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43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跳蚤市场和社区活动中临时食品设施的相关事宜。在跳蚤市场,这些设施只能销售预包装的非危险食品和未切割的农产品,并需遵守特定的健康和安全规定。对于社区活动,它们必须遵守各项法规章节,除非有例外情况。执法机构会根据食品类型、涉及的准备工作以及活动时长等因素来决定具体要求。即使在跳蚤市场,执法机构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允许进行一些食品准备活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35(a) 在跳蚤市场运营的临时食品设施,仅限于销售预包装的非潜在危险食品和完整未切割农产品,并且应符合第1章(始于第113700条)至第8章(始于第114250条)以及第13章(始于第114380条)的适用要求,除非明确豁免适用其中任何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35(b) 在社区活动中运营的临时食品设施,应符合第1章(始于第113700条)至第8章(始于第114250条)以及第13章(始于第114380条)的适用要求,除非明确豁免适用其中任何规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35(c) 食品设施要求应由执法机构根据拟进行的食品服务活动、拟准备或供应的食品类型、活动时长以及在临时食品设施内社区活动中拟进行的食品准备程度来确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35(d) 尽管有 (a) 款规定,执法机构可以允许跳蚤市场内的临时食品设施,具体取决于拟进行的食品服务活动、拟准备或供应的食品类型、跳蚤市场的持续时间以及在跳蚤市场内拟进行的食品准备程度。

Section § 1143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设施的名称,以及城市、州和邮政编码,必须让顾客容易看清。设施名称的字母必须至少有三英寸高,并且颜色要与背景形成对比,以便醒目。城市、州和邮政编码的字母和数字高度不得小于一英寸。

Section § 114339

Explanation
在临时食品摊位,你不能出售或提供家庭罐装或家庭加工的食品。但是,非营利组织或学校社团可以在社区筹款活动中出售或赠送像某些饮料和烘焙食品这样的非危险物品。

Section § 1143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社区活动中食品的准备方式。所有食品准备工作都应在临时食品设施或经批准的场所内进行。如果当地法规不允许在设施内部烹饪,烧烤架和烤炉可以在食品区旁边的室外使用。此外,任何在室外使用的烹饪设备都必须通过绳索或其他方法进行保护,以确保食品免受污染并避免公众受伤。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1(a) 尽管有第113984条规定,社区活动中的所有食品准备工作均应在临时食品设施或其他经批准的食品设施内进行。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1(b) 如果当地建筑和消防法规禁止在临时食品设施内烹饪,烧烤架、烤炉或其他经批准用于户外烹饪的设备可以设置在临时食品设施旁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1(c) 烤炉和烧烤架或其他经批准的烹饪设备应通过使用绳索或其他经批准的方法与公众通道隔开,以防止食品污染和公众受伤。

Section § 1143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临时食品设施中潜在危险食品的温度储存要求。在运营时间内,这类食品在24小时内最长可保持在45°F的温度下不超过12小时。如果食品保持在此温度,或保持在135°F或以上,则必须在当天结束时按照执法机构规定的方式丢弃。

Section § 1143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临时食品设施设立一个有工作人员的柜台,提供冷热饮品和冰块,前提是这些饮品和冰块不是潜在危险食品,并且来自经批准的散装分发器。

临时食品设施可包括一个有工作人员的柜台,提供非潜在危险食品的冷热饮品和冰块,且这些饮品和冰块应从经批准的散装分发设备中分发。

Section § 114347

Explanation

如果临时食品设施处理非预包装食品,其地板必须由混凝土、沥青或密封良好的木材等易于清洁并能保持良好状态的材料制成。

临时食品设施,如果处理非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由混凝土、沥青、密实木材或其他类似的易清洁材料建造并保持良好维护状态的地板。

