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0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选民可以向监事会提交一份请愿书,而不是通过决议的方式,来提议设立一个新的区域。这份请愿书需要获得至少25%的选民签名,这些选民是指参加了上次大选的人。

代替决议,可以向监事会提交一份请愿书,该请愿书须由拟议区域内的选民签署,其人数应至少达到上次大选中总投票数的25%。

Section § 500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设立大都市交通区的呈请书必须包含详细信息,类似于提交给监事会的决议中要求的内容。这包括描述该区的边界,并解释呈请人为何认为设立该区对公共利益或必要性很重要。

Section § 50032

Explanation
在征集请愿书签名时,每张纸可以独立,但每张纸都必须附有收集签名人的宣誓声明。这份声明确认所有签名都是真实的,并且确实是签名者本人所签。

Section § 500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圣华金县的县选举官员核对请愿书上的签名与选民登记记录,以确定这些签名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