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瓶装水、售卖水、运输水和加工水
Section § 111070
本节描述了加州销售的不同类型的水。“瓶装水”是指由瓶装水厂生产,装在密封容器中,用于饮用或烹饪的水,但不包括用于紧急情况的水。“售卖水”是通过机器或设施销售并经过额外处理的水,与未经处理的公共供水不同。“瓶装水厂”是生产瓶装水的设施,而“售水机”则分发水,并且必须对水进行处理以确保安全。“运水商”是指运输大量饮用或烹饪用水的人。“零售水设施”是向顾客销售经过处理的水的场所。“私人水源”是私人拥有的水源,并符合瓶装水的联邦标准。最后,“瓶装水经销商”是指直接向消费者配送瓶装水的人。
Section § 111070.5
本节将“高级净化示范水”定义为经过微滤、反渗透和高级氧化等特定高级处理的水。它必须符合严格的联邦和州饮用水标准。这种水的装瓶商必须遵守某些程序,包括提供样品标签供审查、提交水质分析报告以及对装瓶设备进行消毒。
Section § 111071
如果你经营一家瓶装水厂,你每年都必须制作一份瓶装水报告,并应客户要求提供给他们。这份报告应该用英文、西班牙文以及加州其他大量人口使用的语言编写。
报告中需要包含水源地、关键水质术语的简单解释以及水处理过程的描述。此外,还必须提供网站链接和电话号码,以便获取有关污染物和健康风险的更多信息。
如果你的水源是市政供水,你可以使用该公共系统的水质报告来满足部分要求。报告还应建议某些群体,例如免疫系统受损者,由于可能存在的污染物,饮用瓶装水时要谨慎。
此外,报告中应包含关于瓶装水来源及其可能含有的潜在污染物的标准声明,包括有关不受管制物质的信息。
Section § 111075
这条法律规定了瓶装水和售水如何加工和处理。从事这些业务的公司必须遵守联邦法规中列出的良好生产规范。在瓶装之前,水必须经过过滤和消毒,除非是来自特定来源的矿泉水。如果瓶装水来自易受污染的地表水源,则必须经过特殊处理以去除寄生虫。饮水机和售水机需要定期清洁和消毒。与水运输和储存相关的操作也有严格的清洁和监管要求。
此外,用于瓶装水的设备可以用于其他食品产品,但必须彻底清洁和消毒以防止污染。设备清洁有详细的流程,包括具体的化学品和温度指南。最后,水产品不能接触用于非食品物品的设备。
Section § 111080
Section § 111085
Section § 111090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售水机或售水设备的要求。拥有者或经营者必须确保这些机器符合特定的设计、建造和卫生标准,以保护公众健康。机器必须易于清洁,并具有耐腐蚀、耐用的部件。
它们必须有效使用经批准的水处理工艺,并通过妥善处理溢水来防止泄漏。此外,它们需要防回流装置,以及在水处理失败时可靠的关闭方法,以确保水得到适当消毒,通常使用紫外线。机器应为不使用的售卖部件提供保护措施,并且如果使用活性炭进行水处理,则应符合美国水工程协会的标准。它们必须保持清洁,使用经批准的水源,并位于无害虫区域。最后,它们需要系统来确保纯净水具有非常低的总溶解固体含量,或者受到密切监控。
Section § 111105
Section § 111115
本法律要求所有自动售水机、水处理厂和运水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自动售水机必须按照制造商的指南至少每31天清洁和维护一次。经营者必须保存检查记录和消费者投诉记录至少两年。如果发生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机器或处以罚款。此外,主管部门每年必须检查至少20%的持牌自动售水机,并兼顾农村和城市地区。违规后的任何复检费用必须由机器所有者承担,最高每小时100美元。这些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111120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经营瓶装水厂、私人水源或担任瓶装水经销商,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如果你已经有了有效的瓶装水厂许可证,那么在同一地址经营相关业务就不需要额外的许可证了。
此外,拥有或经营自动售水机、零售水设施或从事运水业务,也需要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地方卫生部门的许可。任何未经适当许可而进行灌装、处理或销售水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并且可能导致这些水被认定为标签不实产品,并被查封。
销售或分发掺假或标签不实的水是违法的。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水不安全,可以将其扣押(查封)。水设施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与瓶装水厂违反规定相同的处罚。
Section § 111130
这项法律要求瓶装水行业的企业按照收费标准支付年度许可费。费用每年都会调整,以确保足以支付执法成本。瓶装水厂分为两类:每周生产/运送5,000加仑或更少的属于第1类,超过5,000加仑的属于第2类,两类收费不同。新申请瓶装水厂许可证的企业,首次需支付较高的第2类费用。其他需要付费的包括售水机、运水商和零售水设施等。企业每年必须提交许可证申请和费用,包括售水机位置等详细信息,售水机还需要张贴贴花以证明已支付费用。
许可费用
第1类
$ 310
Section § 111135
这项法律赋予一个部门权力,在有正当理由(即“原因”)的情况下,拒绝、撤销或暂停许可。如果他们采取此类行动,必须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并详细解释原因。“正当理由”是指违反本章的任何部分或其相关法规。
