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791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地方机构决定哪些地点和何种类型的住宅改造项目可以获得资助。它们可以向个人或团体提供资金帮助,用于改善指定改造区域内的住房,有时甚至根据某些其他规定,在这些区域之外的区域也可以获得资助。

地方机构可以确定根据本部分规定进行融资的任何住宅改造的地点和性质,并可以向任何参与方提供财政援助,用于资助在地方机构指定为住宅改造区域内的住宅改造,或根据第 37922.1 条或第 37924.5 条的规定,用于资助此类区域之外的住宅改造。

Section § 3791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地方当局选择住宅改造项目区域时,他们必须考虑其区域内老年人住房的需求。他们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制定优先修缮老年人住房的标准。

在制定根据第37922条 (a) 款选择住宅改造区域的标准时,地方机构应分析其管辖范围内老年人住房的需求,并应在公开听证会上,考虑优先改造老年人住房的标准。

Section § 37916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发行债券和临时票据,为旨在翻新或改善住宅物业的项目提供资金。此外,它还包括为这些金融工具提供资金或进行再融资。

Section § 379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为住宅翻新项目设定和调整费用、收费和利率。他们可以根据债券利率、贷款回收成本或违约等因素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必须遵循特定的民法典规定,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并且需要由机构定期确定。

地方机构可以从抵押贷款机构购买贷款,也可以自行处理收款事宜。他们必须至少与两家抵押贷款机构合作,并适用统一的费用。此外,地方机构可以持有抵押贷款作为债券的担保,并且可以为贷款提供保险,最高可达物业翻新后价值的95%,且不要求项目必须完成。

贷款在物业出售时到期,但在某些条件下允许转让。相关指南会定义这些例外情况下的“困难”。

地方机构可确定为住宅翻新提供融资的费用、收费和利率,并可不时修订此类费用、收费和利率,以反映地方机构债券利率的变化、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贷款服务费用的变化或与住宅翻新融资计划管理相关的其他费用。任何利率变化应符合《民法典》第1916.5条的规定,但第1916.5条 (a) 款 (3) 项不适用,且第1916.5条中规定的“规定标准”应由地方机构的管理机构在向受影响方发出公开通知后举行听证会后定期确定,并应反映地方机构债券利率的变化、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与根据本部分规定管理计划相关的贷款服务费用的真实变化。
地方机构可无溢价购买合格抵押贷款机构向参与方发放的贷款,如果该贷款在完成之前已获批准用于此目的,并且其性质和条款符合地方机构先前为住宅翻新计划设定的要求。地方机构可确定合格抵押贷款机构为此类贷款提供服务的费用,或可自行进行收款,或可与任何个人、合伙企业、协会、公司或公共机构签订合同,支付其进行此类收款和支付的费用。在确定合格抵押贷款机构提供贷款融资和服务的费用和收费时,地方机构应努力争取不少于两家合格抵押贷款机构的参与,并应对所有参与的合格抵押贷款机构适用相同的费用和收费。
地方机构可持有信托契约或抵押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住房法》第二章 (12 U.S.C., 1707 et seq.) 承保的抵押贷款,作为住宅翻新融资的担保,并可将其质押或转让,作为根据本部分发行的债券偿还的担保。地方机构可制定根据本部分进行的住宅翻新融资的条款和条件,并可要求向参与方发放的任何贷款凭证由美国或加利福尼亚州的机构或在本州获得抵押贷款保险许可的人员全部或部分承保或担保。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在本州获得抵押贷款保险许可或从事住宅抵押贷款担保保险业务的人员,应被授权根据本部分的规定,全部或部分承保或担保为住宅翻新(不包括住宅填充式建设)提供的任何贷款,且此类保险不得超过该贷款所涉物业翻新后价值的95%。此类保险可包括为住宅翻新目的提供的建筑预付款保险,且不要求完成所述住宅翻新即可支付相关索赔。
此类票据、信托契约或抵押贷款可由任何银行或信托公司受让并代表地方机构持有,该银行或信托公司由地方机构在根据本部分规定发行债券的任何契约或决议中指定为受托人或财务代理人。
尽管有《民法典》第711条的规定,根据本部分提供的任何住宅翻新贷款的全部欠款应在受翻新物业出售或所有权发生其他转让时到期并应予支付,但在联邦或州保险公司要求或在困难情况下,允许将贷款转让给买方或受让人,困难情况应在根据第37922条 (c) 款制定的指南中进行定义,并建立确定其存在的程序。

