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法官在处理轻罪或违规案件时,签发逮捕令的程序。如果法官认为某项罪行已经发生,并且有合理理由相信被告人是责任方,法官就会签发逮捕令,指示执法部门逮捕被告人并将其带到法庭。逮捕令的格式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涉及公司的罪行,法官会签发传票而非逮捕令。如果违规行为涉及《车辆法典》,传票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公司可以通过其高管或法律代表出庭进行答辩。如果公司未出庭,法庭将自动记录无罪答辩,案件将照常进行。

(a)CA 刑法 Code § 1427(a) 当针对轻罪或违规案件的控诉提交给法官,且该案件似乎可在该法官的法庭审理时,如果法官确信所控罪行已经发生,并且有合理理由相信被告人实施了该罪行,则必须签发逮捕被告人的逮捕令。
(b)CA 刑法 Code § 1427(b) 此类逮捕令及其相关程序应符合本法典关于逮捕令的规定,其形式可如下:
____县
加利福尼亚州人民,致本州任何治安官:
今日有人在我面前宣誓控告,称____(概括指明罪行)罪已发生,并指控____(被告人姓名)犯有此罪,因此特此命令你立即逮捕上述被告人,并立即将其带到____(注明法院全称)的____法院,地点在____(注明地点)。
此令于19__年__月__日,由本人签署并加盖本法院印章。
_____ (签名) _____ _____ 本法院法官 _____
如果所控罪行似乎是由公司实施的,则不应签发逮捕令,但法官必须签发一份实质上符合第1391条规定格式的传票。此类传票必须在第1392条指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但如果所控罪行是违反《车辆法典》或根据《车辆法典》通过的地方条例,则此类传票可通过法院书记员将装有传票的信封存入美国邮件中送达,该信封应寄给有权代表被告接受法律文书送达的人,并且该信封应通过挂号信或要求回执的认证邮件寄出。寄出后,法院书记员应立即出具一份邮寄证明并将其存入该案件的法院档案中。在传票中规定的时间,公司可由律师出庭并答复控诉,但对于因操作机动车而引起的轻罪,或因操作机动车而引起的违规行为,公司可由其总裁、副总裁、秘书或管理代理人出庭以进行认罪答辩。如果公司未出庭,则应记录无罪答辩,并按其他案件的相同程序进行审理。

Section § 14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高等法院书记员为轻罪和违规案件维护一个案卷,以代替传统的法庭会议记录或诉讼登记簿。该案卷记录了每个案件的名称以及所有相关的命令和程序,这被视为官方文件记录的充分依据。

在轻罪和违规案件中,高等法院书记员可以保存案卷,以代替根据《政府法典》第69844条规定的会议记录以及根据《政府法典》第69845条或第69845.5条规定的诉讼登记簿。在案卷中,书记员应登记每项刑事诉讼或程序的名称,并在每个名称下登记该诉讼或程序中的所有命令和程序。凡本法典中适用于该法院的任何其他条款要求在会议记录或诉讼登记簿中登记任何判决、命令或其他程序时,应在案卷中进行登记,并且该登记应被视为在会议记录或诉讼登记簿中进行的充分登记,适用于所有目的。

Section § 1428.5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可以对某些不严重的案件(称为“轻微违法行为”,例如交通罚单)使用远程技术进行听证会和审判等程序。但是,他们需要获得被告的许可才能这样做。如果有需要,法院仍然可以要求某人亲自到场。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更严重的罪行,例如轻罪和重罪。法院可能会制定具体规则,以使这一过程顺利进行。

Section § 1429

Explanation
在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告可以亲自或通过其律师进行抗辩。如果被告认罪,法院可以通过讯问证人进一步调查情况。如果调查显示可能犯下了比最初指控更严重的罪行,法院有权要求被告在等待大陪审团可能提出的新指控或针对更严重罪行的另一份控告书期间,留在监狱或交纳保释金。

Section § 1445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在刑事案件中被判有罪或承认有罪,法院必须决定并宣布惩罚,惩罚可能包括罚款、监禁,或两者兼有。

Section § 1447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在轻微犯罪或违规案件中被判无罪,并且法院正式记录检控是出于恶意且没有充分理由的,法院可以要求提起诉讼的人承担法庭费用,或者承诺在审判后30天内支付。

Section § 1448

Explanation
如果提起诉讼的人不支付相关费用,或者不提供支付担保,法院可以判决他们支付这些费用。这个判决可以像其他金钱判决一样被强制执行。

Section § 1449

Explanation

在加州,当某人在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判有罪或认罪时,法院会设定一个时间来宣布判决。这个时间必须在有罪判决或认罪后至少六小时,但不超过五天,除非被告人同意缩短这个期限。如果正在考虑新审,法院可以将这个时间延长最多10天;如果缓刑是一个选项,则最多延长20天。如果需要,被告人或缓刑官可以请求额外延长90天。如果被告人被怀疑精神失常,法院可以推迟宣判,并在评估其精神状况期间将被告人羁押。

如果被告人是因精神健康原因退役的退伍军人,法院必须将案件移交缓刑官,缓刑官将收集并提交该退伍军人的军事医疗史以及关于缓刑的建议。

在轻罪或违规案件中,在认罪、认定或有罪判决之后,或在对被告人关于前科或无罪辩护、或一罪不二审的辩护作出不利认定或判决之后,法院应指定宣判时间,该时间应不早于有罪判决或认罪后的六小时,且不晚于五天,除非被告人放弃延期。为审理或裁定任何新审动议或判决中止动议,法院可将该时间延长不超过10天。如果考虑缓刑,法院也可将该时间延长不超过20个司法日。经被告人或缓刑官请求,该时间可进一步延长不超过90天。如果延期,法院可要求被告人交保候审以出庭接受判决。如果法院认为有合理理由相信被告人精神失常,法院可延长宣判时间,并可将被告人羁押,直至精神失常问题已审理并裁定。
如果被告人是因精神残疾而退役的退伍军人,经其请求,其案件应移交缓刑官,缓刑官应获取被告人的军事医疗史,并连同关于是否建议缓刑的建议一并提交法院。

Section § 1457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已经支付了罚款,并且没有因为其他任何原因被拘留,警官必须释放他们,然后将罚款交给作出判决的法院。

Section § 145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轻罪或违规案件中保释的运作方式。被告在被捕后但被定罪前,可以获得保释。保释协议本质上是一个承诺,即被告将出庭应讯并遵守法院命令。如果被告不遵守,那些提供保释金的人同意支付设定的保释金额。如果法院命令没收保释金,可以对那些为保释提供担保的人迅速作出判决,以追回指定金额。

本法典中关于保释的规定适用于轻罪或违规案件中的保释。被告在被捕后至被定罪前的任何时间,均可获准保释。此类案件的保释保证书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于19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县____法院(注明法院名称和地点)提起了一份控告书,指控____(注明被告姓名)为被告犯有____罪(概括性指明),且被告已获准以____美元($____)(注明金额)的金额保释;
我们,____和____,住址____(注明其居住地和职业),特此保证上述被告将出庭并答复基于上述控告书所支持的行为以及所有经正式授权的修正案的任何指控,无论该指控在何法院审理,并将在任何时候服从法院的命令和程序;如果被定罪,将出庭听取判决或获得缓刑;如果被告未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条件,我们将向加利福尼亚州人民支付____美元($____)(填入被告获准保释的金额)。如果法院命令没收此保释金,则可立即对上述____(注明担保人姓名,如果被告是保释金的当事人,则注明被告姓名)就其各自在此处的保证金额作出并录入即决判决,具体依照《加利福尼亚州刑法典》第1305条和第1306条的规定。

Section § 1459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担保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释金担保书的格式和条件。其中包含法院、被告、保释金金额和指控的详细信息。保险公司承诺被告将出庭并遵守所有法律要求。如果被告未能出庭或不遵守法院命令,保险公司同意向州政府支付规定的保释金金额。法院可以根据特定的法律程序迅速强制执行此项支付。

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提交的保释承诺书应符合法律的所有其他要求,且保险公司的义务应采用以下形式,除非法规另有规定不同形式:
____ (stating the title and the location of the court)。
被告 ____ (stating the name of the defendant) 已获准保释,保释金为 ____ 美元 ($____) (stating the amount of bail fixed),并被命令于 19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stating the date for appearance in court) 就 ____ (stating only the word “misdemeanor” or the word “felony”) 罪名出庭上述法院;
现,____ (stating the name of admitted surety insurer and state of incorporation) 特此承诺,上述被告将按上述日期出庭上述法院,以回应基于支持对其提起的诉讼的各项行为以及所有经正式授权的修正案的任何指控,无论该指控在何法院审理,并将在任何时候服从法院的命令和程序,如果被定罪,将出庭宣判或获得缓刑;如果他/她未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则 ____ (stating the name of admitted surety insurer and state of incorporation) 将向加利福尼亚州人民支付 ____ 美元 ($____) (stating the amount of the undertaking of the admitted surety insurer)。
如果法院命令没收此保释金,则可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刑法典》第 1305 和 1306 条的规定,立即对上述 ____ (stating the name of admitted surety insurer and state of incorporation) 就其在此处的承诺金额作出并录入即决判决。
(Stating the name of admitted surety insurer and
state of incorporation),
(签名)
事实代理人
(公司印章)
(公证人或其他
授权宣誓的官员的
宣誓词)

Section § 14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轻罪刑事案件通常应在犯罪发生地所在县的高等法院审理,除非《车辆法典》另有规定。

如果案件错误地在不同的法院提起,仍可在该法院审理,除非被告在首次答辩时要求将其移送至正确的法院。法官必须在被告首次出庭时告知他们,他们有权在犯罪发生地所在县受审。

除非《车辆法典》另有规定,审理构成轻罪的刑事案件的适当法院应为被指控犯罪行为发生所在县的高等法院。
如果诉讼或程序在并非本文指定为适当审理法院的法院提起,尽管如此,该诉讼仍可在其提起的法院审理,除非被告在答辩时请求将该诉讼或程序移送至适当法院的命令。如果在该请求之后,发现该诉讼或程序并非在适当法院提起,法院应命令将该诉讼或程序移送至适当法院。法官应在提审时告知被告有权在犯罪行为发生所在县受审。