Section § 111140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将收取 300 美元的费用,用于评估新的水自动售货机型号或零售水设施是否符合所需标准。这笔费用将根据第 100425 节的规定每年进行调整。
Section § 111145
这项法律要求涉及提供瓶装水或售水机的不同实体,例如灌装商、分销商、销售商等,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其水质符合特定的健康标准。每六个月,售水机或零售设施出售的水必须进行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必须提交给相关部门或当地卫生官员。此外,这些设施和机器的纯净水必须分别每周或每次售水机维护时,使用电导率测量检查溶解性固体。
Section § 111150
瓶装水、售卖水和零售水使用的水源,每年都必须按照美国环境保护局的规定,检测是否存在某些有害化学物质。如果检测到这些化学物质,水必须经过处理,直到被认为是安全的。供水商可以选择自行检测,或委托经批准的其他机构进行检测,也可以直接对水进行处理。如果水源被证明是安全的且没有污染风险,法律允许豁免这些检测要求。
Section § 111155
Section § 111160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果水源可能受到污染,必须采取哪些行动。如果卫生部门发现水源可能受到污染,他们必须通知相关方,例如装瓶商或销售商。被通知方有90天时间对水进行分析并报告。如果确认污染,他们可能会被要求定期检测并报告水质安全情况。
卫生部门可以要求这些方使用部门批准的处理系统,降低或消除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在某些化学物质的官方标准尚未制定之前,他们可以强制执行特定的处理方法。如果相关方能够证明其水源没有显著污染风险,或者有替代方法同样有效,则可以获得豁免。
Section § 111165
在加州,所有瓶装水和类似水源都必须由特定的、经批准的实验室进行检测。这些实验室包括州政府批准的、美国环境保护局认证的,或由获得美国环保局授权的州认可的实验室。此外,由认可的第三方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也有资格进行此类检测。
Section § 111170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瓶装水、自动售水以及零售水的标签和广告符合特定标准。标签必须清晰,并包含经营者名称和地址、水源、处理过程以及服务或投诉电话等信息。法律还要求这些信息必须同时提供英文和西班牙文版本。瓶装水只有在遵循所有规定处理指南的情况下才能标注为“饮用水”。对于自动售水机和零售水设施,必须有醒目标识显示上次维护日期以及行业对容器的建议。此外,标签上必须清晰标明灌装商或品牌所有者的联系信息、水源详情以及如何获取水质报告。这些要求适用于2009年1月1日或之后灌装的水。
Section § 111172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以一次性包装出售的瓶装水,其标签上必须包含灌装商或品牌所有者的电话号码或邮寄地址。此外,他们还可以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网站作为联系方式。这些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111175
Section § 111180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瓶装水或自动售水,如果质量低于法律要求,必须贴上表明其质量不合格的标签。这个标签必须遵循特定的联邦指导方针。
Section § 111185
Section § 111190
这项法律规定了含有天然或添加碳酸的瓶装水,在添加了调味剂、提取物、香精或浓缩果汁时,应如何制备和标注。这些添加成分的重量必须占最终产品不到1%。水中不得含有甜味剂,或除特定调味剂和二氧化碳之外的其他添加剂。
标签和广告必须包含风味的常用名称以及瓶装水的类型。如果产品希望被标注为“天然”,则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并使用天然来源的调味剂。此外,产品不得与非瓶装水或不同类型的瓶装水混合。
Section § 111192
如果您是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瓶装水生产商或水运商,您需要在账单上包含联系信息,例如电话号码或邮寄地址。如果您愿意,也可以添加电子邮件和网站详情。每年,您需要告知客户瓶装水受FDA规定管辖,并提供您的联系信息以获取更多详情。
这些联系信息以及关于FDA规定的特定声明需要显示在自动售水机上,并提供给零售水设施的新客户。零售店还应以客户可以带回家的形式提供这些信息。
Section § 111193
这项法律允许个人在紧急情况中断或影响公共饮用水质量时,无需瓶装水执照即可包装水供紧急使用。部门可以在此类紧急情况下放宽或修改规定,但保留施加必要的健康保护要求或撤销许可的权利。紧急包装的水只能在紧急情况期间使用,并且必须清楚地标明为非商业用途。这项法律不阻止持有执照的瓶装水厂在这些情况下按照正常规定提供水。
Section § 111195
在发放许可证之前,部门必须检查根据本条款制作的所有标签。他们可以要求对标签进行修改,以确保其符合本条款的要求。
Section § 111198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一个部门每年在线公布其监管实体的一些信息。他们必须公布上一年按类型和县划分的许可证总数、进行的检查次数、关于重大违规行为的详细信息(包括已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及对这些违规行为处以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