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91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制造和销售使用特定类型气溶胶推进剂(即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简称CFCs)的某些产品。自1978年10月15日起,在加州不得制造用于气溶胶罐的此类氯氟烃。自1978年12月15日起,禁止制造旨在使用此类氯氟烃的容器。自1979年4月15日起,销售任何使用此类氯氟烃的容器也受到禁止。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9150(a)  自1978年10月15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制造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以用作罐、筒或其他容器中的气溶胶推进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9150(b)  自1978年12月15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制造任何旨在利用全部或部分由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化学组成的气溶胶推进剂的罐、筒或其他容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9150(c)  自1979年4月15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销售任何利用全部或部分由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化学组成的气溶胶推进剂的罐、筒或其他容器。

Section § 1191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制造或销售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CFCs),用于当前或未来联邦法规豁免的用途。这意味着,即使本章的其他部分限制了这些活动,只要联邦法规允许,这项具体的许可就仍然有效。

Section § 11916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制定了一项新的联邦法律或法规,禁止制造使用不含氢的某些类型氯氟烃(CFCs)的气溶胶产品,那么一项早期法律(第119150条)的两个具体部分将不再适用。它特别指的是用作气溶胶罐或容器中推进剂的氯氟烃。

第119150条的(a)款和(b)款将被任何联邦法律或法规的颁布或通过所取代,该联邦法律或法规禁止制造使用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的任何气溶胶产品,并禁止制造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以用作罐、筒或其他容器中的气溶胶推进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