Section § 1462.5

Explanation
当有人支付罚款、费用或罚金的部分款项时,这笔钱会根据特定规则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配。然而,对于某些案件,例如涉及赔偿的案件,在任何款项被分配之前,一定金额必须首先转入赔偿基金。

Section § 1462.2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一名被指控违反《车辆法》第14601条(无证驾驶)的被告,将不同法院的多项指控合并到一个法院处理。被告可以书面同意在一个法院认罪或不抗辩,但这必须得到其他司法管辖区检察官的批准。这意味着案件将在一个法院处理认罪或判刑事宜,从而简化了法律程序。

该法律要求被告在其他法院要么有律师,要么已放弃其获得法律代理的权利。如果需要,被告可以请求在这些法院指定律师。被告在第一法院的出庭不影响某些法定时限。如果被告将其抗辩改为不认罪,原审法院将恢复处理该案件。

(a)CA 刑法 Code § 1462.25(a) 一名被告,若在一个法院(“第一法院”)被正式指控违反《车辆法》第14601条,且在一个或多个其他法院有违反《车辆法》第14601条的正式指控待审,可以书面声明其同意对其他法院待审的部分或全部指控认罪或不抗辩,放弃在其他法院的审判或听证,并同意在第一法院处理该案件。除非其他县的地区检察官书面批准,否则被告的协议无效。收到被告的协议和地区检察官的批准后,其他法院的书记员应将待审事项移交至第一法院,并移送文件或经认证的副本。每项移交事项的起诉应在第一法院进行,作为在该法院待审的针对被告案件的一部分,但应仅限于被告认罪或不抗辩的程序,以及判刑或缓刑。如果被告不认罪,书记员应将移交的案件重新移交回原审法院,起诉应在该法院恢复。被告声明其同意认罪或不抗辩,不得用作不利于被告的证据。
(b)Copy CA 刑法 Code § 1462.25(b)
(a)Copy CA 刑法 Code § 1462.25(b)(a)款规定的程序仅在被告在其他法院有律师代理,或被告已明确放弃其在其他法院获得律师的权利时方可使用。
(c)CA 刑法 Code § 1462.25(c) 被告可以通过书面请求,要求在其他法院指定律师。收到被告的书面请求后,如果被告符合获得指定律师的其他条件,其他法院应指定律师代表被告。
(d)CA 刑法 Code § 1462.25(d) 被告根据(a)款移交的程序中的出庭,不应开始计算第859b、860、861或1382条规定的时限。

Section § 1463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犯罪所得罚款和没收款项的分配方式,并定义了与这些流程相关的重要术语。它明确了“逮捕”的构成,区分了“市级逮捕”和“县级逮捕”,并将“违法行为”定义为包括违规、轻罪和重罪(不包括停车违规)。法律还定义了市和县等不同机构在收取罚款中的作用。它解释了罚款如何划分,处理了违法行为(包括停车)的罚款,并详细说明了罚款或没收款项总额中包含的内容。此外,法律还涵盖了罚款可能包括DNA分析、紧急医疗服务及其他特殊用途的额外费用。
所有因犯罪而施加和收取的罚款和没收款项,应根据第1463.001条进行分配。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刑法 Code § 1463(a) “逮捕”指任何执法行动,包括发出出庭通知或违规通知,并导致刑事指控。
(b)CA 刑法 Code § 1463(b) “市”包括任何市、市县、区,包括任何企业特别区、社区服务区或社区服务区域,其从事警务保护活动,并已向审计长报告,以纳入1989-90年版《关于特别区的财务交易报告》中“警务保护和公共安全”标题下,以及任何授权机构或其他地方机构(县除外),其雇佣人员被授权进行逮捕或发出可在法院备案的出庭通知或违规通知。
(c)CA 刑法 Code § 1463(c) “市级逮捕”指市雇员或加州公路巡警在市辖区内进行的逮捕。
(d)CA 刑法 Code § 1463(d) “县”指逮捕发生所在的县。
(e)CA 刑法 Code § 1463(e) “县级逮捕”指加州公路巡警在市辖区外进行的逮捕,或任何县级官员或任何其他州级官员进行的逮捕。
(f)CA 刑法 Code § 1463(f) “法院”指高等法院或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257条设立的少年法庭,其中备案了因逮捕而产生的案件。
(g)CA 刑法 Code § 1463(g) “款项分配”指根据法规要求,在各机构之间分配基本罚款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本法典第1463.003、1463.9、1463.23和1463.26条,《渔猎法典》第13001、13002和13003条,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502条。
(h)CA 刑法 Code § 1463(h) “违法行为”指任何违规、轻罪或重罪,以及任何青少年行为,因该行为被定义为违规、轻罪或重罪而导致支付经济处罚的命令,无论其定义在本法典或任何其他法典中,但分项(i)中定义的任何停车违规除外。
(i)CA 刑法 Code § 1463(i) “停车违规”指根据《车辆法典》第17编第1章第3条(自第40200条起)被指控的任何违法行为,包括停车违规通知中包含的注册和设备违规。
(j)CA 刑法 Code § 1463(j) “罚款分配”指存入指定部分款项以抵消指定的处理成本,如本法典第1463.16条和《政府法典》第68090.8条所规定。
(k)CA 刑法 Code § 1463(k) “停车罚款总额”指因停车违规而应收取的总金额,无论是罚款、保释金没收,还是向机动车辆管理局(DMV)支付的罚金。它可能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CA 刑法 Code § 1463(k)(1) 根据《车辆法典》第40203.5条确定的基本停车罚款。
(2)CA 刑法 Code § 1463(k)(2) 根据《车辆法典》第40220条施加扣留时增加的DMV费用。
(3)CA 刑法 Code § 1463(k)(3) 《政府法典》第76000条要求的附加费。
(4)CA 刑法 Code § 1463(k)(4) 发出逾期停车违规通知时,在基本停车罚款上增加的通知罚款。
(l)CA 刑法 Code § 1463(l) “罚款或没收款项总额”指定罪后应收取的总金额,或被没收或作为现金保释金存入且可能被没收的总金额。它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特定违法行为规定的以下组成部分:
(1)CA 刑法 Code § 1463(l)(1) 计算州罚款和额外县罚款所依据的“基本罚款”。
(2)CA 刑法 Code § 1463(l)(2) 《政府法典》第76000条要求的“县罚款”。
(3)CA 刑法 Code § 1463(l)(3) 《政府法典》第76104.6和76104.7条要求的“DNA罚款”。
(4)CA 刑法 Code § 1463(l)(4) 《政府法典》第76000.5条授权的“紧急医疗服务罚款”。
(5)CA 刑法 Code § 1463(l)(5) 《刑法典》第853.7条允许的“服务费”。
(6)CA 刑法 Code § 1463(l)(6) 专门用于血液酒精分析、酒精项目服务、创伤性脑损伤研究及类似目的的“特别罚款”。
(7)CA 刑法 Code § 1463(l)(7) 第1464条要求的“州罚款”。

Section § 1463.00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法院收取的犯罪罚款和没收(不包括停车违规)应如何处理。收取后,这些款项必须尽快存入县财务官处。罚款和费用根据州法律分配给各种基金,而基本罚款则根据逮捕地点进行划分。

例如,县级逮捕产生的罚款进入县级基金,而市级逮捕产生的罚款则在市和县之间分配,某些原有协议会有所修改。县必须保留这些分配的记录,并且这些规则适用于当前和过去的资金。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因法院立案而产生的除停车违规以外的犯罪所处和收取的全部罚款和没收,包括根据第1214.1节征收的民事评估,应在收到后尽快存入县财务官处,并且每月应将上月累计的罚款和没收总额按以下方式分配:
(a)CA 刑法 Code § 1463.001(a) 根据法律要求,州罚款、县罚款、特别罚款、服务费、罚款分配以及根据第1214.1节征收的民事评估,应转入适当的资金。
(b)CA 刑法 Code § 1463.001(b) 基本罚款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1)CA 刑法 Code § 1463.001(b)(1) 根据任何其他节规定需特定分配的任何基本罚款,应分配给州或地方机构的指定资金。
(2)CA 刑法 Code § 1463.001(b)(2) 不包括在(1)款中的因县级逮捕产生的基本罚款,应转入县的适当资金。
(3)CA 刑法 Code § 1463.001(b)(3) 不包括在(1)款中的因市级逮捕产生的基本罚款,其金额等于经第1463.28节修改的第1463.002节中规定的适用县级百分比,应转入县的适当资金。截至1998年7月1日,因市级逮捕产生的剩余基本罚款应在每个市和县之间分配,其中50%存入县的普通基金,50%存入相应市的财政库;此后,因市级逮捕产生的剩余基本罚款应存入相应市的财政库。
(4)CA 刑法 Code § 1463.001(b)(4) 在截至1977年3月22日已达成协议,规定市级罚款和没收作为销售税收入的交换而归属于县的县中,不包括在(1)款中的因市级逮捕产生的基本罚款应存入县的适当资金。
(c)CA 刑法 Code § 1463.001(c) 每个县应根据本节规定,记录其向其财政库的存款以及向各市财政库的转账。
(d)Copy CA 刑法 Code § 1463.001(d)
(b)Copy CA 刑法 Code § 1463.001(d)(b)款中规定的分配适用于1992年7月1日或之后分配的所有受其约束的资金,无论法院是否已选择根据第1464.8节分配资金。
(e)CA 刑法 Code § 1463.001(e) 县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二编第10.2部分第5章第6条(第19280条起)转介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收取的款项中汇给县的任何金额,应根据本节进行分配。

Section § 146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审判法院将保释金存入银行账户,但他们首先需要获得法院行政主任的批准。他们必须遵守主计长设定的具体会计程序。司法委员会可以对这些银行账户进行监管,只要其规定与主计长的要求一致。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77009条以外的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审判法院均可经法院行政主任事先批准,依照《政府法典》第53679条,将所有存入法院或其书记员处的保释金存入银行账户。
通过银行账户收取和支付的所有款项,应当根据主计长认为必要的任何程序进行适当和统一的核算。司法委员会可以规范这些银行账户,但其规定不得与主计长的规定相抵触。

