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放射技术法》(Section 27) 和本章之目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a) “部门”指州公共卫生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b) “委员会”指放射技术认证委员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c) “放射技术”指将X射线应用于人体以进行诊断或治疗。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d) “放射技师”指除医疗艺术执业者以外,根据Section 114870的(b)款规定,将X射线应用于人体以进行诊断、乳腺摄影或治疗的任何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e) “有限许可”指根据Section 114870的(c)款或Section 114871颁发给个人的许可,允许其进行限于执行某些程序或将X射线应用于人体特定部位的放射技术操作,但乳腺X光片除外。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f) “经批准的放射技师学校”指经部门认定提供放射技术教学课程,且该课程足以满足《放射技术法》(Section 27)目的的学校或经批准的教育项目。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g) “监督”指对所有X射线检查和程序的质量、辐射安全和技术方面负责并进行控制。
(h)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h)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h)(1) “医疗艺术执业者”指根据《医疗执业法》的规定、题为“一项规定向脊骨神经科医生颁发执照的条款、设立州脊骨神经科检查委员会并宣布其权力和职责、规定违反行为的处罚以及废除所有与此不符的法案和部分法案的法案”的倡议法案(经选举人于1922年11月7日批准并修订)的规定,或《骨科法》获得执照的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h)(2) 就Section 114872而言,“医疗艺术执业者”指根据《医师助理执业法》(《商业和职业法典》第2部第7.7章(自Section 3500起))获得执照,并根据该法案以及《加州法规》第16篇第13.8部在合格医师和外科医生监督下执业的人。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i) “认证监督员或操作员”指根据Section 114870的(e)款或(f)款或Section 107111获得认证,以监督X射线机器操作或操作X射线机器,或两者兼具的医疗艺术执业者。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j) “放射技术学生”指已开始并良好地参加某项教学课程的人,如果完成该课程,并在令人满意地完成部门要求的任何考试后,该人将被允许获得放射技师认证或有限许可。“放射技术学生”不包括任何在医学院、脊骨神经科学校、足病学校、牙科学校、牙科放射学学校或牙科卫生学校就读的学生。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k) “乳腺X光片”指人体乳房的X射线图像。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850(l) “乳腺摄影”指制作乳腺X光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