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应被称为“黄金州能源法案”,并可援引此名称。
一般规定初步事项
Section § 3401
这项法律阐明了加州立法机关关于能源服务与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PG&E)相关的意图。它强调安全、高效、可靠的能源对加州居民至关重要,并承认PG&E有责任确保运营安全和效率。然而,如果PG&E未能履行这些义务或未能摆脱破产,金州能源公司将被授权介入。
金州能源公司只有在PG&E无法提供安全、可靠和负担得起的服务时才会采取行动。如果PG&E未能摆脱破产,这项法律旨在允许金州能源公司接管并确保受害者获得赔偿。此外,金州能源公司将被监管为一家非营利性公益公司,这与股东公司不同,因此需要替代的监管程序。
(a)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a)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以下各项:
(1)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a)(1) 为加州居民和企业提供安全、高效、可靠的能源生产、采购、输送、分配和储存,对于在加州生活和经营至关重要。加州及其居民的经济实力和生产力需要能源的可用性,以便他们经营业务并在家中安全生活。
(2)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a)(2) 在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服务区域内居住、工作或经营的加州居民,理应获得一家优先考虑运营安全和效率、审慎管理、财务稳健、并拥有能够进行关键安全投资的资本结构的公用事业公司的服务。
(3)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a)(3) 立法机关认识到,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可能会满足2019年法规第79章的要求,并作为一家转型后的公用事业公司摆脱破产,从而能够为加州居民提供安全、可靠和负担得起的服务。
(4)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a)(4) 本部分的目的是确保,如果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未能作为一家转型后的公用事业公司摆脱破产,那么金州能源公司将获得正式授权,以承担这一关键角色。
(b)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金州能源公司仅在转型后的公用事业公司未能摆脱破产,或转型后的公用事业公司未能履行其提供安全、可靠和负担得起的能源服务的职责时,才根据本部分行事。
(c)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c) 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未能摆脱破产,将导致对受害者的公平赔偿面临风险或延迟,而这些受害者已经等待多年才能重建生活。因此,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如果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未能摆脱破产,金州能源公司应准备好接管该公用事业公司并赔偿受害者。
(d)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1(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委员会应将金州能源公司作为一家电力和燃气公司进行监管,但委员会应承认其作为一家非营利性公益公司的地位,该公司没有股东,为其客户和加州人民的利益运营。由于这一差异,有必要为金州能源公司制定一些替代程序。
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 PG&E破产 金州能源公司
Section § 3402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如果金州能源公司接手管理能源运营,其方式应造福客户并减轻州的负担。从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到金州能源公司的过渡,旨在提高能源服务的可靠性并关注公共安全。
金州能源公司应考虑其费率如何影响所有类型的客户,并以客户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运营。该公司必须专注于提供安全、可靠、清洁和可负担的能源。
该立法还要求金州能源公司制定选择董事会成员的程序,这些成员应具备适当的技能和经验,以安全高效地运营一家公用事业公司。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如果金州能源公司开始能源运营,则应发生以下所有情况:
(a)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2(a) 金州能源公司作为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的继任者,其运营将为其客户的利益服务,并减轻加利福尼亚州的负担。根据本分部收购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的财产,包括特许经营权和股票,其目的是提供更可靠的能源服务,并更加关注公共安全。
(b)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2(b) 金州能源公司应考虑对所有客户类别的费率影响,并管理其运营以使其整个服务区域内的客户受益。
(c)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2(c) 金州能源公司应管理其运营以最大程度地造福其所服务的公众,在提供安全、可靠、清洁、可负担能源方面展现领导力。
(d)CA 公用事业 Code § 3402(d) 金州能源公司应采取程序,鼓励选举共同体现与安全可靠公用事业运营相关的特质、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董事会成员。
金州能源公司 太平洋燃气电力公司 客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