6条的规定。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2(b)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2(b)(a)款第(3)项所指声明的副本须由销售方保留,保留期限为第2539.10条规定的期限。

Section § 2539.4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从执业听力师那里购买助听器,并且该助听器使用了特殊的编程软件,那么在销售完成前,听力师必须给您一份书面通知。这份通知必须是大字体的,并告知您该助听器只能在特定地点进行维修。您必须签署这份通知,听力师会保留一份副本。

购买助听器后,听力师必须给您一份收据,上面会详细列出销售日期、助听器的品牌和型号、他们的营业地址和服务时间、助听器是新的还是二手的,以及任何保修信息。他们还会列出所有参与销售人员的执照信息。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a) 在不与联邦法律冲突的范围内,执业配发听力师在完成使用专有编程软件或锁定式非专有编程软件的助听器销售之前,应向购买者提供一份12磅或更大字体的书面通知,其中应说明以下内容:“所购买的助听器使用专有或锁定编程软件,只能在特定设施或地点进行维修或编程。”该书面通知应在销售完成前由购买者签署。执业配发听力师应根据第2539.10条保留并保存该通知的副本。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a)(1) 就本款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a)(1)(A) “专有编程软件”指助听器经销商或制造商提供给附属服务商专用的、用于助听器编程的软件。该软件是锁定的,非附属服务商无法访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a)(1)(B) “锁定式非专有编程软件”指任何服务商都可以使其对其他助听器编程人员不可访问的软件。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b) 执业配发听力师在助听器销售完成后,应向购买者提供一份书面收据,该收据应由执业配发听力师本人或其代表签署,并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b)(1) 销售完成日期。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b)(2) 所售助听器的品牌、序列号和型号规格。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b)(3) 执业配发听力师主要营业地的地址,以及执业配发听力师可提供所售助听器验配或验配后调整和维修服务的地址和办公时间。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b)(4) 如果交付给购买者的助听器是旧的或翻新的,则应说明这一事实。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b)(5) 执业配发听力师的执照号码,以及任何其他提供助听器购买建议或咨询的助听器配发师、临时执照持有人或听力师的姓名和执照号码。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4(b)(6) 根据《民法典》第1793.02条要求,就所售助听器向购买者提供的任何担保或书面保修条款。

Section § 2539.6

Explanation

如果发现某些与耳朵相关的情况,听力学家在销售或验配助听器之前,必须书面建议该人士去看专治耳部疾病的医生。这些情况包括耳朵畸形、近期流脓、听力快速下降、眩晕、单侧听力损失、气骨导差、耳垢过多或耳痛。但是,如果助听器只是在购买后一年内进行更换,则无需提供此建议。书面建议和相关文件必须由听力学家保存一定期限,但这项要求并不意味着听力学家在诊断疾病或行医。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 凡经执业听力学家观察或根据准助听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发现存在以下任何情况时,执业听力学家在为任何个人验配或销售助听器之前,应书面建议该个人,为维护其最佳利益,应咨询专攻耳部疾病的执业医师和外科医生,如果社区内没有此类医生,则应咨询一名正式执业的医师和外科医生: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1) 耳朵有可见的先天性或创伤性畸形。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2) 在过去90天内有耳部流脓史或正在流脓。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3) 在过去90天内有突发性或快速进展性听力损失史。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4) 急性或慢性眩晕。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5) 在过去90天内突发或近期发作的单侧听力损失。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6) 显著的气骨导差(当已建立普遍接受的标准时)。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7) 耳道内有明显耳垢堆积或异物的可见证据。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a)(8) 耳部疼痛或不适。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6(b) 对于在购买之日起一年内丢失或损坏至无法修复的助听器,仅作更换用途时,执业听力学家无需进行医学意见转介。书面建议的副本应由执业听力学家按照第2539.10条规定的期限予以保留。收到书面建议并选择购买助听器的人应签署一份收据,该收据应与执业听力学家按照第2539.10条规定的期限保留的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本条规定执业听力学家应履行的任何事项,均不应意味着执业听力学家从事疾病诊断、行医或本法典规定禁止的任何其他活动。

Section § 2539.8

Explanation
听力学家不得向16岁或以下的儿童出售助听器,除非在过去六个月内,一名耳鼻喉科医生和一名执业听力学家都推荐了该助听器。但是,如果是在一年内更换一个完全相同的助听器,则此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2539.10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销售助听器的听力学家,您必须将每笔销售的详细记录保存七年。这些记录应包括与助听器验配相关的测试结果,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相关书面通知和收据。

持证助听器配发听力学家在助听器销售完成后,应当始终在其办公室或营业场所内保留并维护记录,且每份此类记录应保留并维护七年。这些记录应包括: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0(a) 与助听器验配相关的测试技术结果。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39.10(b) 第2539.4条所要求的书面通知和书面收据的副本,以及第2539.6条所要求的书面建议和收据的副本(如适用)。

Section § 2539.1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一名持证听力学家,并且拥有或管理一个销售或验配助听器的地方,那么您有责任确保在该场所由其他人销售或验配的助听器符合标准。

在助听器验配或销售场所担任所有人、经理或特许经营人的持证听力学家,应对在该场所由任何持证人验配和销售的任何助听器的验配或销售的充分性负责。

Section § 2539.1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听力学家符合第2539.1条中列出的条件,则通常适用于听力学家的一些特定规定将不适用。

第2538.11条第 (b) 款和第 (c) 款的规定以及第2538.1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符合第2539.1条要求的持证听力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