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2825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允许该部门制定其认为对妥善执行本章法律所需的规则。这些规则被视为与法律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Section § 1128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新规则、法规或修正案,必须在部门正式通过之前至少五天提交给罐头厂检查委员会。

Section § 1128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州委员会执行关于食品罐头加工的规定。他们通过罐头厂检查局局长和其他雇员来完成这项工作。委员会还必须告知被许可人这些规定,并在被要求时提供一份副本。

Section § 11284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章的规定,该县的地方检察官将负责对其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地方检察官的职责是对被指控违规的人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