Section § 1463.0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城市逮捕所收取的基准罚款金额应如何在城市和县之间进行分配。它为各县内的每个城市规定了具体的百分比分配,也规定了上级县所获得的百分比。如果某个城市未列入名单,则默认适用县的百分比。这些分配可以通过城市和县之间的相互协议进行调整。此外,关于罚款或停车罚款分配的现有协议(1991年之前)在相关方决定更改之前仍然有效。

城市逮捕所产生的基本罚款金额应根据以下时间表进行分配:
佩塔卢马  ........................
县和市
百分比
阿拉米达
阿拉米达  ........................
18
奥尔巴尼  ........................
29
伯克利  ........................
19
埃默里维尔  ........................
13
海沃德  ........................
10
利弗莫尔  ........................
 7
奥克兰  ........................
22
皮德蒙特  ........................
44
普莱森顿  ........................
17
圣莱安德罗  ........................
 9
县百分比  ........................
21
阿马多尔
阿马多尔  ........................
25
艾奥尼  ........................
25
杰克逊  ........................
25
普利茅斯  ........................
25
萨特克里克  ........................
25
县百分比  ........................
22
皮诺尔  ........................
22
匹兹堡  ........................
 5
里士满  ........................
14
圣巴勃罗  ........................
12
核桃溪  ........................
24
县百分比  ........................
14
德尔诺特
新月城  ........................
19
县百分比  ........................
19
埃尔多拉多
普莱瑟维尔  ........................
14
县百分比  ........................
14
弗雷斯诺
克洛维斯  ........................
23
科阿林加  ........................
21
费尔博  ........................
16
福勒  ........................
34
弗雷斯诺  ........................
26
休伦  ........................
24
克尔曼  ........................
14
金斯堡  ........................
34
门多塔  ........................
11
橙湾  ........................
24
帕利尔  ........................
21
里德利  ........................
30
桑格  ........................
29
圣华金  ........................
15
塞尔玛  ........................
14
县百分比  ........................
24
格伦
奥兰  ........................
27
威洛斯  ........................
36
县百分比  ........................
32
洪堡
阿卡塔  ........................
 9
蓝湖  ........................
26
尤里卡  ........................
11
芬代尔  ........................
30
福尔图纳  ........................
17
特立尼达  ........................
12
沃斯科  ........................
28
县百分比  ........................
12
金斯县
科科伦  ........................
31
汉福德  ........................
21
利莫尔  ........................
25
县百分比  ........................
25
莱克县
莱克波特  ........................
33
县百分比  ........................
33
拉森县
苏珊维尔  ........................
21
县百分比  ........................
21
洛杉矶县
阿罕布拉  ........................
13
阿卡迪亚  ........................
11
阿瓦隆  ........................
54
阿祖萨  ........................
11
贝尔  ........................
11
比佛利山庄  ........................
14
县百分比  ........................
20
圣迭戈
卡尔斯巴德  ........................
 8
丘拉维斯塔  ........................
23
科罗纳多  ........................
25
德尔马  ........................
 8
埃尔卡洪  ........................
17
埃斯孔迪多  ........................
16
帝国海滩  ........................
8
拉梅萨  ........................
23
柠檬林  ........................
 8
国家市  ........................
14
奥欣赛德  ........................
15
圣马科斯  ........................
 8
维斯塔  ........................
 8
圣迭戈  ........................
 6
县百分比  ........................
25
圣华金
洛迪  ........................
18
13
帕洛阿尔托  ........................
21
圣何塞  ........................
13
圣克拉拉  ........................
16
森尼韦尔  ........................
26
县百分比  ........................
16
圣克鲁斯
卡皮托拉  ........................
21
圣克鲁斯  ........................
23
沃森维尔  ........................
21
县百分比  ........................
22
沙斯塔
雷丁  ........................
22
县百分比  ........................
22
塞拉
洛亚尔顿  ........................
75
县百分比  ........................
75
西斯基尤
多里斯  ........................
18
邓斯缪尔  ........................
29
埃特纳  ........................
18
弗特琼斯  ........................
46
蒙塔古  ........................
75
沙斯塔山  ........................
37
图利莱克  ........................
33
耶里卡  ........................
30
县百分比  ........................
29
索拉诺
贝尼西亚  ........................
17
迪克森  ........................
18
费尔菲尔德  ........................
18
里奥维斯塔  ........................
19
索尔顿  ........................
 7
瓦卡维尔  ........................
15
瓦列霍  ........................
18
县百分比  ........................
19
索诺玛
克洛弗代尔  ........................
40
科塔蒂  ........................
40
希尔兹堡  ........................
24
罗纳特公园  ........................
40
圣罗莎  ........................
40
塞瓦斯托波尔  ........................
40
索诺玛  ........................
40
县百分比  ........................
40
斯坦尼斯劳斯
锡里斯  ........................
14
莫德斯托  ........................
15
纽曼  ........................
10
奥克代尔  ........................
15
帕特森  ........................
20
里弗班克  ........................
18
特洛克  ........................
19
县百分比  ........................
15
萨特
活橡树  ........................
17
尤巴城  ........................
17
县百分比  ........................
17
特哈马
康宁 ........................
26
红崖 ........................
39
特哈马 ........................
10
县百分比 ........................
31
图莱里
迪努巴 ........................
21
埃克塞特 ........................
23
林赛 ........................
24
波特维尔 ........................
26
图莱里 ........................
20
维塞利亚 ........................
17
伍德莱克 ........................
15
县百分比 ........................
21
蒂沃勒米
索诺拉 ........................
23
县百分比 ........................
23
文图拉
菲尔莫尔 ........................
16
奥海 ........................
16
奥克斯纳德 ........................
16
休尼米港  ........................
16
圣保拉  ........................
16
文图拉  ........................
16
县级百分比  ........................
16
约洛
戴维斯  ........................
22
温特斯  ........................
19
伍德兰  ........................
20
县级百分比  ........................
20
尤巴
马里斯维尔  ........................
15
惠特兰  ........................
38
县级百分比  ........................
15
对于未列入上述附表的任何城市逮捕,应适用县级百分比。县和市可通过双方协议调整这些百分比。如果县和市在1991年6月1日之前已签订协议调整本节规定的百分比,或者县和市已签订协议管理停车罚款收入的分配,则这些协议应保持完全有效,直至经双方协议更改。

Section § 1463.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评估成年人和青少年因刑事和交通法院判决而产生的债务。该工作组由各类指定成员组成,例如法官、市政府官员和律师。具体来说,该小组审查法院施加的各种费用、罚款、罚金和其他金钱义务。他们的任务是了解所收取的债务如何贡献州财政收入,并探讨如何简化和改进这些系统。工作组还需记录并评估罚款评估如何影响总收入,并就债务支付的优先顺序和有效的追收方法提出建议。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简化这些债务的管理和执行。

(a)CA 刑法 Code § 1463.02(a) 2011年6月30日或之前,司法委员会应设立一个工作组,以评估对成年和青少年罪犯施加的刑事和交通相关法院判决债务。该工作组应由以下成员组成:
(1)CA 刑法 Code § 1463.02(a)(1) 由加利福尼亚州县协会任命的两名成员。
(2)CA 刑法 Code § 1463.02(a)(2) 由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联盟任命的两名成员。
(3)CA 刑法 Code § 1463.02(a)(3) 由司法委员会任命的两名法院行政人员、两名法官和两名法院行政办公室雇员。
(4)CA 刑法 Code § 1463.02(a)(4) 由审计长任命的一名成员。
(5)CA 刑法 Code § 1463.02(a)(5) 由特许经营税委员会任命的一名成员。
(6)CA 刑法 Code § 1463.02(a)(6) 由加利福尼亚州受害者赔偿委员会任命的一名成员。
(7)CA 刑法 Code § 1463.02(a)(7) 由惩教与康复部任命的一名成员。
(8)CA 刑法 Code § 1463.02(a)(8) 由财政部任命的一名成员。
(9)CA 刑法 Code § 1463.02(a)(9) 由立法机关两院各任命的一名成员。
(10)CA 刑法 Code § 1463.02(a)(10) 由议会议长任命的一名县公设辩护人及一名市检察官。
(11)CA 刑法 Code § 1463.02(a)(11) 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一名私人执业辩护律师及一名地方检察官。
(b)CA 刑法 Code § 1463.02(b) 司法委员会应指定工作组主席。除其他职责外,工作组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刑法 Code § 1463.02(b)(1) 查明所有依法施加的刑事和交通相关法院判决费用、罚款、没收、罚金和评估。
(2)CA 刑法 Code § 1463.02(b)(2) 查明源自这些债务的收入分配以及受益于这些收入的实体所作的支出。
(3)CA 刑法 Code § 1463.02(b)(3) 与受刑事和交通相关法院判决债务简化和整合影响的州和地方实体进行协商。
(4)CA 刑法 Code § 1463.02(b)(4) 评估并向司法委员会和立法机关提出建议,以整合和简化刑事和交通相关法院判决债务的施加以及源自这些债务的收入分配,目标是改善受益于这些收入的实体的流程,并提出(如有)对法院判决债务进行调整的建议。
(c)CA 刑法 Code § 1463.02(c) 工作组还应记录来自各项罚款评估和附加费的近期年度收入,并在可行范围内,评估每项罚款评估和附加费的金额对年度总收入、刑事判决的施加以及实际评估金额的影响程度。
(d)CA 刑法 Code § 1463.02(d) 工作组还应在2011年6月30日或之前,评估并向司法委员会和立法机关提出建议,内容涉及法院判决债务的清偿优先顺序以及根据第1463.007条授权使用的综合性追收计划,包括相关的成本回收做法。

Section § 1463.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法官只指定总金额或自动化系统要求时,使用百分比计算来细分罚款或没收的总额。只要总分配额与严格遵守法定规则所产生的分配额一致,这种做法就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如果法院每年有 (11) 个月每月向某个特定基金分配的金额少于 ($100),它可以选择不将该基金纳入其分配计算中,而是采用另一节中规定的不同分配系统。

(a)CA 刑法 Code § 1463.004(a) 如果判决法官仅指定罚款或没收的总额,或者自动化案件处理系统要求如此,则可以采用百分比计算来确定罚款或没收总额的组成部分,但前提是这些计算产生的每月总分配额与严格遵守法定分配规定所产生的分配额相同。
(b)CA 刑法 Code § 1463.004(b) 如果某个基金每年至少有 (11) 个月从特定法院收到的罚款和没收总额的每月分配款项少于一百美元 ($100),则法院可以将该基金从分配计算系统中排除,并应转而适用第 (1463.001) 节规定的分配方式。

