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5950

Explanation
本节确立了本条的官方名称为“造浪池安全法”。它没有深入具体细节,但为侧重于造浪池安全方面的法律框架确立了名称。

Section § 11595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造浪池相关的术语。“非游泳者”是指不擅长游泳或完全不会游泳的人。“顾客”是指使用造浪池的任何人,无论是游泳者还是非游泳者。“休息时段”是指造浪设备关闭,不产生波浪的时间。“造浪池”是一种专门用于制造波浪的游泳池,主要用于娱乐,而非冲浪或趴板冲浪。

就本条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1(a) “非游泳者”指游泳能力较弱或缺乏经验的游泳者,或指不会游泳的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1(b) “顾客”指使用造浪池的游泳者或非游泳者。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1(c) “休息时段”指造浪池的造浪设备未产生破浪的时段。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1(d) “造浪池”指为在水中产生破浪作用而设计的游泳池,且其主要设计目的并非用于站立式冲浪或趴板冲浪。

Section § 115952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2009年1月1日之后在加州经营造浪池,需要遵守以下几项安全规定。造浪池必须为身高不足48英寸的儿童和不会游泳的人免费提供救生衣,身高不足42英寸的儿童必须由成人陪同才能进入。所有身高不足48英寸的儿童都必须穿救生衣。当波浪即将恢复时,应发出声音信号警告顾客。救生员应在岗,确保他们能在30秒内发现并救助有需要的顾客。救生员和泳池管理人员必须能方便地操作造浪设备的紧急停止按钮。造浪周期不应连续超过15分钟,并且必须张贴告示告知顾客这些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州内的造浪池应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a)(1) 造浪池经营者应免费提供美国海岸警卫队批准的II型或III型救生衣,供不会游泳者或身高不足48英寸的儿童使用。造浪池经营者还应根据任何其他顾客的要求,免费提供美国海岸警卫队批准的II型或III型救生衣供其使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a)(2)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顾客,包括不会游泳者和儿童,如果其救生衣是美国海岸警卫队批准的II型或III型救生衣,则可以使用自己的救生衣。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b)(1) 身高不足48英寸的儿童,无论是否有成人陪同,都必须穿着合身的美国海岸警卫队批准的II型或III型救生衣才能进入造浪池。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b)(2) 身高不足42英寸的儿童必须由成人陪同才能进入公园。如果身高不足42英寸的儿童没有成人陪同,造浪池经营者应拒绝其进入公园。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b)(3) 任何拒绝遵守 (a) 小节第 (2) 款或本小节第 (1) 款的个人或儿童,应由造浪池经营者将其从公园中移除。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c) 在所有因任何原因暂停造浪的情况下,在恢复造浪之前应使用声音信号,以警告顾客即将到来的波浪。该声音信号可以持续任何时间,但应在恢复破浪动作前15秒内发出。声音信号应足够响亮,以便造浪池的所有顾客都能听到,但不得超过90分贝。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d)(1) 应指派救生员看守造浪池。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d)(2) 造浪池经营者应确保有足够数量的救生员值班,以便在遇险或被动或主动溺水者遭遇危险后30秒内(但不超过30秒)识别、响应并提供救助。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d)(3) 受本小节约束的救生员应能无障碍地、完整地观察其在造浪池中划定的保护区域。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d)(4) 造浪池经营者应确保持续重新评估造浪池的安全状况,并相应调整救生员配备。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e) 造浪设备的紧急停止装置应易于救生员和其他泳池管理人员操作,并符合职业安全与健康部门的要求。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f) 造浪池经营者应确保造浪池有定期不产生破浪的时期;为此,造浪池经营者应确保造浪池的连续破浪周期不超过15分钟。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5952(g) 标明 (a) 至 (c) 小节(含)所述要求的标志,应以清晰可辨的文字和(如适用)符号,出现在公园或其他设有造浪池的设施的售票亭或入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