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3140

Explanation
董事会是该区域的主要决策团体,负责制定区域政策。

Section § 10314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管理公共交通区的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董事会决定购置和建设哪些公共交通设施,如何运营这些设施,以及如何为它们提供资金。他们还制定区的年度预算,并确定员工和高级职员的薪水。

此外,董事会还确定公共交通服务的价格、收费和分类。他们必须通过一项行政法规,明确区高级职员和员工的权责,以及区如何运作和管理。他们还制定使用区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则,并确保每年由注册会计师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此外,董事会可以在必要时任命咨询委员会,并采取任何其他必要行动以实现其目标。

董事会应有职责并有权: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a) 决定由区购置和建设的公共交通设施、运营方式以及为其提供资金的途径。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b) 批准区的年度预算,并确定其高级职员和雇员的薪酬。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c) 确定由区运营的公共交通服务的费率、租金、收费和分类。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d) 通过条例批准行政法规,该法规应规定区高级职员的权力和职责、区雇员的任命方法以及区的运营和管理方法、程序和系统。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e) 通过条例批准管理由区拥有或运营的公共交通设施使用的规则和规章。
(f)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f) 促使注册会计师至少每年对区的财务交易和记录进行一次事后审计。
(g)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g) 任命其认为必要的咨询委员会。
(h)CA 公用事业 Code § 103141(h)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本部分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