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6760.2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水资源管理相关章节中使用的关键术语。“可接受的结果”是指成功完成一个符合安全饮用水标准并能长期负担的水项目。“行政基金”是指为这项倡议设立的财务管理资金。“委员会”是指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社区供水系统”和“小型社区供水系统”的定义在另一节中。“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必须以合理的成本实现理想的结果。“弱势社区”在其他地方有定义,而“严重弱势社区”的家庭收入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的60%。“基金”是指安全饮用水循环基金。“融资”涵盖了可用于水项目的各种形式的财政援助。“配套资金”是指符合联邦要求的州政府出资。“项目”包括水系统的建设和改进,以及规划和设计。“公共机构”或“供应商”可以拥有或运营供水系统,旨在确保根据州标准向公众提供安全饮用水。“联邦安全饮用水法”与本章的目标一致。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章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定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a) “可接受的结果”指建成后能解决项目被列入项目优先清单所针对的问题的项目,确保经改进或重组的公共供水系统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具备长期技术、管理和财务能力,以符合州和联邦安全饮用水标准的方式运营和维护该公共供水系统,能够长期提供可靠的安全饮用水源,且经委员会确定,在短期和长期内均可负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b) “行政基金”指由第116761.70条设立的安全饮用水州循环基金管理基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c) “委员会”指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d) “社区供水系统”具有第116275条规定的含义。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e) “成本效益”指以最合理的成本实现可接受的结果。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f) “弱势社区”指符合第116275条所规定定义的社区。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g) “联邦安全饮用水法”或“联邦法案”指联邦安全饮用水法(美国法典第42卷第300f条及后续条款)及其修订或补充法案。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h) “基金”指由第116760.30条设立的安全饮用水州循环基金。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i) “融资”指根据本章授予的财政援助,包括贷款、再融资、分期销售协议、债务购买、市政循环基金贷款担保和赠款。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j) “配套资金”指根据联邦法案要求,与联邦拨款相匹配的州资金所占的百分比。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k) “项目”指用于公共供水系统建设、改进或修复的具有成本效益的设施。它还可以包括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供水系统的兼并或整合、水源评估、水源保护以及联邦法案规定的其他活动。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l) “公共机构”指任何拥有或运营公共供水系统的城市、县、市县(无论是普通法城市还是特许城市)、区、联合权力机构或州的其他政治分区,或联邦法案中定义的任何市政当局。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m) “公共供水系统”指根据第116275条定义,向公众提供饮用水的系统。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n) “安全饮用水标准”指根据第4章(自第116270条起)设立的、可能现在或将来修订的标准。
(o)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o) “严重弱势社区”指家庭收入中位数低于全州平均水平60%的社区。
(p)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p) “小型社区供水系统”具有第116275条规定的含义。
(q)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20(q) “供应商”指任何拥有或运营公共供水系统的个人、合伙企业、公司、协会、公共机构或其他实体。

Section § 116760.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金库中设立了安全饮用水州周转基金。该基金的资金专门用于改善饮用水安全,并且可以随时使用,不受年度预算限制。

负责管理该基金的委员会必须至少每两年更新其网站,公布资金使用详情。这包括获得资助的项目类型、对公众健康的改善情况,以及他们如何决定哪些项目获得资助。网站还必须包含美国环保局关于加州水基础设施需求的调查数据、协议的财务详情、基金利用情况以及向项目接受者支付的款项。这项法律于2014年7月1日开始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30(a)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安全饮用水州周转基金,旨在执行本章规定,并且,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基金中的款项特此持续拨款,不受财政年度限制,供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支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30(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0231.5条的规定,委员会应至少每两年一次,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将该互联网网站的链接发送给立法机构的政策和预算委员会,内容涉及本章的执行情况和基金的支出情况。委员会互联网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应说明获得资助的项目数量和类型、通过项目资助实现的饮用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风险的降低情况,以及委员会用于确定资助优先级的标准。互联网网站上的发布信息应包括美国环境保护局对加州公共供水系统基础设施需求进行的最新调查结果、通过基金可用于满足这些需求的资金金额、自上次报告或互联网网站发布以来,根据本章执行的所有资助协议的总美元金额、基金利用率、未清偿债务金额,以及自上次报告或互联网网站发布以来支付给资助接受者的总美元金额。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30(c) 本节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16760.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县或特别区借钱和承担债务,但前提是他们必须遵守任何相关的宪法规定。

