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61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些进口的旧轮胎中含有传播疾病且对人类有害的蚊子。为了防止这些蚊子进入本州,法律要求旧轮胎在进口到本州之前必须获得无蚊认证。

Section § 1161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进口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旧轮胎都必须经过检查,以确保它们在任何发育阶段都没有蚊子。这种检查不需要对每条轮胎单独进行;可以使用标准的抽样方法。

如果这些轮胎在其他州已经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证明没有蚊子,加利福尼亚州的相关部门将审查这份证明,以确定它是否符合本州的标准。如果被认定为符合标准,则不需要进一步的检查。该部门可以对每次审查收取最高50美元的费用。但是,如果证明不符合标准,则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州进行检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190(a)  已进口到美国的旧轮胎,除非经本部门或其指定人员检查并证明在任何发育阶段均无蚊虫,否则不得为销售、转售或处置目的进口到本州。本节无意要求对进入本州的每条轮胎进行检查。检查应使用标准抽样程序进行。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6190(b)  尽管有 (a) 款规定,如果一批进口到美国的轮胎已在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州进行检查,并由符合《美国法典》第7卷第136b节所载联邦认证农药施用者资格的人员证明在任何发育阶段均无蚊虫,则本部门应审查该证明以确定其是否充分。就本款而言,“充分”指本部门应确认该证明是由符合本款所述资格的人员出具的,并且该证明适用于进口到本州的这批轮胎。
如果本部门认定该证明充分,本部门应就此作出书面认定,并且 (a) 款所述的检查将不予要求。本部门可收取合理的费用,每批不超过五十美元 ($50),以弥补根据本款产生的费用。
如果本部门认定该证明不充分,则 (a) 款所述的检查将予要求。

Section § 1161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州政府部门监督本特定条款的实施。为此,该部门可以将其职责下放给其他州政府部门或地方机构,或者与它们合作以确保执行。此外,无论第 116180 条规定了什么,该部门都被允许与地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以执行本条款。

部门应管理本条。在履行此职责时,部门可将其权力下放给州的其他部门或地方政府机构,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执行本条。
尽管有第 116180 条的规定,部门可与地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以实施本条。

Section § 1162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针对进口轮胎或胎体签发的每份证书都将收取费用。最初,每条轮胎或胎体的费用不得超过30美分。目前,在部门最终确定其法规之前,每条轮胎或胎体设定了30美分的临时费用。

部门应针对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签发的每份证书收取费用,该费用金额应合理必要,以产生足够收入有效实施本条规定。部门设定的初始费用不得超过每条进口轮胎或胎体三十美分 ($0.30)。
特此设立每条进口轮胎或胎体三十美分 ($0.30) 的不可退还临时费用,且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为其签发证书的,该费用应保持有效,直至部门根据本条规定通过必要的法规。

Section § 116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收集根据本条收到的所有款项,并将其存入媒介传播疾病账户。

Section § 116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表明,根据本条收取的任何费用将依照第100425节中概述的规定每年进行调整。这意味着费用可能每年根据这些规定上涨。

根据本条收取的费用应适用第100425节的年度费用增长规定。

Section § 116220

Explanation
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轻罪,这是一种刑事犯罪。

Section § 116225

Explanation
如果主管认定联邦政府正在实施一项计划,该计划能确保运入加州的旧轮胎不含蚊子,并且其效果与本州目前的规定同样有效,那么这项法律将不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