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780

Explanation

本节被称为《娱乐和公园区法》。它解释了娱乐、公园和开放空间对于改善加州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性。这些服务被视为对公众健康和福祉至关重要。为了提供这些服务,地方社区可以设立娱乐和公园区。这些区域是专门设立的,用于在地方控制下管理公园和项目。法律鼓励这些区域、公共机构和私人组织之间合作,以有效满足社区需求。鼓励社区根据自身独特情况调整这些法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a) 本章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娱乐和公园区法》。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b)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娱乐、公园和开放空间设施及服务对于改善和保护所有加州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提供娱乐、公园和开放空间设施及服务是基本服务,对加州居民的公共安宁、健康和福祉至关重要。地方社区提供这些设施和服务的方式之一是创建和运营娱乐和公园区。至少七十年来,州法律已授权娱乐和公园区提供娱乐项目、地方公园和开放空间。地方官员已利用这项法定权力服务加州社区和居民的多样性。颁布本章时,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为一类特殊区建立并延续广泛的法定权力,使其在指定边界内并在地方控制下提供社区娱乐、公园和开放空间设施以及娱乐服务。立法机关的意图还在于,娱乐和公园区应与其他公共机构和私人组织合作提供这些设施和服务。此外,立法机关鼓励地方社区和地方官员调整本章提供的权力和程序,以适应其自身地方情况和职责的多样性。

Section § 5780.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关于娱乐和公园区的章节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董事会”、“市”、“社区娱乐”、“区”、“地方机构”、“主要县”、“娱乐”、“娱乐设施”、“选民”和“区划”的含义。例如,“区”指的是根据本章设立的娱乐和公园区,“娱乐”包括体育、艺术和自然研究等活动。“娱乐设施”是指在公共机构控制下用于社区娱乐的任何场所,例如公园或体育馆。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a) “董事会”指一个区的董事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b) “市”指任何普通法市或特许市,包括市县,以及名称中包含“镇”字的任何市。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c) “社区娱乐”指在一个区控制下进行的娱乐设施和服务。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d) “区”指根据本章或其任何法定前身设立的娱乐和公园区。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e) “地方机构”指市、县、市县、特别区、学区、社区学院区、社区重建机构、联合权力机构,或州的任何其他政治分区。
(f)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f) “主要县”指拥有一个区内所有应税财产的全部或大部分评估价值的县,该评估价值以该县或各县最近一次均衡评估名册所示为准。
(g)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g) “娱乐”指任何有助于参与、观察或参加的个人、团体或社区的教育、娱乐或文化、心理、道德或身体发展的自愿活动。“娱乐”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体育、戏剧、栖息地保护、手工艺、文学、音乐、自然研究、开放空间保护、科学、体育等领域的任何活动,以及包含这些活动的任何正式或非正式游戏。
(h)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h) “娱乐设施”指在公共机构管辖下,永久或临时用于社区娱乐的区域、场所、结构或其他设施,即使其可能用于其他目的。“娱乐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美术室、礼堂、海滩、营地、社区中心、高尔夫球场、体育馆、湖泊、会议场所、开放空间、公园、林荫道、游乐场、球场、运动场、娱乐水库、河流和游泳池。娱乐设施可由一个区和其他公共机构共同拥有或运营。
(i)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i) “选民”指《选举法》第359条所定义的选民。
(j)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1(j) “区划”指根据第12条(自第5791条起)设立的区划。

Section § 578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娱乐和公园区的设立和管理规则。它取代了1957年旧的第4章规定及其修订内容。如果某个娱乐和公园区或其任何区域在2002年1月1日之前设立,它们将继续存在,就像是根据本新章设立的一样。在此日期之前采取的任何行动或制定的规则,例如税收或债券,即使在最初设立时存在一些小错误,也仍然有效。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3(a) 本章规定了娱乐和公园区的组织和权力依据。本章取代了经1957年第2165号法规(Statutes of 1957)增补、后经修订的原第4章(自第5780条起),以及其任何法定前身。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3(b) 根据原第4章或其任何法定前身组织或重组,并于2002年1月1日存在的任何娱乐和公园区,应继续存在,如同其是根据本部分组织的一样。根据原第4章原第10条(自第5788条起)或其任何法定前身设立,并于2002年1月1日存在的任何娱乐和公园区区域,应继续存在,如同其是根据本章设立的一样。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780.3(c) 根据原第4章或其任何法定前身采取的,且在2002年1月1日之前采取的任何普通义务债券、特别税、受益评估、费用、选举、条例、决议、规章、规则或区的任何其他行动,不得仅因任何错误、遗漏、非正式、误称或未能严格遵守本章而作废。

Section § 5780.5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其所属章节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和福祉至关重要。应广义解释本章,以确保其目标得到充分实现。

Section § 5780.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本章的任何部分被认定无效或无法适用于特定人群或区域,这不会影响本章的其余部分。本章的其余部分仍将被视为有效且可执行。本章的各个部分旨在相互独立运作。

如果本章的任何规定或本章任何规定的适用在任何情况下或对任何人、市、县、特别区、学区、州或州的任何机构或下属单位被认定无效,该无效性不应影响本章的其他规定或适用,这些规定或适用在没有无效规定或无效规定的适用下仍可生效,为此,本章的各项规定是可分割的。

Section § 5780.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有人想在法律上质疑一个区域的成立或其行动的有效性,他们必须遵循《民事诉讼法典》中特定部分(从第860条开始)所概述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