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4960

Explanation
这部法律的正式名称是《辐射控制法》。

Section § 114965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旨在通过监管电离辐射源来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该法律旨在确保加州的规定与联邦标准相符,在州内有效运作,并尽可能与其他州的法规保持一致。

加利福尼亚州的政策是,为了履行其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的责任,建立并维护一个针对电离辐射源的监管计划,以便提供:(a) 与联邦政府的标准和监管计划保持兼容;(b) 州内一个综合有效的监管系统;以及 (c) 一个尽可能与其他州保持一致的系统。

Section § 114970

Explanation

本节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法规来保护工人与公众,从而确保电离辐射的安全。它力求创建一个精简的监管体系,协调州、其他各州以及联邦政府的努力,减少规则重叠。本节还规定了如何管理与核材料相关的某些监管职责,并确保在不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电离辐射源。

本章旨在通过提供以下计划,以实现第114965条中阐明的政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70(a)  有效监管电离辐射源,以保护职业和公众健康与安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70(b)  促进州内、各州之间以及联邦政府与州之间有序的监管模式,并促进政府间在电离辐射源使用和监管方面的合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管重复。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70(c)  建立关于副产品、源材料和特殊核材料的某些监管职责的承担和履行程序。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70(d)  在符合公众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最大限度地利用电离辐射源。

Section § 11497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根据本章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必须遵循加州政府法典的另一部分以及本法典其他条文中规定的特定法律程序。

根据本章通过的规章制度,应按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以及本法典第25733条和第114920条的规定通过。

Section § 114980

Explanation

本法律在加州州金库中设立了辐射控制基金作为一项专项基金。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费用、罚款和利息等资金都将存入该基金。该基金用于支付执行辐射控制法律的相关费用,并且只能在立法机关批准拨款后由相关部门使用。该基金产生的所有利息也将重新存入该基金。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辐射控制基金作为专项基金。根据第107100、107160、114872、115045、115065和115080条,第1部分第4章第5.5条(自第107115条起),以及根据这些条款通过的法规所收取的所有款项,包括费用、罚款、所生利息和罚金,均应存入辐射控制基金,以支付与执行本章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114872条、第115000条、第1部分第4章第6条(自第107150条起)以及放射技术法案(Section 27)和第1部分第4章第5.5条(自第107115条起)的实施,并且仅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方可由部门用于支出。除了由部门或代表部门收取并存入辐射控制基金的任何款项外,辐射控制基金所产生的所有利息也应存入辐射控制基金。

Section § 11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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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定义了与电离辐射和核材料相关的术语。它明确了“电离辐射”包括什么,例如伽马射线和核粒子,但不包括声波或光波。解释了各种角色和实体,例如“秘书”和“部门”。它区分了核材料的类型:副产品、源材料和特殊核材料,以及它们相关的许可证。对持有辐射源设定了登记要求。澄清了“低水平废物”以及“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核燃料”和“超铀废物”等术语。它还涵盖了乳房X光检查,定义了乳房X光片和乳房X光检查。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a) “秘书”指资源局秘书。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b) “电离辐射”指伽马射线和X射线;阿尔法和贝塔粒子、高速电子、中子、质子及其他核粒子;但不包括声波或无线电波,或可见光、红外线或紫外线。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c) “个人”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商行、协会、信托、遗产、公共或私人机构、团体、机构、本州的任何政治分区、任何其他州或其政治分区或机构,以及前述任何法律继承人、代表、代理人或机构,但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美国能源部或其任何继承机构,以及由美国核管理委员会许可、与美国能源部或其任何继承机构签订主合同的联邦政府机构除外。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d) “副产品材料”指在生产或利用特殊核材料的过程中产生或因暴露于该过程辐射而具有放射性的任何放射性材料,特殊核材料除外。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e) “源材料”指 (1) 铀、钍,或美国核管理委员会或其任何继承机构确定为源材料后,部门通过规章宣布为源材料的任何其他材料;或 (2) 含有前述一种或多种材料的矿石,其浓度经美国核管理委员会或其任何继承机构确定为源材料后,部门通过规章宣布为源材料。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f) “特殊核材料”指 (1) 钚、铀233、富含同位素233或同位素235的铀,以及美国核管理委员会或其任何继承机构确定为特殊核材料后,部门通过规章宣布为特殊核材料的任何其他材料,但不包括源材料;或 (2) 经前述任何材料人工富集的任何材料,但不包括源材料。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g) “普通许可证”指根据部门颁布的法规,无需提交申请即可生效的许可证,用于转让、获取、拥有、持有或使用副产品、源材料或特殊核材料或其他天然或人工产生的放射性材料的数量,或使用利用这些材料的设备。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h) “特定许可证”指在提交申请后颁发的许可证,用于使用、制造、生产、转让、接收、获取、拥有或持有副产品、源材料或特殊核材料或其他天然或人工产生的放射性材料的数量,或使用利用这些材料的设备。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i) “登记”指根据第115060条 (b) 款的规定,报告辐射源的持有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j) “部门”指州卫生服务部。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k) “主任”指州卫生服务部主任。
( l) “联邦研发活动”指能源部长在美国能源部拥有或运营的任何研究设施中进行的任何活动。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m) “低水平废物”指未被归类为高水平放射性废物、超铀废物、乏核燃料或1954年《原子能法》第11(e)(2)条(42 U.S.C. Sec. 2014 (e)(2))所定义的副产品材料的放射性废物。就本款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m)(1) “高水平放射性废物”指以下任一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m)(1)(A) 乏核燃料后处理产生的高度放射性材料,包括后处理直接产生的液态废物以及从该液态废物中提取的含有足够浓度裂变产物的任何固态材料。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m)(1)(B) 核管理委员会根据现有法律,通过规章确定需要永久隔离的其他高度放射性材料。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m)(2) “乏核燃料”指经辐照后从核反应堆中取出,其组成元素尚未通过后处理分离的燃料。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m)(3) “超铀废物”指每克废物材料中含有超过100纳居里、半衰期大于五年的阿尔法发射超铀核素的任何废物。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n) “乳房X光片”指人体乳房的X射线图像。
(o)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o) “乳房X光检查”指制作乳房X光片的过程。
(p)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p)  “乳腺X光摄影质量保证”是指发现X射线和辅助设备中对胶片质量和腺体辐射剂量产生不利影响的变化,并纠正此变化。
(q)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985(q)  “乳腺X光摄影认证”是指经注册后由部门颁发的认证,证明专门用于或用于乳腺X光摄影的设备符合根据本章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