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685(a) 加利福尼亚州交通部应在其资助、维修和建设项目标准中,纳入对足够紧急疏散路线的需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685(b) 州和地方执法机构应确保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685(b)(1) 应急规划区以外区域的交通流量计划应充分反映这些区域以外居民可能进行的疏散。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685(b)(2) 交通流量计划应考虑到某些疏散路线在特定天气条件下可能无法通行,并应制定指定替代路线的计划。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685(b)(3) 在核电站紧急情况期间可能需要响应的警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每年至少一次的复习课程。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685(c) 应急规划区内的地方法律管辖区应与地方政府协调核电站应急响应计划和程序,并应根据需要参与培训、演习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