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5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区域内的土地可以是相互连接的(毗连的),也可以是相互独立的(不毗连的)。

Section § 26531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一个区域的土地可以跨越多个地方政府区域。

Section § 26532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一个区域内的土地可以由公共或私人实体拥有。

Section § 26533

Explanation
任何一块土地都必须完整地位于拟设区域的内部或外部,不能被该区域的边界线一分为二。

Section § 265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位于特定区域内的任何土地都将从地方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中获得特别利益。

区域内所有土地均应从立法机构批准的控制计划中提议的工程建设中获得特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