Section § 1463.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分配因违反冬季娱乐法规而收取的罚款。每月,罚款和没收款项的一半会进入州财政库,用于冬季娱乐基金。另一半则进入县级基金,用于支持加州SNO-PARK许可证计划。这笔钱包括支付冬季娱乐区停车场的除雪、维护和开发费用。

Section § 1463.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公路巡警在特定城市州立公路上进行的某些逮捕所产生的基本罚款如何分配。如果一个县受第77202.5条管辖,并且这些罚款没有根据其他特定规则进行分配,那么25%的罚款将存入市库,75%将存入县的资金。此规定适用于截至1965年4月1日,市警在该公路上执行车辆法规的州立公路。

尽管有第1463.001条规定,在受《政府法典》第77202.5条约束的县内,对于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官员在城市内修建为高速公路的州立公路上(在该公路上,市警官于1965年4月1日执行了《车辆法典》的规定)执行逮捕所产生的基本罚款,且这些罚款不受第1463.001条 (b) 款 (1) 项规定的分配,其中25%应存入相应市的市库,75%应存入县的适当资金中。

Section § 1463.0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存入法院的款项(例如保释金)如何处理,当这些钱需要退还给某人,或者支付给州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时。如果这笔钱应该退还给个人或支付给州政府或机构,县审计员会根据法院书记员的请求签发支付令。 如果存入的保释金在案件最终解决后一年内未被认领,或者在法院命令退还该款项后一年内未被认领,这笔钱将像罚款和没收财产一样,在市和县之间进行分配。这项规定优先于任何冲突的法律。

Section § 1463.0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或法院运行一个综合计划,以收取法院案件中未支付的罚款或费用等债务。运营该计划的成本,不包括购买建筑物等大额开支,可以从收取的款项中扣除。一旦债务逾期,它将持续逾期直到被收回,并且可以采取不同的步骤来追讨欠款,例如致电或致函债务人,使用机动车辆管理局的信息,以及接受信用卡支付。

如果有人未出庭,或未按时支付罚款或分期付款,他们的债务将被视为逾期,并可纳入此计划。该计划必须符合特定标准,例如即使没有逮捕令也要催收债务,并且应采取多种债务催收行动,例如将债务发送给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或因未出庭而吊销驾驶执照。

该计划还可以管理尚未逾期债务的付款计划,每项计划收费不超过 $35。

(a)CA 刑法 Code § 1463.007(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运营综合催收计划的县或法院可以从该计划所收取的任何收入中扣除运营该计划的成本,但不包括资本支出。这些成本应在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要求向其他政府实体分配收入之前扣除。运营综合催收计划的县或法院可以设定纳入该计划的最低基本费用、罚款、没收、罚金或评估金额。
(b)CA 刑法 Code § 1463.007(b) 一旦债务逾期,它将持续逾期,并可能由综合催收计划进行催收。如果符合以下任何条件,债务即为逾期并可由综合催收计划进行催收:
(1)CA 刑法 Code § 1463.007(b)(1) 如果被告有资格缴纳并没收保释金,但未在被告承诺出庭的日期或该日期的任何合法延期之日或之前缴纳保释金或出庭。
(2)CA 刑法 Code § 1463.007(b)(2) 被告未在法院命令的日期或该日期的任何合法延期之日或之前支付法院判处的金额。
(3)CA 刑法 Code § 1463.007(b)(3) 被告未在法院指定的日期支付分期付款。
(c)CA 刑法 Code § 1463.007(c) 就本节而言,“综合催收计划”是一项独立且独特的收入催收活动,符合以下各项标准:
(1)CA 刑法 Code § 1463.007(c)(1) 该计划识别并催收因逾期法院判决债务而产生的款项,无论是否已对被指控的违规者发出逮捕令。
(2)CA 刑法 Code § 1463.007(c)(2) 该计划符合第1463.010节 (b) 款的要求。
(3)CA 刑法 Code § 1463.007(c)(3) 该计划从事以下各项活动:
(A)CA 刑法 Code § 1463.007(c)(3)(A) 尝试通过电话联系有电话号码的逾期债务人,告知他们逾期状态和付款选项。
(B)CA 刑法 Code § 1463.007(c)(3)(B) 在债务逾期后95天内,书面通知有地址的逾期债务人其未偿债务。
(C)CA 刑法 Code § 1463.007(c)(3)(C) 生成内部月度报告,以跟踪催收数据,例如债务账龄和未偿逾期金额。
(D)CA 刑法 Code § 1463.007(c)(3)(D) 使用机动车辆管理局的信息来查找逾期债务人。
(E)CA 刑法 Code § 1463.007(c)(3)(E) 接受信用卡支付逾期债务。
(4)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 该计划从事以下至少五项活动:
(A)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A) 将逾期债务发送至特许经营税委员会的法院判决债务催收计划。
(B)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B) 将逾期债务发送至特许经营税委员会的机构间截留催收计划。
(C)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C) 在适当情况下,因未出庭而启动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的行动。
(D)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D) 与一个或多个私人债务催收机构签订合同以催收逾期债务。
(E)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E) 向所有逾期债务人发送月度账单或账户对账单。
(F)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F) 与地方、区域、州或国家寻人或定位资源或服务签订合同以查找逾期债务人。
(G)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G) 与缓刑部门协调,以查找可能处于正式或非正式缓刑期的债务人。
(H)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H) 使用就业发展部提供的就业和工资信息来催收逾期债务。
(I)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I) 在适当情况下,设立工资和银行账户扣押。
(J)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J) 在适当情况下,对逾期债务人拥有的不动产设置留置权。
(K)CA 刑法 Code § 1463.007(c)(4)(K) 使用自动拨号器或自动呼叫分配系统来管理电话呼叫。
(d)CA 刑法 Code § 1463.007(d) 综合催收计划还应管理根据《政府法典》第68645.2节命令的非逾期分期付款计划,并可就每个非逾期分期付款计划收取最高达(包括)三十五美元 ($35) 的费用。

Section § 146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从特定基金拨给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任何资金,不能用于购买土地或建造停车场。相反,这笔钱应该用于改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公共交通选择,并减少大学校园附近区域校外停车的负面影响。

根据第1462.3条转拨给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的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土地或建造任何停车设施。这些资金应被用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学生和员工替代交通方式的开发、改进和运营,以及减轻大学社区内校外学生和员工停车的影响。

Section § 1463.0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被告被判犯有某些严重罪行(例如性犯罪或暴力重罪)时,保释金没收款如何处理。当保释金被没收时,收取的款项首先用于支付县管理和分配这笔钱的费用。其次,剩余资金中最高50%可用于支付任何民事判决或对受害人的赔偿,特别是如果受害人在犯罪时未满18岁。最后,剩余的钱将根据第1463条进行分配。

尽管有第1463条规定,在被告被指控并被判犯有第261、264.1、286、287、288、288.5或289条,或原第288a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或犯有第667.5条(c)款所定义的暴力重罪,或第1192.7条(c)款所定义的严重重罪的案件中,从任何来源收取且须存入县财务官处的所有保释金没收款,应按以下优先顺序分配:
(a)CA 刑法 Code § 1463.009(a) 县应获得合理行政费用的补偿,用于没收财产的收取、财产的维护和保存,以及根据本条规定分配财产。
(b)CA 刑法 Code § 1463.009(b) 从剩余的没收保释金中,总计最高50%的款项应按必要金额分配,以满足因犯罪而对受害人作出的任何民事法院判决,或因刑事定罪而对在犯罪时未满18岁的受害人作出的赔偿令(如果被告根据第261、264.1、286、287、288、288.5或289条,或原第288a条被定罪),以及对任何年龄的受害人作出的赔偿令(如果被告被判犯有第667.5条(c)款所定义的暴力重罪,或第1192.7条(c)款所定义的严重重罪)。
(c)CA 刑法 Code § 1463.009(c) 收取款项的余额应根据第1463条规定存入。

Section § 146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与某些乱扔垃圾和污染违规行为相关的罚款中,有一半的资金必须单独存放并送交法院所在县的县财务官。这些资金随后会照常分配,但收到这笔钱的县或市必须将其专门用于其区域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Section § 1463.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在加州高效、有效地收取法院判决的债务(如费用、罚款和罚金)的重要性。它授权司法委员会制定债务收取计划的指导方针,这些指导方针旨在促进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竞争,并可能涉及州一级的管理。法院和县必须遵守现有的收取计划,除非双方同意进行更改。他们需要合作实施司法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并在需要时获得调解协助。

法律规定将制定绩效衡量标准来评估这些计划的成功,并且每年必须向立法机关和其他权力机构提交报告。此外,如果债务仍未支付,司法委员会可以设立系统来暂停执照,确保债务人收到通知,并可以在法庭外对暂停提出异议。司法委员会还被允许运行赦免计划,以鼓励债务和解,如果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债务,则可以免除部分费用。

