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149(a) 食品设施的所有区域都应有足够的通风,以利于食品的妥善储存,并为每位员工提供与其所从事工作相符的合理舒适条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149(b) 盥洗室应通过可开启的带纱窗的窗户、通风井或由电灯开关启动的排气扇排向室外空气,并符合当地建筑规范的要求。
本法律要求食品设施有足够的通风,以确保食品妥善储存,并确保员工在工作时感到舒适。它还规定盥洗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例如窗户或排气扇)向室外通风,并遵循当地建筑规范。
这项法律要求烹饪设备必须安装机械排气通风系统,以消除气味、烟雾、蒸汽、油脂、热量和水汽,并遵循《加利福尼亚州机械规范》。但是,如果设备属于特定部门管辖,则可能适用不同的规范。
某些餐饮服务设施可以免除机械通风的要求,但如果需要,仍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通风问题。如果设施的设备经过地方当局评估并被认定安全,则可免除这些要求。
最后,排出的空气必须由等量的补风来补充。
这项法律规定,食品准备区的排烟罩必须安装成内外都能彻底清洁,包括过滤器、管道和排气管等部件。排烟罩必须防止油脂或冷凝水滴落到食物或清洁物品上。油脂提取设备应易于拆卸清洁,除非它被设计成可以原位清洁。接头必须严密密封,不得使用焊料,除非是用于密封。如果使用集油槽,它们应排入易于清洁的容器中。排气管道需要严密的接缝以避免油脂积聚,足够的清洁通道,适当的坡度,并定期清洁和更换过滤器以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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