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a) 在加利福尼亚州制造、销售、提议销售、赠送或拥有仿制橄榄油是非法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b) 本节不禁止橄榄油与其他食用油的混合,但前提是该混合物未被标记为橄榄油或仿制橄榄油,而是清晰地标记为混合植物油,并且混合物的成分和比例在容器标签上显著标明,或者该油是调味橄榄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c) 如果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加工、销售、提议销售、赠送或拥有的任何橄榄油,其标签上标明“California Olive Oil”(加利福尼亚橄榄油),或使用具有类似含义的词语表明加利福尼亚州是该油的来源,则该油应100%源自加利福尼亚州种植的橄榄。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d) 任何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加工、销售、提议销售、赠送或拥有的橄榄油容器,如果其中所含橄榄油全部或部分源自加利福尼亚州以外地区种植的橄榄,并且在主要展示面板上以任何形式包含“California”字样,则应在同一面板上标明容器中源自加利福尼亚州种植橄榄的橄榄油的最低百分比,字体大小不得小于在同一面板上印刷“California”所使用的最大字体。该百分比应以“___%(或____%)California”(___%(或____%)加利福尼亚)或“____%(或____%)California olive oil”(____%(或____%)加利福尼亚橄榄油)的字样声明。本款不适用于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生产的橄榄油容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e) 任何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加工、销售、提议销售、赠送或拥有的橄榄油,其主要展示面板上使用“California”或任何相关提及,应符合由食品和农业部发布的《橄榄油、精炼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等级和标签标准》中规定的质量和纯度标准。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f) 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加工、销售、提议销售、赠送或拥有的橄榄油,如果其标签上标明其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特定区域,则应由至少85%(按重量计)源自指定区域种植的橄榄的油制成。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g) 本节不禁止橄榄油生产商或加工商在任何标签、包装材料或广告中使用真实、不误导的声明或陈述,说明用于生产橄榄油的橄榄的地理来源,前提是该标签、包装材料或广告不包含本节禁止的任何陈述。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h) 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加工、销售、提议销售、赠送或拥有的橄榄油,如果其标签上标明其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特定庄园,则应由至少95%(按重量计)源自指定庄园种植的橄榄的油制成。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2895(i) 橄榄果渣油不得标记为橄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