法院判决债务的统一征收和执行被认为是加州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高效、有效地征收和收取法院判决的费用、罚款、没收、罚金、赔偿和评估费,确保了对法院命令的适当尊重。加州县协会和司法委员会共同致力于识别、改进并寻求扩大获取机制和工具的途径,以加强收取法院判决债务的努力。为实现这种及时、高效、有效的收取:
(a)CA 刑法 Code § 1463.010(a) 司法委员会应采纳指导方针,针对一项关于收取法院命令所判决的费用、罚款、没收、罚金和评估费的综合性计划。作为其指导方针的一部分,司法委员会可以为提供收取服务的实体制定标准协议。作为其指导方针的一部分,司法委员会应包含促进实体之间在向法院和县提供收取服务方面的竞争的条款。司法委员会可以授权法院行政主任在州一级实施本计划的各项内容。
(b)CA 刑法 Code § 1463.010(b) 法院和县应维持1996年1月1日已有的收取计划,除非法院和县另有书面约定。该计划可以完全或部分由法院内部人员配备和运作,可以完全或部分由县人员配备和运作,或者可以完全或部分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在执行本收取计划时,每个高等法院和县应制定一项合作计划以实施司法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如果法院和县不愿或无法根据本节订立合作计划,在第1214.1条 (e) 款所要求的仲裁程序之前,法院或县可以请求在法院行政主任和加州县协会共同同意并提供的调解协助下继续谈判。
(c)CA 刑法 Code § 1463.010(c) 司法委员会应制定绩效衡量标准和基准,以审查根据本节运作的高等法院和县合作收取计划的有效性。每个高等法院和县应按照司法委员会的规定,在2009年9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向司法委员会联合报告报告模板中要求的信息。司法委员会应每年在12月31日或之前,向立法机关、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和财政部报告根据《政府法典》第68514条 (a) 款要求收集和报告的所有信息。
(d)CA 刑法 Code § 1463.010(d) 司法委员会可以在收取过程的效率和有效性可能得到提高时,促进高等法院之间、县之间或高等法院与县之间的联合收取计划。
(e)CA 刑法 Code § 1463.010(e) 司法委员会可以通过法院规则设立一项计划,规定暂停和不续签商业和专业执照,如果执照持有人有未支付的、根据法院命令对其施加的费用、罚款、没收、罚金和评估费。司法委员会可以规定部分或全部高等法院或县参与该计划。司法委员会设立的任何计划应确保被许可人收到关于其执照拟暂停或不续签的充分和适当通知,并有机会对暂停或不续签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机会可能不需要法院听证。
(f)CA 刑法 Code § 1463.010(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司法委员会在就《税收和税法典》第19280条下的收取事宜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协商后,可以提供一项涉及收取未支付的费用、罚款、没收、罚金和评估费的赦免计划,适用于全州范围或一个或多个县。赦免计划应规定,如果在赦免期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则可以免除对未支付的费用、罚款、没收、罚金和评估费所征收的部分或全部利息或收取成本。

Section § 146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因违反与毒品相关设备销售(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66.7条)而产生的罚款如何使用。首先,这些资金应支付地方政府清除、处置或储存任何相关化学品或实验室设备的费用。任何剩余的资金将交由县财务官用于一般用途。

尽管有第1463条规定,因违反《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66.7条而被定罪所收取的、且根据第1463条规定须存入县财务官处的罚款和没收款,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a)CA 刑法 Code § 1463.10(a) 用于偿付任何地方机构因清除和处置或储存由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66.7条被定罪的人出售的任何化学品或药物,或任何实验室设备或装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b)CA 刑法 Code § 1463.10(b) 所收取款项的余额(如有),应由县财务官根据第1463条规定存入。

Section § 1463.01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得知一名25岁以下的人,因逃学或违反宵禁等行为被传唤,且该人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址,那么法院在其年满25岁之前,不得扣押其工资或从其银行账户中取款。如果一个人没有稳定的夜间住所,而是住在收容所、机构或不适合睡觉的地方,则被视为无家可归。

法院仍然可以使用其他合法方式追收债务,并且不需要进行超出常规范围的额外财务审查。如果后续有证据表明该人不再无家可归,则可以继续进行工资扣押。

(a)CA 刑法 Code § 1463.011(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在收取因违反州或地方法律而发出的传票所产生的费用、罚款、没收或其他罚金的日常程序中,获得信息表明一名25岁以下的人,因逃学、游荡、违反宵禁或非法住宿而被发出传票且该传票未结清或未支付,并且该人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址,则法院不得扣押该人的工资或查封其银行账户,直至该人年满25岁或以上,该年龄以该人的信用报告或法院已持有或先前已提供的其他文件所记录的年龄为准。
(b)CA 刑法 Code § 1463.011(b) 就本节而言,如果一个人没有固定、常规、充足的夜间住所,或者其主要夜间住所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则该人被视为“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址”:
(1)CA 刑法 Code § 1463.011(b)(1) 由公共或私人机构运营的、旨在提供临时住宿的受监管收容所,包括但不限于福利旅馆、集体收容所和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的过渡性住房。
(2)CA 刑法 Code § 1463.011(b)(2) 为拟被收容的人员提供临时住所的机构。
(3)CA 刑法 Code § 1463.011(b)(3) 不用于或通常不作为人类常规睡眠场所的公共或私人地点。
(c)CA 刑法 Code § 1463.011(c) 本节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法院从事任何其他合法的债务追收活动。
(d)CA 刑法 Code § 1463.011(d) 本节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法院在其常规职责范围之外对任何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查或财务审查。
(e)CA 刑法 Code § 1463.011(e) 本节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司法委员会根据第1463.010节修改任何关于追收计划的最佳实践或建议。
(f)CA 刑法 Code § 1463.011(f) 本节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法院在法院最初认定该人是根据本节免于工资扣押或查封的无家可归青少年后,如果获得证据表明该人不再无家可归,则扣押该人的工资或查封其银行账户。

Section § 1463.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些交通违规所收取的罚款应如何分配。具体来说,对于闯红灯或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规行为,所收罚款的30%将拨给违规发生地的市或县的普通基金。剩余的70%则由县财务官按照法律的其他条款进行管理。

Section § 1463.0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在追收过程中得知,因游荡、违反宵禁或非法住宿而被传唤的个人是一名无家可归的退伍军人,那么自法院获得该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法院不得扣押其工资或查封其银行账户。无家可归的定义是缺乏固定的夜间住所,或居住在临时庇护所或不适合睡觉的地方。该法律不限制其他合法的债务追收活动,也不要求法院在其正常职责范围之外进行额外调查。

此外,该法律不阻止司法委员会修改追收计划的建议。如果法院后来发现该人已不再无家可归,则可以继续扣押其工资或银行账户,特别是如果之前曾因无家可归状态而暂停过扣押。

(a)CA 刑法 Code § 1463.012(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在收取因违反州或地方法律而发出的传票所产生的费用、罚款、没收或其他罚金的例行程序中,获得信息表明被发出游荡、违反宵禁或非法住宿传票且该传票未决或未支付的个人在过去八年内服过兵役且无家可归或无固定住址,则法院自获得该信息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扣押该人的工资或查封其银行账户。
(b)CA 刑法 Code § 1463.012(b) 就本节而言,如果一个人没有固定、经常、充足的夜间住所,或者其主要夜间住所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则该人被视为“无家可归”或“无固定住址”:
(1)CA 刑法 Code § 1463.012(b)(1) 由公共或私人运营的、旨在提供临时住宿的受监管庇护所,包括但不限于福利旅馆、集体庇护所和精神病患者过渡性住房。
(2)CA 刑法 Code § 1463.012(b)(2) 为拟被收容的个人提供临时住所的机构。
(3)CA 刑法 Code § 1463.012(b)(3) 非为人类正常睡眠而设计或通常不用于人类正常睡眠的公共或私人场所。
(c)CA 刑法 Code § 1463.012(c) 本节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法院从事任何其他合法的债务追收活动。
(d)CA 刑法 Code § 1463.012(d) 本节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要求法院在其常规职责范围之外对任何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查或财务审查。
(e)CA 刑法 Code § 1463.012(e) 本节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阻止司法委员会根据第1463.010节修改任何关于追收计划的最佳实践或建议。
(f)CA 刑法 Code § 1463.012(f) 本节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法院扣押某人的工资或查封某人的银行账户,如果法院在其最初认定该人是根据本节免于工资扣押或查封的无家可归退伍军人之后,获得证据表明该个人已不再无家可归,或者法院曾根据 (a) 款暂停扣押该人的工资或查封该人的银行账户。

Section § 1463.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因在铁路平交道口发生某些交通违规行为而收取的罚款如何分配。如果违规行为发生在有铁路服务提供商的区域,所收罚款的 30% 将拨给该交通管理局的普通基金,专门用于铁路平交道口的公共安全和教育。如果没有铁路服务提供商,这 30% 将拨给该县的普通基金,用于相同的目的。其余的钱将按照正常的程序存入县财务官处。这些资金必须专门用于铁路平交道口的安全和教育。

尽管有本法典第 1463 条和第 1464 条以及政府法典第 76000 条的规定,因违反《车辆法典》第 21752 条 (c) 款或第 22450 条(涉及铁路平交道口),或违反《车辆法典》第 22451 条、第 22452 条或第 22526 条 (c) 款而收取的款项,且根据本法典第 1463 条规定须存入县财务官处的款项,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a)CA 刑法 Code § 1463.12(a) 如果违法行为发生在根据《公用事业法典》第 12 编(自第 130000 条起)设立的公共交通区、交通委员会或管理局提供铁路运输的区域,所收款项的前 30% 应分配给该公共交通区、交通委员会或管理局的普通基金,仅用于与铁路平交道口相关的公共安全和公共教育目的。
(b)CA 刑法 Code § 1463.12(b) 如果违法行为发生区域没有提供铁路运输的公共交通区、交通委员会或管理局,所收款项的前 30% 应分配给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普通基金,仅用于与铁路平交道口相关的公共安全和公共教育目的。
(c)CA 刑法 Code § 1463.12(c) 所收款项的余额应由县财务官根据第 1463 条存入。
(d)CA 刑法 Code § 1463.12(d) 根据 (a) 款或 (b) 款获得资金的公共交通区、交通委员会或管理局,或县,仅在根据 (a) 款或 (b) 款提供的拨款资助的范围内,提供与铁路平交道口相关的公共安全和公共教育。

Section § 1463.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各县设立并运行针对因药物滥用在犯罪中起重要作用而被定罪的人的酒精和药物问题评估计划。这些计划包括面对面访谈,但被判酒驾的人除外。这些评估的报告有助于确定适当的判决,并且必须在评估完成后两周内提交给法院。如果县通过地方决议支持该计划,法院可以要求罪犯参加此计划,并在其罚款中增加最高150美元的费用。法院会评估罪犯支付任何费用的能力。这些费用所得资金用于支持计划开支,任何剩余资金每年转入县的普通基金。

