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司法 Code § 9621(a) 宗教公司可以通过遵守本节以及第2部分第8章(自第5810条起)的其他条款(根据第9620条适用),将其地位变更为 (1) 公益公司;或通过遵守第2部分第8章(自第5810条起),将其地位变更为 (2) 互益公司、商业公司、社会目的公司或合作公司,从而修改其章程。
(b)CA 公司法 Code § 9621(b) 根据本节授权的修订章程应包含原本要求具备的条款(但公司最初的街道地址和最初的邮寄地址,以及最初的送达代理人姓名除外,如果已根据第6210条(根据第9660条适用)提交声明),并且除此以外,只能包含该宗教公司正在变更为的该类型公司(公益、互益、商业、社会目的或合作)在提交原始章程时所允许包含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