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320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饮料及其容器相关的几个术语。“饮料”包括啤酒、麦芽饮料、矿泉水和供人饮用的碳酸软饮料等饮品。“饮料容器”是指任何盛装饮料的玻璃、金属或塑料制成的密封瓶、罐、广口瓶或纸盒。“易拉罐”是一种金属饮料容器,其特点是开启时容器的一部分可以被移除。相反,“非易拉罐”是一种金属容器,开启时没有任何部分会被移除。“本州内”指加利福尼亚州境内的任何区域,包括联邦政府拥有的领土。

本条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00(a) “饮料”指啤酒或其他麦芽饮料,以及液态形式且供人饮用的矿泉水、苏打水和类似的碳酸软饮料。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00(b) “饮料容器”指盛装饮料的单个、独立、密封的玻璃、金属或塑料瓶、罐、广口瓶或纸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00(c) “易拉罐”指一种金属饮料容器,其设计和构造使得在开启容器时,容器的一部分可分离。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00(d) “本州内”指加利福尼亚州外部界限内,并包括这些界限内由美利坚合众国拥有或割让给美利坚合众国的所有领土。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00(e) “非易拉罐”指一种金属饮料容器,其设计和构造使得在开启容器时,容器的任何部分均不可分离。

Section § 113205

Explanation

从1979年1月1日开始,在加州销售开启时会有碎片脱落的金属饮料容器是违法的。但是,如果这些容器是为了运往其他州,则可以在加州销售。违反这项法律被视为轻微违法行为。

自1979年1月1日起,任何人都不得在本州销售或要约销售任何金属饮料容器,其设计和构造使得在开启容器时,容器的一部分可分离。本条规定不禁止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用于州外运输的此类容器。
任何违反本条规定的人均构成违规行为。

Section § 113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制造商申请在1979年1月1日之后继续销售易拉罐(翻盖式容器),最长可延期一年。要符合条件,制造商必须在1978年7月1日之前提交申请,并附带一份报告。报告中需包含过去几年易拉罐与非易拉罐的生产比例数据、预计何时完全转向非易拉罐的日期,以及其转型努力和设备投资的详细信息。所有提交的报告都将公开。

资源局局长可允许制造商在1979年1月1日之后的一个或多个时期内销售易拉罐(翻盖式容器),总期限不超过一年。在1979年1月1日之后的任何时间,其他人以批发或零售方式转售这些易拉罐,无论是空的还是装有饮料的,均不构成对第113205条的违反。
为了有资格获得在1979年1月1日之后销售易拉罐的延期许可,制造商应不迟于1978年7月1日向资源局局长提交延期申请,并随申请附带一份报告,该报告将表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10(a) 制造商在1976年和1977日历年以及截至1978年5月31日生产的金属饮料容器总产量中,为本州内使用而制造的非易拉罐的百分比。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10(b) 制造商在1976年和1977日历年以及截至1978年5月31日,为本州内使用而将金属饮料容器生产从易拉罐转向非易拉罐的百分比。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10(c) 为本州内使用而制造的所有金属饮料容器将全部为非易拉罐的预计日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210(d) 关于制造商为实现仅生产供本州内使用的非易拉罐而正在采用的程序的一般性说明,以及关于制造商计划投资于新设备和技术以实现仅生产供本州内使用的非易拉罐的转换的具体经济信息。
局长应公开所有收到的报告。

Section § 113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资源局局长在决定是否批准延长1979年1月1日之后销售翻盖式容器的截止日期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些听证会允许公众和制造商提供意见。局长必须提前30天通知公众这些听证会。

只有在制造商已真诚努力遵守法律但未能及时转换为非翻盖式容器,并且这会给他们造成重大的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才能批准延期。如果获得延期,制造商可能需要定期报告其在达到法律要求方面的进展。

资源局局长在做出决定之前,应就延期请求举行听证会,以便公众和制造商可以发表意见,并应接收证据和做出事实认定。局长应在每次听证会前30天发布听证会时间与地点的公开通知。
为了批准在1979年1月1日之后销售翻盖式容器的延期许可,资源局局长必须认定,提出延期请求的制造商已真诚努力遵守该法案,但无法满足转换的时间要求,并且该制造商将因转换要求而直接遭受严重的经济困难。
如果批准延期,资源局局长可以根据其认为的必要频率要求提交报告,说明制造商在遵守方面的进展。

Section § 1132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制造商想质疑资源局秘书关于延期请求的决定,他们不能通过行政上诉来解决。相反,他们可以选择进行司法审查,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将此事提交法院。公众也可以质疑决定的有效性,特别是如果他们认为该决定没有适当证据支持,但他们必须自费。重要的是,这项法律不限制使用其他法律下可用的其他法律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