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3060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生产加工宠物食品,你需要先从州政府的部门那里获得许可。对于那些从其他州将加工宠物食品带入加州的人,则需要注册证书。这些许可和证书从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并且不能转让给其他人。

申请时,你必须使用该部门提供的申请表。

任何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加工宠物食品的人,以及任何从其他州生产加工宠物食品并进口到加利福尼亚州的人,都必须首先从该部门获得许可或注册证书。每份许可或注册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日历年,且不可转让。
许可或注册证书的申请应使用该部门提供的申请表进行。

Section § 113065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的每个加工厂都必须有自己的许可证,每年费用为100美元。每年还有100美元的注册费。如果您的许可证或注册续期逾期超过30天,您需要额外支付30美元。所有收取的费用都将按照立法机关的规定,用于执行相关章节和法规。如果宠物食品罐头生产商在不同章节下也持有许可证,他们每年也需支付100美元,且该第二份许可证无需额外费用。

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每个加工厂均需办理单独的许可证。
年度许可证费为一百美元 ($100)。年度注册费为一百美元 ($100)。未能在到期后30天内申请续期许可证或注册证书的罚款为三十美元 ($30),该罚款应加到续期费中,并由申请人在续期许可证或注册证书签发之前支付。所有收取的费用应按立法机关的拨款支出,用于执行本章的规定以及根据本章通过的法规。
对于也根据第8章(从第112650节开始)获得许可的宠物食品罐头生产商,其年度许可证费为一百美元 ($100)。该类人员无需为根据该章向其颁发的许可证支付额外费用。

Section § 113070

Explanation

加州要求宠物食品制造商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年度许可证或注册。首先,工厂必须通过检查,确认其设备齐全且卫生运营。其次,州外制造商必须提供一份卫生机构的证书,证明其产品符合州标准。最后,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宠物食品产品的标签,以及按重量详细列出的成分清单。

只有在符合下列规定时,方可颁发年度许可证或注册证书: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070(a) 制造设施的检查表明其设备齐全并以卫生方式运行。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070(b) 对于州外制造商,注册证书申请应附有由联邦、州或地方卫生机构颁发的证书,证明所生产的加工宠物食品符合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法规要求。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3070(c) 申请人向部门提交将附在每种加工宠物食品容器上的标签,以及按重量主导顺序排列的宠物食品成分的完整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