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1) 吸烟是加利福尼亚州可预防疾病和过早死亡的最重要单一来源。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2) 吸烟导致了四分之一的火灾死亡。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3) 烟草相关疾病给患病者、其家庭、医疗保健系统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4) 尽管至少有44个州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但该国每天仍有3,000名儿童开始使用烟草产品。该国每年18岁以下的儿童消费9.47亿包香烟。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5) 儿童开始使用烟草产品的时间越早,其戒烟的可能性就越小。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6) 超过60%的吸烟者在14岁前开始吸烟,90%在19岁前开始吸烟。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7) 本州未成年人使用无烟烟草产品的现象正在增加。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8) 无烟烟草或嚼烟对个人健康有害,可能导致牙龈疾病、口腔癌、蛀牙增加和白斑病。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9) 烟草产品广告和促销是儿童使用烟草的重要原因。用于烟草产品广告和促销的资金比任何其他消费产品都多。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10) 分发烟草产品样品、优惠券、优惠券优惠、礼品券、礼品卡或其他类似优惠是未成年人获取烟草产品并开始成瘾过程的公认来源。
(1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a)(11)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阻止儿童开始使用任何形式的烟草产品并鼓励所有人戒烟,应成为加利福尼亚州疾病预防的最高优先事项之一。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b) 任何从事销售或分发无烟烟草或香烟业务的人、代理人或雇员,在任何公共建筑、公园或游乐场,或在任何公共人行道、街道或其他公共场所,或在任何向公众开放的私人财产上,向任何人进行非销售性分发任何无烟烟草或香烟,均属非法。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c) 就本节而言: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c)(1) “非销售性分发”是指免费或以象征性费用向公众提供无烟烟草或香烟,或免费或以象征性费用向公众提供无烟烟草或香烟的优惠券、优惠券优惠、礼品券、礼品卡或其他类似优惠,或回扣优惠。与销售其他物品(包括烟草产品、香烟打火机、杂志或报纸)相关的烟草产品、优惠券、优惠券优惠、礼品券、礼品卡或其他类似优惠,或回扣优惠的分发,不构成非销售性分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c)(2) “无烟烟草”是指 (A) 可咀嚼或含在口中的松散或扁平的压制饼状烟草,或 (B) 可通过鼻孔吸入、咀嚼或含在口中的切碎、粉状或粉末状烟草。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c)(3) “公共建筑、公园、游乐场、人行道、街道或其他公共场所”是指任何由公共实体拥有、运营或维护的结构或室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市县街道和人行道、阅兵场、展览场、公共交通设施和枢纽、公共接待区、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娱乐设施和公共办公楼。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c)(4) “向公众开放的私人财产”是指任何由私人实体拥有、运营或维护的结构或室外区域,并且向公众开放供其进入或使用,无论是否收取进入或使用费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950(d) 任何违反本节规定的人,一次行为应承担不少于二百美元 ($200) 的民事罚款,两次行为应承担五百美元 ($500) 的民事罚款,每次后续构成违规的行为应承担一千美元 ($1,000) 的民事罚款。每次向公众个人分发单个包装、优惠券、优惠券优惠、礼品券、礼品卡或其他类似优惠,或回扣优惠,均应视为单独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