(a)CA 刑法 Code § 1463.13(a) 各县可以制定、实施、运行和管理一项酒精和药物问题评估计划,针对被判犯有罪行且法院认定酒精或药物滥用在该罪行实施中起主要作用的人。该计划可以与根据《车辆法》第11.5部第4章第6条(自第23645条起)制定的计划协调运行。
(1)CA 刑法 Code § 1463.13(a)(1) 根据本条设立的任何计划的一部分,应当包括与每位计划参与者的面对面访谈。
(2)CA 刑法 Code § 1463.13(a)(2) 任何被判犯有酒驾、受管制物质影响驾驶或相关罪行的人,不得参与根据本条设立的任何计划。
(b)CA 刑法 Code § 1463.13(b) 应当为每位参与该计划的人员制作一份酒精和药物问题评估报告。该报告可用于确定该人员的适当判决。报告应在评估完成后14天内提交给法院。
(c)CA 刑法 Code § 1463.13(c) 在任何根据本条运行酒精和药物问题评估计划的县,法院可以命令任何被判犯有涉及使用毒品或酒精的罪行的人,包括任何被发现在犯罪实施期间受毒品或酒精影响的人,参与该评估计划。
(d)CA 刑法 Code § 1463.13(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除了任何其他罚款或罚金评估外,对于法院对公共罪行施加和收取的所有罚款、罚金或没收,且法院命令罪犯参与县酒精和药物问题评估计划的,应当征收不超过一百五十美元 ($150) 的评估费。该评估费仅在县监事会通过决议使该县受本条约束后方可在该县征收。
(e)CA 刑法 Code § 1463.13(e) 法院应确定被告是否有能力支付该评估费。如果法院确定被告有能力支付评估费,则法院可以设定应偿还的金额,并命令被告以法院认为合理且符合被告经济能力的方式向县支付该笔款项。在确定被告是否有能力支付时,法院应考虑对被告施加的任何罚款金额以及被告被命令支付的受害者赔偿金额。
(f)CA 刑法 Code § 1463.13(f) 尽管有《刑法典》第1463条或第1464条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条收取的所有款项,应当存入县金库的一个专款账户,并应专门用于支付制定、实施、运行、维护和评估酒精和药物问题评估和监测计划的费用。
(g)CA 刑法 Code § 1463.13(g) 每年1月15日,运行酒精和药物问题评估和监测计划的每个县的司库,应当确定专款账户中在上一个财政年度未支出的款项,并将这些款项转入县的普通基金。

Section § 1463.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某些涉及酒精或毒品的《车辆法》违规行为,每笔罚款中的50美元将存入一个专门账户。这笔钱专门用于支付血液、呼吸或尿液中物质检测的费用。每年,任何未使用的资金都会转入县的普通基金,其中一部分用于行政管理费用。如果账户资金用尽,要求进行检测的公共机构必须承担费用。

如果被告有能力支付,县可以对被判犯有某些违规行为的被告额外征收最高50美元的罚款,以弥补检测费用。任何额外罚款应直接支付给执行检测的机构,并且不应导致进一步的财务评估。司法部负责制定规则以执行本条规定。

(a)CA 刑法 Code § 1463.14(a) 尽管有第1463条的规定,在根据第1463条存入县财务官处的款项中,对违反《车辆法》第23103、23104、23105、23152或23153条的每项定罪所收取的每笔罚款中的五十美元($50)应存入一个专款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为县、或县内的市或特别区进行血液、呼吸或尿液酒精含量或药物存在分析的费用,或与该检测相关的服务费用。该款项不得超过提供该款项所旨在服务的合理费用。
每年11月1日,各县的财务官应确定专款账户中在上一个财政年度未支出的款项,并将这些款项转入县的普通基金。县监事会可以通过决议,将确定未支出款项金额的财务官职责分配给审计员或其他县官员。县可以保留与根据本条规定产生的行政费用等额的款项,并应根据第1463条分配剩余款项。如果该账户资金用尽,依照本款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公共实体应承担检测费用。
(b)CA 刑法 Code § 1463.14(b) 县监事会可以通过决议,授权对每名被判违反《车辆法》第23152或23153条的被告处以额外罚款,金额等于酒精含量检测费用减去根据(a)款规定存入的五十美元($50)。本款授权的额外罚款仅在被告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征收,但在任何情况下,被告被责令支付的罚款不得超过五十美元($50)。授权的罚款应直接存入执行检测的县、或县内的市或特别区,存入(a)款所述的专款账户,且不应作为根据第1464条或《政府法》第八编第12章(第76010条起)进行额外评估的依据。
就本款而言,“支付能力”是指被告支付本款授权的额外罚款的总体能力,需考虑以下所有因素:
(1)CA 刑法 Code § 1463.14(1) 当前的财务义务,包括家庭抚养义务,以及罚款、罚金和其他对法院的义务。
(2)CA 刑法 Code § 1463.14(2) 未来12个月内可合理预见的财务状况。
(3)CA 刑法 Code § 1463.14(3) 任何其他可能影响被告支付额外罚款的财务能力的因素。
(c)CA 刑法 Code § 1463.14(c) 司法部应颁布规则和条例以实施本条的规定。

Section § 1463.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一个县设立了一个结合车辆检查和酒驾检查站的项目,那么从这些检查站收取的每笔罚款中(在支付其他罚金后)有35美元必须存入一个专门账户。这个账户的钱只能用于支付运营检查站项目的相关费用。这笔钱只有在罚款和罚金全部收齐后才能存入。

尽管有第1463条规定,如果县监事会根据《车辆法典》第2814.1条设立车辆检查与清醒检查站联合项目,则根据第1463.001条存入县财务官处的款项中,以及从根据《车辆法典》第42001.2条(b)款施加的每笔罚款和没收款中收取的三十五美元($35),应存入一个专款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县设立和实施该车辆检查与清醒检查站联合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本条规定,用于支付县设立和实施该联合检查站项目所产生费用的款项,只有在根据第42001.2条(b)款施加的罚款及其任何罚金附加费已收取后,方可存入该专款专用账户。

Section § 1463.16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对特定酒驾相关定罪所收取的每笔罚款中,有50美元将分配给县级酒精计划。这些资金存入由县管理的特别账户,须经监事会批准并符合州健康认证标准。这些资金应用于地方酒精服务,并向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报告。某些县对这些资金的分配有具体规定。康特拉科斯塔县可以对酒驾定罪额外征收50美元的评估费,以资助这些计划。其目的是确保持续的酒精相关服务,并符合州和联邦标准。县可以保留最多5%的资金用于支付行政开支。

(a)CA 刑法 Code § 1463.16(a) 尽管有第1203.1条或第1463条的规定,对违反《车辆法》第23103、23104、23105、23152或23153条的每项定罪所收取的每笔罚款中的五十美元 ($50),应存入县财务官的特别账户,供县专门用于县的戒酒计划,经监事会批准,用于面向普通民众的酒精计划和服务。这些资金应通过地方规划程序分配,支出情况应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1798.2条 (c) 款和第11818.5条 (a) 款报告给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计划应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认证,或已申请认证,方可根据本条获得资助。县在根据本条分配资金时,应执行《健康与安全法》第11812条 (b) 款的意图和程序。
(b)CA 刑法 Code § 1463.16(b) 在第1、2、3、15、19、20或24类县,尽管有第1463条的规定,根据第1463条存入县财务官的款项中,对违反《车辆法》第23103、23104、23105、23152或23153条的每项定罪的五十美元 ($50),应存入特别账户,由县戒酒计划的管理人专门分配,经监事会批准,用于面向普通民众的酒精计划和服务。这些资金应通过地方规划程序分配,支出情况应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1798.2条 (c) 款和第11818.5条 (a) 款报告给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对于已制定标准且可获得认证的服务,计划应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认证或申请认证,方可根据本条获得资助。县酒精管理人应在根据本条分配资金时,执行《健康与安全法》第11812条 (b) 款的意图和程序。
(c)CA 刑法 Code § 1463.16(c) 康特拉科斯塔县监事会可经决议授权法院对每名被判违反《车辆法》第23152或23153条的被告征收五十美元 ($50) 的评估费,存入从 (a) 款规定的五十美元 ($50) 分配中扣除的账户。
(d)CA 刑法 Code § 1463.16(d) 立法机关的明确意图是,根据本部分支出的资金应用于持续的戒酒计划服务,以及与私人非营利组织签订合同,以升级设施,使其符合州认证和州许可标准以及与残疾人无障碍相关的联邦非歧视法规。
(e)CA 刑法 Code § 1463.16(e) 县可保留所收资金的最多5%以抵消收取和支付的行政费用。

Section § 1463.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一个特定的县(第19类县),每当有人因某些驾驶违法行为被定罪时,其罚款中的50美元将存入一个专项基金。这个基金专门用于支付血液、呼吸或尿液中酒精或药物的检测费用。这些检测可以由县、市或县内的一个特别区在获得县监事会批准后进行。

此外,这项规定不会改变县根据某些政府法典要求向州支付的款项金额。

(a)CA 刑法 Code § 1463.17(a) 在一个第19类县,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根据第1463条存入县财务官处的款项中,对于每次违反《车辆法典》第23103、23104、23105、23152或23153条的定罪,五十美元 ($50) 应存入一个特别账户,专门用于支付经监事会批准,由该县或该县内的市或特别区因进行血液、呼吸或尿液中的酒精含量或药物存在分析,或与检测相关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b)CA 刑法 Code § 1463.17(b) 本条的适用不应减少《政府法典》第77201条 (b) 款 (2) 项、第77201.1条 (b) 款 (2) 项和第77201.3条 (a) 款 (2) 项中规定的县向州汇缴的款项。

Section § 1463.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详细说明了加州对某些酒驾(DUI)违规定罪所收取的款项应如何处理。具体来说,每项定罪中的前20美元将进入赔偿基金,该基金用于赔偿犯罪受害者,特别是那些受酒精相关交通事故影响的受害者。县财务官负责每月将这些资金转入州财政部。任何剩余的已收款项将根据其他法律规定进行管理。此外,这20美元的赔偿基金捐款是除了其他已收取的罚款或评估之外的额外款项。

(a)CA 刑法 Code § 1463.18(a) 尽管有第1463条的规定,因违反《车辆法》第23152条或第23153条而被定罪所收取的款项,且根据第1463条规定须存入县财务官处的款项,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1)CA 刑法 Code § 1463.18(a)(1) 因定罪所收取的任何款项中的前二十美元 ($20) 应转入赔偿基金。该款项应由县财务官汇总,并每月一次转入州财政部,存入赔偿基金。
(2)CA 刑法 Code § 1463.18(a)(2) 所收取款项的余额(如有),应由县财务官根据第1463条规定存入。
(b)CA 刑法 Code § 1463.18(b) 根据本条转入赔偿基金的款项,应是根据《政府法典》第1202.4条和第1203.04条(于1995年8月3日或之前生效)或第13967条(于1994年9月28日或之前生效)施加的任何额外罚款或评估的任何金额之外的额外款项。根据本条存入赔偿基金的款项,应根据《政府法典》第13965条用于受害人赔偿目的,优先赔偿与酒精相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