受所有适用的宪法限制约束,市、县或特别区可以根据本章规定借款并承担债务。

Section § 116760.39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采取额外措施,以确保为非常贫困社区服务的小型社区供水系统和特定非营利供水系统能够轻松获得财政帮助。他们可以通过努力建立一个系统来实现这一点,即如果所有文件齐全,资金将在30天内支付,并可以通过使用电汇等快速支付方式来加快流程。

本法律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39(a) 除第116760.40节所述行动外,委员会为实施安全饮用水州循环基金,可通过采取以下两项措施,改善小型社区供水系统以及为严重弱势社区服务的非营利性非临时性非社区供水系统获得财政援助的途径: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39(a)(1) 努力建立支付流程,根据该流程,财政援助的接受者应在委员会收到完整的项目付款请求之日起30天内收到资金,除非委员会在该30天期限内认定该项目付款不符合项目指南的条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39(a)(2) 调查使用电汇或其他适当的支付程序以加快项目付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39(b) 本节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116760.40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了委员会为管理安全饮用水州循环基金可采取的行动。这包括与联邦政府合作并接受联邦拨款,管理配套资金,以及确保公共供水系统符合联邦要求。委员会还可以处理会计、审计事务,并为财务管理设立各种账户。可以发行收益债券以增加基金,贷款偿还款或利息可用作这些债券的担保。此外,委员会可与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银行合作,开展与基金相关的金融活动。这些行动旨在确保基金的妥善管理和运作,以期改善安全饮用水系统。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 委员会可采取以下任何行动以实施安全饮用水州循环基金: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 与联邦政府签订协议,以获取联邦对该基金的拨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2) 接受联邦对该基金的拨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3) 将基金中的资金用于联邦法案允许的目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4) 规定将配套资金以及其他可用和必要的资金存入该基金。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5) 代表本州,请求将联邦法案项下可用的联邦资金存入该基金。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6) 代表本州确定,从该基金获得财政援助的公共供水系统将符合联邦法案的要求,并以联邦法案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7) 提供与该基金相关的适当审计、会计和财务管理服务、计划和报告。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8) 采取其他附带行动,以确保基金的充分管理和运作。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9) 与公共供水系统签订协议,并接受其配套资金。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0) 向选择提供配套资金的公共供水系统收取费用,以支付根据联邦法案第1452(e)条(42 U.S.C. Sec. 300j-12)获取联邦资金的实际成本以及处理贷款申请的费用。如果从其他来源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这些成本,委员会应免除该费用。
(1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1) 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使用任何来源的配套资金,作为联邦法案第1452(g)条(42 U.S.C. Sec. 300j-12)项下联邦行政津贴的配套资金。
(1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2) 根据联邦法案和相关指南的要求或允许,设立单独账户或子账户,用于基金的管理和其他目的。在基金内部,委员会可修改现有账户,并可设立委员会认为适当或必要的其他账户,以妥善管理本章。
(1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3) 根据联邦法案的允许,将用于管理和其他目的的联邦资金存入单独账户或子账户。
(1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4) 代表本州确定,是否正在取得足够进展以符合联邦法案和《加州安全饮用水法》第4章(自第116270条起)的可执行截止日期、目标和要求。
(1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5) 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联邦《安全饮用水法》第1452(a)(2)和(f)(4)条(42 U.S.C. Sec. 300j-12(a)(2)和(f)(4)),使用存入该基金的任何及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偿还款和贷款利息,作为支付收益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储备和担保来源,其收益存入该基金。
(1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6) 请求根据《政府法典》第6.7篇第1部第2章(自第63021条起)设立的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银行(I-Bank)发行收益债券,与I-Bank签订协议,并采取所有其他必要或便利的行动,以根据《政府法典》第6.7篇第1部第2章第6.3条(自第63048.55条起)发行和销售收益债券。这些债券的目的是增加基金。
(1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7) 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0篇第35.3530(c)条授权并经第109-54号公法重新授权,在预期用途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资本化拨款资金的转移,该计划须经委员会批准。
(1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a)(18) 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0篇第35.3530(d)条授权,将收益债券与根据《水法典》第13477条设立的州水污染控制循环基金进行交叉抵押。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0(b) 本节应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16760.4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某些基金和特别账户里的钱可以用于联邦法律允许的其他用途。

Section § 116760.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与联邦政府签订协议以获得联邦资金,但前提是委员会准备好满足联邦法律规定的支出要求。这些协议必须包含联邦法律和法规要求的具体条款。

