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254.1(a) 有毒或有害物质以及个人护理用品的容器应带有清晰可辨的制造商标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254.1(b) 用于储存从散装供应中取出的有毒或有害物质(例如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工作容器,应当清晰地、单独地标明该物质的通用名称。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装有有毒或有害物质以及个人护理用品的容器,都必须贴有制造商提供的清晰可读的标签。此外,任何用于储存这些物质的较小容器,也必须清楚地标明其通用名称,以避免混淆。
这项加州健康与安全法规要求有毒或有害物质必须小心储存,以避免污染食品、设备、餐具以及餐饮服务中使用的其他物品。它们应该分开存放,可以通过留出空间或使用隔板,并且不能放在任何与食品相关的物品上方。然而,专门用于清洗设备和餐具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可以存放在洗碗区,只要它们的存放方式仍然能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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