Section § 1463.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地方政府从每笔停车罚款中提取 $50,用于资助改造公共设施,使其方便残疾人使用。这是为了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的要求。这笔钱还可以用于支付管理这笔资金的行政费用。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地方实体根据《车辆法典》第 42001.5 条收到的每笔停车罚款中的五十美元 ($50),可由该地方实体的司库存入一个特别账户,供该地方实体专门用于改造现有公共设施,使其无障碍地供残疾人使用,以符合 1990 年《美国残疾人法案》(42 U.S.C. Sec. 12101, et seq.)以及根据该法案通过的联邦法规,并支付为该目的根据《车辆法典》第 42001.5 条从每笔停车罚款中拨出五十美元 ($50) 的实际行政费用。

Section § 1463.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如何管理因未购买保险(《车辆法典》第16028条)而导致的交通违规定罪所收取的部分资金。对于每项定罪,17.50美元将拨给市法院和高等法院作为费用,任何多余的资金将重新分配。此外,每项定罪中的3美元将送往州交通基金,以帮助支付机动车辆管理局的行政开支。另外,每项定罪或保释金没收中的10美元将存入州的普通基金。

Section § 1463.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车辆法典》第 (23196) 条规定的与酒精相关的罚款所收取的资金,应由县财务官存入一个专用基金。该基金的目的是支持酒精滥用教育和预防项目。县酒精项目管理员在获得县监事会批准后管理这些资金。此外,该基金中只有最多 (5)% 的资金可用于行政费用。

尽管有第 (1203.1) 或 (1463) 条的规定,并且除了根据第 (1463.16) 条进行的任何拨款之外,根据《车辆法典》第 (23196) 条收取的酒精滥用教育和预防罚款评估资金,应由县财务官初步存入一个特殊的县酒精滥用和预防基金,供县酒精项目管理员在获得县监事会批准后专门分配,用于该县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1802) 条设立的酒精滥用教育和预防项目。
县不得将存入该专款账户的资金的 (5) %以上用于行政费用。

Section § 1463.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有人因某些车辆违规行为被定罪或保释金被没收时,罚款和没收款如何分配。如果违规行为发生在市内,这笔钱将分成三份:三分之一归市交通基金,三分之一归县普通基金,还有三分之一归负责州高速公路高乘载车道(HOV车道)的机构。如果违规行为发生在市外,这笔钱将在县和该机构之间平分。该机构必须将其所得部分用于改善州高速公路的交通流量和运营。在某些县,这个机构就是县交通委员会。

尽管有第1463条规定,但根据第1463条存入县财务官处的款项中,每月应向市交通基金转入一笔款项,其数额相当于前一个月内因任何被控违反该市《车辆法》第21655.5条或第21655.8条的人被定罪或保释金被没收而收取的所有罚款和没收款的三分之一;另有相当于这些罚款和没收款三分之一的款项应转入县普通基金;还有相当于这些罚款和没收款三分之一的款项应转入根据《车辆法》第21655.6条负责审批州高速公路高乘载车道的机构。如果因违反《车辆法》第21655.5条或第21655.8条而被捕并非在市内,则50%的罚款和没收款应转入县普通基金,50%应转入根据《车辆法》第21655.6条有权审批高乘载车道的机构。该机构根据《车辆法》第21655.6条收到的款项,应由该机构用于改善其管辖范围内州高速公路系统的交通流量和交通运营。在存在根据《公共事业法》第12部(自第130000条起)设立的县交通委员会的县,该委员会即为本条所指的机构。

Section § 1463.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在现有家庭暴力犯罪罚款的基础上,额外收取最高250美元的费用。收取的额外款项专门用于资助家庭暴力预防项目,特别是那些帮助移民、难民或居住在农村地区的人的项目。如果被告无力支付这笔额外费用,法院在考虑被告应支付的其他罚款和赔偿后,可以免除该费用。收取的资金必须存入指定账户,并按规定用于支持这些项目。

(a)CA 刑法 Code § 1463.27(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除任何其他罚款或罚金评估外,县监事会可通过决议,授权征收不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 的费用,针对法院对第243条 (e) 款 (1) 项和第273.5条中规定的家庭暴力犯罪所处并收取的每笔罚款、罚金或没收。尽管有第1463条或第1464条的规定,根据本条收取的款项应用于资助侧重于帮助移民、难民或居住在农村社区的人的家庭暴力预防项目。现有协助这些人群的家庭暴力预防项目的县可将资金直接拨给这些项目。
(b)CA 刑法 Code § 1463.27(b) 法院应确定被告是否有能力支付根据本条征收的费用。在作出该决定时,法院应考虑被告应承担的罚款和赔偿总额,并可免除支付此额外费用。
(c)CA 刑法 Code § 1463.27(c) 法院应将根据本条收取的款项存入监事会指定的基金中,用于 (a) 款中规定的用途。

Section § 1463.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些县选择保留更多从罚款中收取的资金。县可以通过一项决议,将罚款和没收款项的特定增量存入其普通基金,每年有一定限额。

每个县都有不同的年度限额,例如洛杉矶县为1500万美元,阿尔派恩县为30万美元,超过这些限额的任何款项将与县内的城市共享。此外,这些县的预定保释金金额可以高于全州规定设定的金额。

这项规定通常不影响停车罚款,停车罚款的处理方式不同。具体限额和安排旨在帮助县更好地管理其财政资源。

(a)CA 刑法 Code § 1463.28(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对于《政府法典》第77004条所定义的每个选择县,如果该县已通过 (b) 款中规定的决议,则罚款和没收款项中归因于根据第1269b条 (c) 款在决议后通过的保释金增加的部分,无论是法院还是其他处理机构收取的,原本应在县和县内各市之间分配的,应存入该县的县普通基金,直至 (b) 款中列出的该县年度限额。超过规定年度限额的罚款和没收款项增量,应按照法律另行规定在县和县内各市之间分配。在此类县中,排定的保释金金额可以超过司法委员会根据第1269b条 (c) 款设定的保释金金额。
(b)CA 刑法 Code § 1463.28(b) 可通过决议指示将 (a) 款中规定的未来罚款和没收款项增量存入县普通基金的县以及适用于这些县的年度限额如下:
年度限额
Alpine  ........................
$   300,000
Amador  ........................
200,000
Butte  ........................
900,000
Calaveras  ........................
300,000
Contra Costa  ........................
100,000
Del Norte  ........................
200,000
Fresno  ........................
700,000
Humboldt  ........................
200,000
Kings  ........................
300,000
Lake  ........................
400,000
Lassen  ........................
200,000
Los Angeles  ........................
15,000,000
Madera  ........................
600,000
Mariposa  ........................
200,000
门多西诺  ........................
600,000
莫多克  ........................
200,000
莫诺  ........................
200,000
普卢马斯  ........................
200,000
圣贝尼托  ........................
300,000
圣迭戈  ........................
5,200,000
圣华金  ........................
1,000,000
圣克拉拉  ........................
3,200,000
塞拉  ........................
300,000
斯坦尼斯劳斯  ........................
1,900,000
萨特  ........................
800,000
特里尼蒂  ........................
200,000
图莱里  ........................
2,000,000
图奥勒米  ........................
400,000
约洛  ........................
700,000
尤巴  ........................
900,000
(c)CA 刑法 Code § 1463.28(c) 除《车辆法典》第 40200.3 和 40200.4 条另有规定外,本条不适用于停车罚款的征收。

Section § 14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罚款,每10美元罚款需额外缴纳10美元的州罚款,但赔偿罚款和停车违规等特定情况除外。通常,犯罪的保释金表中会包含这项罚款,如果保释金被没收,罚款也会包含在内。如果罚款被暂缓执行,州罚款也会相应减少。如果支付罚款会给犯罪者或其家人带来困难,法官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罚款。收取的罚款会分配给州和县,其中70%进入州罚款基金,30%留在县里。财政部负责管理这些资金,并且可以从普通基金中临时借款以满足州罚款基金的现金流需求。

(a)Copy CA 刑法 Code § 1464(a)
(1)Copy CA 刑法 Code § 1464(a)(1) 根据《政府法典》第八篇第12章(自第76000条起)的规定,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对于法院对所有刑事犯罪(包括所有涉及违反《车辆法典》某条或根据《车辆法典》通过的任何地方条例的犯罪,但第1463条(i)款所定义的停车违规除外)所施加和收取的每笔罚款、罚金或没收,每十美元($10)或不足十美元($10)的部分,应征收十美元($10)的州罚款。
(2)CA 刑法 Code § 1464(a)(2) 根据第1269b条通过的任何保释金表,或司法委员会根据《车辆法典》第40310条通过的保释金表,可包含支付本条和《政府法典》第八篇第12章(自第76000条起)所规定的罚款以及第1465.7条授权的附加费的必要金额,适用于所有无需强制出庭且主要为保证支付罚款而缴纳保释金的事项。
(3)CA 刑法 Code § 1464(a)(3) 本条规定的罚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CA 刑法 Code § 1464(a)(3)(A) 任何赔偿罚款。
(B)CA 刑法 Code § 1464(a)(3)(B) 《政府法典》第八篇第12章(自第76000条起)授权的任何罚金。
(C)CA 刑法 Code § 1464(a)(3)(C) 任何受《车辆法典》第17编第1章第3条(自第40200条起)管辖的停车违规。
(D)CA 刑法 Code § 1464(a)(3)(D) 第1465.7条授权的州附加费。
(b)CA 刑法 Code § 1464(b) 若涉及多项犯罪,州罚款应根据每宗案件的总罚款或保释金计算。当罚款全部或部分暂缓执行时,州罚款应按比例减少。
(c)CA 刑法 Code § 1464(c) 当为本条适用的且无需强制出庭的犯罪缴纳任何保释金时,缴纳人还应缴纳足够的金额,以包括本条规定的针对没收保释金的州罚款。如果保释金被退还,则根据本条支付的州罚款也应退还。
(d)CA 刑法 Code § 1464(d) 在任何情况下,若被判犯有本条适用罪行的人,在罚款缴清前被监禁,法官可免除全部或部分州罚款,如果支付该罚款将给被判罪人或其直系亲属造成困难。
(e)CA 刑法 Code § 1464(e) 经法院确定应付金额后,法院书记员应收取罚款并将其转交县财政库。其中归属于《政府法典》第八篇第12章(自第76000条起)的部分应存入相应的县基金,余额的70%应随后转交州财政库,存入特此设立的州罚款基金,30%仍存入县普通基金。向州财政库的转交应以县为州收取的罚款的相同方式进行。
(f)CA 刑法 Code § 1464(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财政局局长应向审计长提供一份当前财政年度预算案从州罚款基金划拨的所有资金的明细表。
(g)CA 刑法 Code § 1464(g) 经财政部命令,审计长可从普通基金划拨足够资金,以满足州罚款基金的现金流需求。根据本规定提供的现金流贷款应为短期贷款,不构成普通基金支出。现金流贷款及其偿还不会影响普通基金储备。

