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290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协会成员,你可以通过书面指控某位高级职员或董事,并获得5%成员签署的请愿书,来尝试罢免他们。这份请愿书随后会提交给协会秘书。

任何成员均可通过向协会秘书提交书面指控,并附上由5%成员签署的请求罢免相关高级职员或董事的请愿书,以此对该高级职员或董事提出指控。

Section § 132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需要罢免协会中的高级职员或董事,成员将在下一次例会或特别会议上对此进行投票。除非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否则罢免需要多数票才能通过。

Section § 13292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作为董事或高级职员被指控有不当行为,他们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被告知指控内容。在会议上,被指控者有权亲自发言或由律师代为发言,并传唤证人。提出指控的人也享有同样的权利。

Section § 13293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允许董事通过分区初选产生,那么要罢免一名董事,该区域内20%的成员必须签署一份请愿书。请愿书签署后,董事会必须为这些区域成员召开一次特别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如果多数成员投票同意,该董事就可以被免职。

如果章程规定董事按区域选举,且各区域设有初选,则罢免董事的请愿书应由居住在其被选出区域内的20%成员签署。董事会应召集该区域内的成员召开一次特别会议,审议罢免该董事;经该区域多数成员投票,该董事应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