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构或委员会可向以下任何一方发出停止和禁止令: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5005(a) 以未经授权的方式运营、曾运营或提议运营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或运营处置场,或以以下任何方式处置固体废物的人员: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5005(a)(1) 违反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许可证,或违反本分部,或违反根据本分部通过的任何法规。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5005(a)(2) 未持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许可证。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5005(a)(3) 以造成或威胁造成危险、污染或滋扰状况的方式。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5005(b) 已违反、正在违反或提议违反第44000.5节规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