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a)(1) 州议会发现并宣布,职业棒球运动员使用无烟烟草产品是全州关注和关切的事项。州议会制定本节的目的是禁止职业棒球运动员在本州体育场内使用无烟烟草产品。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a)(2) 州议会进一步发现,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球员无烟烟草使用率很高,并且职业棒球运动员与青少年之间存在着根深蒂固的榜样效应。禁止在职业棒球中使用无烟烟草旨在阻止加州各地体育场内的职业棒球运动员使用无烟烟草,目标是让易受影响的青少年永远不要开始使用无烟烟草产品,也不要将无烟烟草与棒球运动联系起来。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a)(3) 为促进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并为青少年树立更好的榜样,州议会敦促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和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球员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球员、经理和教练在公共体育场使用无烟烟草。自1993年以来,小联盟棒球已禁止球员、教练和裁判在球场内和俱乐部旅行期间使用或持有无烟烟草。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b) 任何人不得在棒球体育场的比赛场地内任何时候使用或持有无烟烟草产品。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c)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c)(1) “棒球体育场”指正在进行职业棒球比赛或训练的物理区域。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c)(2) “比赛场地”指进行棒球比赛的区域,包括球员休息区、牛棚和球队替补席区域。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c)(3) “职业棒球”指与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或小联盟棒球相关的棒球比赛。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c)(4) “无烟烟草”指含有切碎、研磨、粉状或烟叶烟草,并旨在置于口腔或鼻腔内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鼻烟、嚼烟、蘸烟、可溶性烟草产品和瑞典鼻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d) 本节规定了在棒球体育场内使用或持有无烟烟草的最低州限制,并且不优先或以其他方式禁止通过对棒球体育场内无烟烟草使用和持有施加更严格或更全面禁令的地方条例。如果本节与地方条例之间存在不一致,则施加更严格或更全面禁止在棒球体育场内使用或持有无烟烟草的地方条例应具有管辖权。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e) 本节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果本节的任何规定或其适用被认定无效,该无效不应影响在没有该无效规定或适用的情况下可以生效的其他规定或适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16(f) 本节将于2016年1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