Section § 379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聘请各种专业人士,如工程师、建筑师和会计师,以协助住宅修复项目的融资。如果这些服务对于项目成功获得资金是必要的,并且机构无法自行提供,那么机构可以承担聘请这些专家的费用。机构还可以聘请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协助发行和出售项目融资所需的债券或票据。

Section § 37919

Explanation
本节赋予地方机构权力,使其能够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履行本法律部分所规定的具体职责和责任。除了已经明确允许的之外,它们可以做任何需要做的事情来达成目标。

Section § 3792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地方机构发行债券,偿还这些债券的资金仅来自特定的收入或抵押保险索赔。这些债券不会给该机构造成债务,也不会要求他们使用纳税人的钱或其他税款来偿还。地方政府不以任何方式承担义务,使用税款或做出任何财务承诺来支付这些债券。

Section § 379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住宅改造项目都必须遵守地方政府的规定。地方机构有权通过购买或租赁等多种方式获取房产或房产权益。它们还可以根据需要出售、租赁或处理这些房产,以支持住宅改造的目标。

Section § 379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地方机构在发行债券或票据之前,其住宅改造融资计划所需满足的要求。首先,机构必须确定需要改造的区域,重点关注那些住房正在恶化、不符合安全和健康标准的地区,并证明财政支持是必要且可行的。

在选择改造区域之前,他们必须征求公众意见并举行听证会。法律还规定了财务指导方针,例如贷款金额通常不得超过物业改造后预期价值的80%,但在特定条件下允许更高的金额,特别是对于低收入个人或非营利组织。改造贷款的最长还款期可达40年。

对用于新建物业的资金比例或购置新物业的资金比例有限制,并且必须制定改造区域的公共改善计划,其中应包括社区参与以及机构在预算限制内执行这些计划的承诺。

在地方机构为住宅改造发行任何债券或债券预期票据之前,地方机构应通过法令或决议采纳一项全面的住宅改造融资计划,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a) 地方机构选择住宅改造区域的标准,其中应包括地方机构的以下认定: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a)(1) 该区域存在大量正在恶化的结构,不符合社区关于体面、安全、卫生住房的标准。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a)(2) 地方机构为住宅改造提供的财政援助对于阻止该区域的恶化是必要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a)(3) 该区域住宅改造的融资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然而,当住宅改造区域是适用《社区重建法》(第1部分(自第33000条起))规定的重建项目区域时,则不需要这些认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b) 地方机构选择住宅改造区域的程序,其中应包括: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b)(1) 公民参与选择住宅改造区域的规定。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b)(2) 地方机构管理机构在地方机构选择任何特定住宅改造区域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的规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c) 一项承诺,即在受地方机构预算和财政限制的情况下,每个住宅改造区域内95%的住宅将执行改造标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d) 现有住宅改造融资指南,该指南应受以下限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d)(1) 除非由美国或加利福尼亚州的机构或在本州获准承保贷款的人士全部或部分承保或担保,否则待改造物业的未偿贷款(包括改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待改造物业预期改造后价值的80%,但地方机构可授权未经承保或担保的贷款,最高可达物业预期改造后价值的95%,如果此类贷款用于将物业改造为住宅用途,且存在对更高限额的明确需求,并且物业价值在贷款期限内不会受损的可能性很高。如果贷款对象是第50093条所定义的低收入人士,则待改造物业的未偿贷款可被授权最高达物业预期改造后价值的97%。根据《公司法》第1编第2部第1部分(自第9000条起)成立的非营利公司或《税收法》第17265条(a)款所定义的合作住房公司,可被授权获得不超过估计改造后价值的98%或100%,或其总开发成本的贷款(根据第50958条规定的非营利住房发起人标准),如果根据本部分融资改造的住宅内的居住单元在贷款未偿还期间承诺供符合政府机构为住宅居住者利益专门提供的财政援助资格的人士或家庭居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d)(2) 此类住宅改造贷款的最长还款期应为40年或结构经济寿命的五分之四,以较短者为准。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d)(3) 除本款授权外,每套住宅单元和每个商业单元(属于或构成本部分所定义“住宅”的一部分)的改造贷款最高金额,不包括购置成本或再融资成本,应为四万五千美元 ($45,000)。城市和县的重建机构根据本部分提供的融资,对于一至四单元住宅的改造贷款可超过此限制,但融资总额(包括任何用于购置或再融资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每套住宅单元八万美元 ($80,000) 或第 (1) 款规定的改造后价值的90%,以较少者为准,无论该贷款是否承保或担保。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d)(4) 任何此类住宅翻新贷款中,用于不符合地方机构翻新标准的住宅翻新的部分不得超过20%,但对于业主自住的一至四单元住宅物业,此类住宅翻新贷款的最高40%可用于不符合地方机构翻新标准的住宅翻新。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d)(5) 除可移动住宅外,不得发放贷款用于为参与方对需进行住宅翻新的物业的未偿债务进行再融资,或用于为已进行或将进行住宅翻新的物业的购置提供融资,除非达到翻新标准的成本(包括参与方在该物业的住宅翻新中先前已支出的任何金额,且该支出发生时该物业位于住宅翻新区或重建项目区内)至少占贷款本金的20%。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e) 经立法机构批准用于此类计划的任何住宅翻新区内的住宅填充式建设融资指南。住宅填充式建设指南应受以下限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e)(1) 除非由美国或加利福尼亚州的机构或在本州获准承保贷款的人士提供全部或部分保险或担保,否则该物业的未偿贷款(包括住宅填充式建设贷款金额)在建设完成后不得超过该物业预期价值的80%,但地方机构可授权发放既未投保也未担保的贷款,最高可达建设完成后物业预期价值的90%,如果此类贷款用于建造包含两个或更多住宅单元的住宅。根据《公司法》第一编第二部第一章(第9000条起)成立的非营利公司或《税收法》第17265条(a)款定义的合作住房公司,可获授权发放不超过建设完成后物业估计价值100%的贷款,如果根据本部分提供的融资所建造的住宅单元在贷款未偿还期间承诺供符合政府机构为住宅居住者利益专门提供的财政援助资格的人士或家庭居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e)(2) 住宅填充式建设贷款的最长还款期应为40年或结构经济寿命的五分之四,以较短者为准。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f) 经立法机构授权,根据本部分提供的融资,用于购买先前已翻新或建造的住宅的融资指南,应受以下限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f)(1) 有资格获得此类融资的单户住宅购买者应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士或家庭。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f)(2) 获得融资的住宅中的所有租赁住宅单元在贷款未偿还期间,应承诺供第50093条所定义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士和家庭居住。在房地产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契约、其他转让文书、租赁或融资文书后,预留给低收入人士居住的租赁住宅单元应保持此类居住状态不少于30年,不多于55年。此类记录在案的协议应对权益继承人具有约束力。

