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蒂-泽伯格-哈里斯城市开放空间和康乐项目行政管理
Section § 5624
本节解释了公园和娱乐部如何管理一个由名为Roberti-Z’berg-Harris城市开放空间和娱乐计划账户的特定账户资助的计划。该账户的设立是为了持续使用资金,而不受财政年度的限制。资金来源于1976年至1979年间的各项预算案以及此后为该计划提供资金的任何法规。这些特定预算项中任何未使用的资金都将转入该账户。
Section § 5624.5
这项法律规定,从1986-87财政年度开始,每年将根据前一个财政年度1月1日的州人口数量,按每人1.50美元的标准,从总基金中的资本支出特别账户转入一个名为“罗伯蒂-泽伯格-哈里斯城市开放空间和娱乐项目账户”的专项基金。这笔钱只有在立法机关每年在《预算案》中批准后才能使用。此外,如果立法机关愿意,他们还可以从其他来源,例如潮汐地石油收入,为该项目增加资金。
Section § 5624.6
这项法律规定,从1984年公园土地基金发放的任何补助金,都应遵循1984年6月5日当时生效的规定,即使此后法律有所修改。有一个例外:无论补助金的资金来源是什么,都必须遵守第5625.3节的规定。
Section § 5625
加州法律允许市、县和区根据人口和需求,获得用于娱乐和开放空间项目的年度拨款。该过程包括设定资金优先次序的标准,这些标准在实施前需经过公开听证会和立法机关的批准。
拨款接受者必须提交关于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报告,但每年提交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并且所有获得资助的项目都将接受州审计。
Section § 5625.2
这项法律规定,可以提供整笔拨款用于修缮历史建筑,但仅限于这些建筑位于公园或游憩区内,并且这些修缮将改善或增加公园的游憩用途。
Section § 5625.3
加州的市、县或区在申请拨款收购农业用地之前,必须在土地所在县举行公开听证会。这是为了让公众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特别是如果它可能对附近的农业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听证会通知必须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两次。公众意见的摘要,以及地方官员的意见,必须随拨款申请一并提交,并供公众查阅。
Section § 5626
这项法律规定,用赠款获得的或开发的财产,除非立法机关另有决定,否则只能用于其预定目的。获得资助的项目必须符合市或县的娱乐规划。各管辖区有一年时间申请赠款,此后未使用的资金将根据城市地区的需要重新分配。赠款接受者必须在三年内使用这笔资金,否则资金将退回州政府重新分配。在支出资金之前,法律顾问必须确认符合环境及其他法规。
Section § 5626.1
这项法律允许奥利弗赫斯特公共事业区将其青年中心大楼用于各种项目,包括青少年和成人娱乐、社区服务以及公共利益活动。它还允许该区将大楼出租给公共或私人团体或个人使用,或与他们签订相关协议,只要条款获得该区董事会的批准。
Section § 5626.3
Section § 5627
Section § 5628
这项法律规定,每年用于拨款的资金中,有69%专门用于城市化地区的城市、县和区,以用于娱乐目的,例如购买土地、开发设施或创建创新项目。
在这笔资金中,60%分配给城市和区,分配依据是它们的人口占全州所有此类地区人口的比例。当区域重叠时,只计算实际管理娱乐服务的管辖区的人口。
剩余的40%资金用于城市化县和区域公园区,同样根据人口分配,并且在重叠区域中,也只考虑实际管理该服务的管辖区的人口。
Section § 5629
该法律规定,每年财政年度内14%的可用拨款资金必须专门用于向高度城市化地区的城市、县和区域公园区提供整笔拨款。这些资金应用于购置、开发或维护娱乐用地和设施,或用于创建创新性娱乐项目。
资金按人口分配:60%分配给大城市,40%分配给大县和区域公园区。分配比例与这些地区的人口成正比。对于管辖区重叠的情况,只计算实际提供娱乐服务的区域的人口。
Section § 5630
本节概述了每个财政年度内,17%的拨款资金应如何根据需求分配给娱乐项目。它为非城市化地区和城市化地区设定了不同的标准。对于非城市化地区,88%的资金可供市、县和区用于公园、娱乐用地和项目,其分配依据现有不足和项目价值等因素确定。对于城市化地区,12%的资金可用,其标准侧重于人口密度和阻碍项目完成的财政限制。已经符合第5629条(a)款其他特定资金资格的地区,不符合本节所述的这些特定拨款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