Section § 146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澄清,凡在第1464条下涉及罚款、罚金或保释金没收时使用“assessment”(征收)一词,实际上是指该条所规定的罚金。它旨在确保在此语境下,对“assessment”的含义不会产生混淆。

凡在任何法律或法规中提及第1464条,且涉及罚款、罚金或保释金没收之处,凡出现“assessment”(征收)一词,均应被视为指第1464条所要求的罚金、州罚金或额外罚金。

Section § 1464.8

Explanation

这项法规规定,当刑事案件中收取的罚款、罚金、费用或评估款被分配时,应遵循会计期间内生效的现行法律,无论其他任何法律规定如何。这适用于几个特定领域,包括与《渔猎法典》、《政府法典》和《健康与安全法典》相关的某些条款。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当对任何刑事案件中收取的罚款、没收物、罚金、费用或评估款进行分配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章、《渔猎法典》第13003条、《政府法典》第8篇第12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76000) 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72.5条和第11502条收取的款项,任何款项的分配可以依据支付时会计期间内生效的法律。

Section § 146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对某些车辆停车违规相关的罚款,每10美元加收2美元的额外费用。是否征收这项额外费用,由各县的监事会决定。收取的款项将按照法律中另一条款规定的具体规则进行处理。

各县经监事会通过决议后,可对根据《车辆法典》第 42001.13 条对违反《车辆法典》第 22507.8 条的行为所施加和收取的每笔罚款、没收或停车罚金,按每十美元 ($10) 或其不足部分加收两美元 ($2) 的评估费。本条规定的评估费应按照《福利与机构法典》第 9545 条的规定收取和支付。

Section § 146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加利福尼亚州有人犯下某些与车辆相关的违法行为,除了原有的罚款外,还将额外加收罚款金额10%的费用。这些违法行为包括《车辆法典》中与滥用残疾人停车牌、伪造车辆文件以及在残疾人专用停车区或阻碍通道停车相关的具体条款。这笔额外费用是在任何其他评估费之上征收的,并且必须支付给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市或县。

(a)CA 刑法 Code § 1465.6(a) 除根据本法典第1465.5条或任何其他法律征收的评估费外,针对以下刑事违法行为,各县应额外征收相当于根据《车辆法典》第42001.5、42001.13或42002条处以的罚款10%的评估费:
(1)CA 刑法 Code § 1465.6(a)(1) 《车辆法典》第4461条的 (b)、(c) 和 (d) 款。
(2)CA 刑法 Code § 1465.6(a)(2) 《车辆法典》第4463条的 (c) 款。
(3)CA 刑法 Code § 1465.6(a)(3) 《车辆法典》第22507.8条。
(4)CA 刑法 Code § 1465.6(a)(4) 《车辆法典》第22522条。
(b)CA 刑法 Code § 1465.6(b) 根据本条征收的评估费应存入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市或县。

Section § 146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用于计算某些罪行州罚款评估的基本罚款征收20%的州附加费。此附加费独立于现有州罚款,且不能计入基本罚款的计算中。法院确定应付总额后,法院书记员将附加费金额送交州金库,存入普通基金。如果某人因适用本条规定的罪行缴纳保释金且无需出庭,他们必须在付款中包含此附加费。当罪犯分期支付罚款时,附加费必须在其他费用分配之前送交州金库。此外,在计算“总保释金”时,此附加费不计入《车辆法典》的特定计算中。

(a)CA 刑法 Code § 1465.7(a) 应根据第1464条 (a) 款的规定,对用于计算州罚款评估的基本罚款征收20%的州附加费。
(b)CA 刑法 Code § 1465.7(b) 此附加费应在根据《刑法典》第1464条评估的州罚款之外征收,且不得计入根据第1464条 (a) 款的规定用于计算州罚款评估的基本罚款中。
(c)CA 刑法 Code § 1465.7(c) 经法院确定应付金额后,法院书记员应促使将所收取的州附加费金额转交至普通基金。
(d)CA 刑法 Code § 1465.7(d)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八编第12章(第76000条及后续条款)和《政府法典》第68090.8条 (b) 款的规定,附加费的全部金额应转交至州金库,存入普通基金。在所征收的罚款、罚金和附加费总额中,本条规定的附加费金额应转交至州金库,存入普通基金。
(e)CA 刑法 Code § 1465.7(e) 当为适用本条规定的罪行缴纳保释金,且无需强制出庭时,缴纳人还应缴纳足够金额以包含本条规定的附加费。
(f)CA 刑法 Code § 1465.7(f) 当罪犯因定罪而欠款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时,付款应根据第1203.1d条记入贷方。本条规定的附加费金额应在县保留或支付所征收的罚款、罚金和没收款项的剩余金额之前转交至州金库。
(g)CA 刑法 Code § 1465.7(g) 尽管有《车辆法典》第40512.6条和第42007条的规定,《车辆法典》第42007条 (a) 款中使用的“总保释金”一词不包括本条规定的附加费。本条规定的附加费应根据在未援引第42007条规定的情况下本应是基本罚款的金额征收,且征收附加费所得款项应按本条其他规定处理。

Section § 146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被判犯有刑事或交通违法行为(停车违规除外)的人,都必须支付40美元的费用,以帮助资助法院运作。这包括如果当事人同意参加交通学校,其交通罚单被撤销的情况。

这项费用独立于其他罚款,不能计入基本罚款来计算额外的罚款或附加费。此外,如果为相关违法行为交纳保释金,保释金中必须包含这项费用。这些费用收取的款项将存入一个特别账户,并每月转入审判法院信托基金。

司法委员会负责管理这一制度。

(a)Copy CA 刑法 Code § 1465.8(a)
(1)Copy CA 刑法 Code § 1465.8(a)(1) 为协助资助法院运作,对每项刑事犯罪(包括交通犯罪)的定罪,应征收四十美元($40)的评估费,但第1463条(i)款所定义的停车违规除外,该定罪涉及违反《车辆法典》某条文或根据《车辆法典》通过的任何地方法规的行为。
(2)CA 刑法 Code § 1465.8(a)(2) 就本条而言,“定罪”包括在被告人同意参加法院命令的交通违规者学校的条件下撤销交通违规指控,此乃依照《车辆法典》第41501条和第42005条的授权。此法院运作评估费应根据(d)款存入,且不得与根据《车辆法典》第42007条计算和分配的费用一并计算。
(b)CA 刑法 Code § 1465.8(b) 本评估费应在根据第1464条征收的州罚款之外另行征收,且不得计入基本罚款以计算第1464条(a)款规定的州罚款评估费。《政府法典》第八编第12章(自第76000条起)授权的罚款以及第1465.7条授权的州附加费不适用于本评估费。
(c)CA 刑法 Code § 1465.8(c) 当为适用本条的犯罪行为交纳保释金时,且无需出庭,交纳保释金的人还应交纳足以包含本条规定的评估费的金额。
(d)CA 刑法 Code § 1465.8(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a)款收取的评估费应全部存入县财政的特别账户,并每月从该账户转交至主计长,存入审判法院信托基金。根据本条收取的评估费不应受第1203.1d条(e)款的约束,而应根据第1203.1d条(b)款进行支付。
(e)CA 刑法 Code § 1465.8(e) 司法委员会应负责本条的执行管理。

Section § 1465.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某些法院判处的费用和罚款将不可强制执行且不可追缴。如果您的这些费用是在特定日期之前由法院判处的,它们将不能再被追缴,并且任何相关的判决都将被推翻。根据某些条款在2021年7月1日和2022年1月1日之前判处的费用将被撤销。自2022年7月1日起,在该日期之前的一些民事评估费也将不可强制执行。此外,根据第1202.4条判处的任何赔偿金在判处之日起10年后将不可追缴。

(a)CA 刑法 Code § 1465.9(a) 根据第987.4条、第987.5条(a)款、第987.8条、第1203条、第1203.1e条、第1203.016条、第1203.018条、第1203.1b条、第1208.2条、第1210.15条、第1463.07条、第3010.8条、第4024.2条和第6266条(截至2021年6月30日这些条款的规定)判处的任何法院费用余额,应不可强制执行且不可追缴,判决中判处这些费用的任何部分应予撤销。
(b)CA 刑法 Code § 1465.9(b) 自2022年1月1日起,根据第1001.15条、第1001.16条、第1001.90条、第1202.4条、第1203.1条、第1203.1ab条、第1203.1c条、第1203.1m条、第1203.4a条、第1203.9条、第1205条、第1214.5条、第2085.5条、第2085.6条或第2085.7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条款的规定)判处的任何法院费用余额,应不可强制执行且不可追缴,判决中判处这些费用的任何部分应予撤销。
(c)CA 刑法 Code § 1465.9(c) 自2022年7月1日起,根据第1214.1条在该日期之前判处的任何法院民事评估费余额,应不可强制执行且不可追缴,判决中判处这些评估费的任何部分应予撤销。
(d)CA 刑法 Code § 1465.9(d) 在根据第1202.4条判处赔偿金之日起10年届满后,其余额(包括任何追缴费用)应不可强制执行且不可追缴,判决中判处这些罚款的任何部分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