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98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产品的生产者在2026年1月1日前加入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以遵守环境法规。PRO必须设有一个多元化的管理委员会,并证明其具备财务责任能力。州政府将在2026年3月1日前批准一个PRO,并会考虑其在满足本章要求方面的有效性。所有生产者必须在2026年7月1日前加入经批准的PRO。

2035年1月1日之后,如果有利于合规,可以考虑批准额外的PRO。任何新的PRO都必须承担其评估和持续责任的费用。生产者必须在PRO注册并遵守其规定。不合规行为,例如销售没有经批准的PRO计划涵盖的产品,可能会导致处罚。如果一家公司在2030年后成为生产者,它必须在90天内加入PRO。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1) 涵盖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组建并加入一个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以遵守本章规定。该PRO的管理机构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向部门提交申请,说明该PRO如何符合本章规定的被批准PRO的要求。如果部门批准该PRO,该PRO应当着手执行本章的各项要求。如果向部门提交了不止一个PRO的申请,部门应当确定哪个拟议的PRO能够最有效地实施本章。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2) 部门应当在2026年3月1日前批准一个PRO,该PRO须符合本章的规定以及以下两项要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2)(A) 该PRO设有一个管理委员会,由规模和类型各异的生产者组成,并代表这些实体投放市场的涵盖产品的多样性。管理委员会可包括参与涵盖产品的收集、分类、维修、再利用、回收或管理的当然成员。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2)(B) 该PRO证明其具备足够的财务责任和完善的财务控制措施,包括欺诈预防措施和审计计划,以确保资金的妥善管理。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3) 所有涵盖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2026年7月1日前加入部门批准的PRO。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4) 在2035年1月1日之后,经主管认定,如果增加一个PRO将有助于满足本章的要求,部门可以批准额外的PRO,这些PRO须符合本章的规定以及以下所有要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4)(A) 拟议的PRO向部门提交设立新PRO的申请,并同意承担部门审查的合理费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4)(B) 拟议的PRO由足够数量的生产者组成,以共同遵守本章的规定。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a)(4)(C) 拟议的PRO同意承担本章所有条款的费用,这些条款适用于拟议PRO及其参与生产者。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b) 每个受PRO涵盖的生产者应当依照该PRO制定的程序和要求在该PRO注册,并遵守这些程序和要求。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c) 根据第42984.8节批准计划后,或自2030年7月1日起,以较早者为准,生产者将受到第42984.21节规定的处罚,除非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c)(1) 生产者是该PRO的参与者。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c)(2) 所有涵盖产品均已纳入计划。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c)(3) 如果一个实体在2030年1月1日之前不符合生产者的定义且不受本章约束,但在2030年1月1日之后的任何时候符合生产者的定义,该生产者应当在90天内成为PRO的参与者并遵守本章的规定。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4(d) 如果生产者销售或出售的涵盖产品未受部门根据第42984.8节批准的PRO计划的约束,则该生产者不符合本章规定,并将受到本章规定的处罚。

Section § 42984.5

Explanation

某些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他们在加州销售或进口的所有品牌清单。他们需要在新法规生效后的30天内完成这项工作。生产者还需要每年1月15日之前更新此清单,或者在部门要求时进行更新。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5(a) 在本章实施法规生效之日起30天内,独立生产者或生产者责任组织 (PRO) 应当以部门确定的形式和方式,向部门提供每位生产者在该州境内或向该州销售、分销、进口或提供销售的受管制产品的品牌清单。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5(b) 生产者或生产者责任组织 (PRO) 应当每年1月15日或之前,或应部门要求,更新 (a) 款所述的清单,并向部门提供更新后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