Section § 37922.1

Explanation

本节讨论了一项融资计划,该计划不仅为指定翻新区域内的房屋提供翻新资金,也为符合条件的良好社区内的房屋提供。要符合条件,房屋必须位于稳定且有活力的社区,翻新在经济上必须可行,并且在贷款存续期间,这些单元必须租给符合特殊财政援助资格的人。

该计划必须包含相关指南,贷款还款期最长为40年或物业经济寿命的大部分,以较短者为准。业主和租户必须收到通知,并有机会参与翻新工程的规划。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1(a)  一项综合性住宅翻新融资计划可授权在住宅翻新区域之外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住宅进行住宅翻新: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1(a)(1)  该住宅位于立法机构认定为稳定且有活力的住宅社区的区域。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1(a)(2)  立法机构认定该住宅的翻新在经济上可行。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1(a)(3)  在本部分项下获得融资的住宅内翻新的居住单元,在贷款未偿还期间,须承诺由符合政府机构为住宅居住者专门提供的财政援助资格的个人或家庭居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1(b)  如果根据本条授权对此类翻新进行融资,则综合性住宅翻新融资计划中应包含针对(a)款中规定的住宅翻新融资指南。此类指南应受第37922条(d)款规定的限制。针对(a)款所述住宅的住宅翻新贷款的最长还款期应为40年或物业经济寿命的五分之四,以较短者为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1(c)  关于(a)款中规定的住宅翻新,综合性住宅翻新融资计划应规定向受影响的业主和租户发出拟议翻新的通知,并为他们提供参与指定待翻新居住单元和规划拟议翻新工程的机会。

Section § 37922.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如果租金上涨或其他住房成本增加将导致住宅改造项目区域的居民被迫搬离家园,地方机构必须尽一切努力防止居民流离失所。这包括向因改造工程、附近新建住房或租金上涨而不得不搬迁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租户提供经济援助或“安置补偿金”。法律还鼓励利用联邦、州或地方项目提供的任何资金来帮助支付住房成本并防止流离失所。流离失所可能意味着因无力支付更高租金而不得不搬迁,或因这些项目而不得不临时或永久性搬迁。只有在有联邦或州资金可用的情况下才强制要求支付补偿金,但地方资金也可以使用。

Section § 37922.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地方机构阻止获得修复贷款的租赁物业突然提高租金。为此,他们可以要求借款人同意,租金涨幅不得超过一个既能保证公平回报又能确保物业得到适当维护的水平。这项规定适用于修复后拥有12个或更多单元的建筑物,且每单元贷款金额超过$5,000的情况。

