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司铁路设备
Section § 7601
这项法律要求本州的铁路公司在会让线侧线上的每个脱轨器道岔或装置附近安装一个标志。该标志必须放置在装置 100 英尺范围内。它可以是一块五英尺高、10 英寸宽的板,也可以是两部分组成的标志,包括一个立柱和一块至少两英尺三英寸长、七英寸宽的横板。“derail”字样必须以大号黑色字母漆写在白色背景上。公共事业委员会负责执行这项规定。
Section § 7602
Section § 7603
Section § 7604
这项法律要求火车在公共铁路道口鸣响警示装置,如铃或喇叭,并遵循联邦指导方针,但在指定的安静区内不允许鸣响。然而,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这些声音信号。如果铁路公司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每次违规将面临2,500美元的罚款,由州地区检察官处理。该公司还需对因不遵守这些规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Section § 760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所有铁路公司使用的蒸汽机车都必须配备自动鸣钟装置。该装置应能从机车驾驶室的任一侧操作,并且一旦启动,必须持续鸣响。如果铁路公司不遵守规定,每次违规行为可能被处以100美元至1,000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7606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在加州用于载客或运货的蒸汽机车,都必须配备一种特定类型的水位计,称为“实心水位计”。该水位计必须至少七英寸长、一又四分之一英寸宽、八分之五英寸厚,以便锅炉中的水位能够从机车驾驶室两侧清晰可见,且无需使用反射镜。
如果个人或公司运营的蒸汽机车没有配备这种要求的水位计,则构成轻罪。
Section § 7607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铁路公司在机车上安装前照灯,这些前照灯必须提供足够的光线,以便工程师在夜间以每小时30英里或更高的速度行驶时,能够清晰地看到至少800英尺外一个与人大小相当的黑暗物体。此规定不适用于仅用于调车、白天运营、往返维修车间,或委员会认为此类照明对安全并非必要的短线和地方线上的机车。
如果铁路公司未能遵守,每次违规可被处以100至1000美元的罚款。罚款通过总检察长或地区检察官以州名义提起的诉讼来执行。
Section § 7608
Section § 7609
Section § 7610
Section § 7611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包括铁路公司的雇员和接管人,都不得擅自移走或使用紧急急救箱,除非是为了给受伤的人提供急救。如果有人出于其他任何原因使用急救箱,他们就犯了轻微罪行(称为轻罪),并可能被处以至少50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