委员会必须迅速支出基金中的资金,并确保在实现联邦目标和截止日期方面取得进展。特别账户中的联邦资金必须依法使用,如果未用完,可以结转到下一年。

本节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2(a) 委员会只有在准备好承诺按照联邦法案要求的方式支出基金中的任何最低金额时,方可与联邦政府订立关于联邦向基金拨款的协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2(b) 委员会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协议应当包含联邦法案以及实施联邦法规、规章、指导方针和政策所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同意以下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2(b)(1) 基金中的款项应当迅速及时地支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2(b)(2) 因联邦资本化拨款而存入基金的所有款项,应当支出以确保在遵守联邦法案的可强制执行的截止日期、目标和要求(包括任何适用的合规截止日期)方面正在取得充分进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2(b)(3) 存入特别账户的联邦资金,依照联邦法律的规定,持续拨款供委员会使用。特别账户中未支出的资金应当结转至后续年度供委员会使用。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2(b)(4) 本节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16760.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可以制定一份政策手册来履行其职责,并且无需遵循《政府法典》某章节中规定的典型程序。这份手册将在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布。一旦手册被采纳,本章下制定的任何旧法规都将被废止。这项规定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3(a) 委员会应根据采纳政策手册来执行本章,该政策手册不受《政府法典》第3部第1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规定的约束。该政策手册应在委员会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3(b) 任何根据本章颁布的法规,在委员会采纳政策手册后即告废止。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3(c) 本条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16760.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将公共供水系统支付的费用和收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资金,存入一个专门的账户。这项规定于2014年7月1日开始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4(a) 委员会可以将公共供水系统支付的行政费用和收费以及其他可用和必要的资金存入该基金的一个账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4(b) 本节应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16760.4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如何使用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的资金。州政府可以根据联邦法律的指导方针支出联邦资金,即使这些指导方针与州法律相冲突。加州在实施该法案时,无需遵循制定规则的常规州程序,但仍必须允许公众反馈并在发出通知后举行公开听证会。每个项目最多可获得1000万美元的补助。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5(a) 就本条而言,“法案”指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5(b) 尽管本章的任何其他规定或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法规,部门可以依照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Public Law 111-5)的规定和实施该法案的联邦指导方针,从根据该法案从联邦政府收到的基金中支出款项。凡州法律或法规与该法案的规定和要求相冲突,且该冲突妨碍联邦拨款支出的,该法案的规定和要求应优先适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5(c) 部门可以制定实施该法案所需的标准。这些标准不受《行政程序法》(Chapter 3.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1340) of Part 1 of Division 3 of Title 2 of the Government Code)的约束。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这些标准,并应提供公众审查和评论的机会,其中应包括至少一次在不少于20天通知后举行的公开听证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5(d) 为实施该法案,根据本章向申请人提供的最高补助金额每个项目为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Section § 116760.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安全饮用水小型社区应急赠款基金,用于为小型和弱势社区的水相关项目提供财政援助。基金的资金来源多样,包括转入的资金和收取的费用。委员会可以对融资征收年度费用而非利息,这笔费用将用于支持赠款基金。获得赠款的项目应服务于弱势社区或解决水资源紧急情况,其中严重弱势地区将获得优先考虑。所有资金都必须符合联邦要求,并且这项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a) 安全饮用水小型社区应急赠款基金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b) 以下款项应存入赠款基金: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b)(1) 根据 (c) 款转入赠款基金的款项。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b)(2)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475条的规定,存入赠款基金的款项所产生的任何利息。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1) 对于根据本章进行的任何融资,委员会可征收一笔年度费用,存入赠款基金,以代替原本应收取的利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2) 根据本款收取的任何款项应存入赠款基金。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3) 本款授权的费用可在融资期限内的任何时间适用,一旦适用,应保持不变,除非委员会确定该费用的适用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3)(A) 不再符合联邦关于该基金的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3)(B) 不再必要。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3)(C) 对委员会资助支持本章规定目标的项目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4) 如果委员会在融资还款完成前停止收取该费用,委员会应以相同的利率取代该费用。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c)(5) 本款授权的费用不得增加根据本章施加的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融资还款金额。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d)(1) 赠款基金中的款项可用于符合本章要求并服务于弱势和严重弱势社区,或解决小型社区供水系统所经历的紧急情况的项目赠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d)(2) 为批准赠款之目的,委员会应优先考虑服务于严重弱势社区的项目。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d)(3) 根据本节支出的资金应以符合《联邦法规法典》第40卷第35.3530(b)(2)节中规定的联邦环保局资本化赠款要求的方式支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760.46(e) 本节于2014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