此外,地方机构可以要求物业所有者在申请此类贷款时通知租户。此通知允许租户对潜在的租金上涨提出异议,如果需要,机构可以限制修复工作,以避免因无法负担的租金上涨而导致租户搬迁。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5(a)  地方机构为防止贷款可能导致住宅租赁物业租金骤然上涨,可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签订合同,作为根据本部分发放贷款的条件,约定不将租金提高到机构通过法规确定的金额以上,该金额将为类似投资带来公平的回报率,并允许为提供和持续适当维护物业而合理必要的增长。本款仅适用于修复后将包含12个或更多住宅单元的建筑物,以及根据本部分已发放每住宅单元超过五千美元 ($5,000) 贷款的建筑物。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2.5(b)  地方机构可要求住宅物业所有者在根据本部分申请贷款时向租户提供通知,以便在租户提出异议时,修复工作的数量可由地方机构酌情限制,以防止可能导致搬迁的租金骤然上涨。

Section § 379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凡是获得资金用于建造、翻新或购买的房屋,在出售或出租时必须向所有人开放,不得基于《政府法典》中规定的种族、肤色、宗教、性别等因素进行歧视。法律还要求参与这些住房项目的承包商必须确保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有任何歧视。此外,法律鼓励地方机构通过政策和法规促进少数族裔承包商的参与。

然而,对于面向老年人的住房,存在一项例外,即其无需遵守关于家庭状况的规定。该法规还明确指出,它不改变其他与老年人住房相关的民法典条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3(a) 地方机构应要求,任何根据本部分获得的融资进行翻新、建造或购置的住宅,在出售或出租其任何部分时,应向所有人开放,不分《政府法典》第12955条 (a) 款或 (d) 款中列出的任何依据,这些依据的定义见《政府法典》第12926条、第12926.1条、第12955条 (m) 款和 (p) 款第 (1) 项,以及第12955.2条。地方机构还应要求,从事根据本部分融资的住宅翻新的承包商和分包商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因《政府法典》第12940条 (a) 款中列出的任何依据而歧视,这些依据的定义见《政府法典》第12926条和第12926.1条,但《政府法典》第12940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根据本部分融资的住宅翻新合同和分包合同,应在不因《政府法典》第12940条 (a) 款中列出的任何依据而歧视的情况下签订,这些依据的定义见《政府法典》第12926条和第12926.1条,但《政府法典》第12940条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机构为根据本部分进行的住宅翻新提供融资的政策应是鼓励少数族裔承包商参与,且地方机构应制定规则和条例以实施本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23(b) 尽管有 (a) 款的规定,但就家庭状况而言,(a) 款不应解释为适用于《政府法典》第12955.9条所定义的老年人住房。就家庭状况而言,(a) 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解释为影响《民法典》中关于老年人住房的第51.2、51.3、51.4、51.10、51.11和799.5条。《民法典》第51条 (d) 款和第4760条以及《政府法典》第12955条 (n)、(o) 和 (p) 款应适用于 (a) 款。

Section § 3792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使用债券为那些已被指定进行重大法规执行并根据1949年住房法获得联邦援助的区域提供房屋改善资金。这些债券的资金可专门用于这些指定区域的住宅翻新。

本部分的授权可用于发行债券,旨在为被指定进行集中法规执行并已根据联邦援助法规执行计划(1949年住房法第115、117和312条,美国法典第42卷第1466、1468和1452b节)获得联邦资金的区域提供住宅改造资金。本部分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使用根据本部分规定发行的债券所产生的资金为此类区域的住宅改造提供资金。

Section § 37924.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制定一项住宅改造融资计划,明确哪些住宅将在全市或全县范围内接受检查,同时在特定区域进行重点执法。该计划必须遵守特定的融资限制,并包含一个让可能受影响的人参与其规划和运作的流程。

地方机构可在根据第37922条通过的条例或决议所采纳的综合性住宅改造融资计划中,纳入选择或选择顺序的标准,以确定在全市或全县范围内实施的系统性执法计划中待检查的住宅结构,此举是在集中执行一个或多个住宅改造区域的改造标准期间,对集中执法之外的补充。对受系统性执法影响的住宅进行改造的融资指南,应受第37922条 (d) 款规定的融资限制。在此情况下,综合性住宅改造融资计划应向可能受系统性执法计划影响的人员提供通知和参与计划规划与运作的机会。

Section § 3792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合法地质疑某个区域的房屋修缮计划或决定,你必须在该计划或决定正式作出之日起60天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