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0.1(a) 圣地亚哥地区迫切需要对区域交通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实施。减少圣地亚哥地区街道和高速公路的拥堵将便利所有途经圣地亚哥的加州居民的通行,尤其有益于居住或工作在圣地亚哥县、每天必须往返于圣地亚哥地区内外的人员。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0.1(b) 圣地亚哥地区已设立了若干独立的有限目的交通机构,然而,圣地亚哥地区将受益于这些机构的协调和全面规划。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0.1(c) 鉴于圣地亚哥政府协会(SANDAG)的权力有限,若不整合交通委员会的某些职责,则无法提供所需的全面交通规划和实施。立法机关因此认为,整合圣地亚哥地区各交通机构的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开发和建设活动,将提高实施所需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并有助于集中精力满足该地区的出行需求。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0.1(d) 因此,立法机关制定本章的意图是整合SANDAG和交通委员会的某些职责,以提供足够的权力和权限来解决圣地亚哥地区的交通问题并建立所需的综合交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