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9150(a) 自1978年10月15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制造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以用作罐、筒或其他容器中的气溶胶推进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9150(b) 自1978年12月15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制造任何旨在利用全部或部分由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化学组成的气溶胶推进剂的罐、筒或其他容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9150(c) 自1979年4月15日起,任何人不得在本州销售任何利用全部或部分由不含氢的饱和氯氟烃化学组成的气溶胶推进剂的罐、筒或其他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