Section § 1143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临时食品设施必须设有由木材或帆布等材料制成的顶部防护,以保护食品准备、储存和餐具清洗区免受雨水和害虫等有害因素的影响。如果设施处理未包装食品,则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例如用筛网封闭区域或使用专门的食品隔间。如果设施因其位置或其他因素而没有昆虫或害虫问题,则存在例外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9(a) 临时食品设施的所有食品准备、食品储存和餐具清洗区应配备顶部防护。顶部防护应由木材、帆布或其他材料制成,以保护设施免受降水、灰尘、鸟类和昆虫排泄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侵害。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9(b) 处理非预包装食品的临时食品设施还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保护食品免受污染: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9(b)(1) 用每平方英寸16目的筛网封闭食品设施。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9(b)(2) 在食品隔间内限制非预包装食品的展示和处理。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9(b)(3) 经执法人员批准的其他替代的、有效的措施。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49(c) 尽管有第113984节的规定,如果临时食品设施因其位置或其他限制条件而没有飞虫、害虫、鸟类和其他病虫害,则本节不适用于获准进行有限食品准备的临时食品设施。

Section § 1143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临时食品设施共用洗碗池的规则。如果洗碗池位于中心位置,最多可由四个临时食品设施共用;但是,在特定条件下,如果洗碗池位于每个设施100英尺范围内,地方当局可以批准最多八个设施共用一个洗碗池。

如果临时食品设施在单一活动中每天运营不超过四小时,根据当地情况,如果它使用经批准的设施中经过适当清洁和消毒的备用餐具,则可能不需要洗碗池。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1(a) 尽管有第114095条规定,一个餐具清洗水槽最多可由四个处理非预包装食品的临时食品设施共用,前提是该水槽位于中心位置并邻近共用设施。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1(b) 尽管有(a)款规定,根据所使用的餐具数量和类型,当地执法机构可允许最多八个临时食品设施共用一个餐具清洗水槽,条件是该水槽易于接近且位于每个临时食品设施100英尺范围内。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1(c) 根据当地环境条件、位置和类似因素,当地执法机构可以,代替餐具清洗水槽,允许在单一活动中每天运营不超过四小时的临时食品设施提供充足的餐具和备用餐具,条件是这些餐具已在经批准的食品设施中正确清洗和消毒,并妥善储存,保持清洁,免受弄脏或污染。

Section § 114353

Explanation

临时食品设施通常需要使用一次性用品来服务顾客。但是,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可以允许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这些条件包括环境、用于清洗的饮用水的供应情况以及废水处理能力。如果允许使用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它们必须在经批准的食品设施中彻底清洗、漂洗和消毒,以确保其清洁和安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3(a) 除(b)款另有规定外,临时食品设施应当仅提供一次性用品供消费者使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3(b) 尽管有(a)款规定,根据当地环境条件、地点和类似因素,包括第113934节所定义的餐具类型和数量、第113940节所定义的用于餐具清洗的饮用水的量和储存,以及废水容量、储存和处置,当地执法机构可以允许临时食品设施使用已在经批准的食品设施中按照第5章(自第114095节起)的规定(如适用)正确清洗、漂洗和消毒,并保持未被弄脏或污染的多用途餐具。

Section § 11435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临时食品设施中使用的任何与食品和餐具相关的设备,都必须获得执法机构的批准。此外,用于保持食品冷藏或保温的设备,在运输、储存和运营期间,必须保持适当的温度控制。所有设备都应以防止食品污染的方式进行放置和安装。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4(a) 用于临时食品设施的食品相关和餐具相关设备,应当经由执法机构批准。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4(b) 应当提供冷藏和保温设备,以确保在临时食品设施的运输、储存和运营期间有适当的温度控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4(c) 设备应当定位和安装,以防止食品污染。

Section § 1143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用于保持物品冷的冰(例如在冷藏箱或冰箱中使用的冰)不应被用于供人食用的饮料或食物中。

Section § 114356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了临时食品设施如何储存食品和补给品。当设施运营时,工厂密封的未开封补给品和非危险食品可以存放在设施附近,或存放在附近经批准的储存单元中。未开封容器是指未曾打开过,并能保护其内容物免受湿气、灰尘、昆虫和啮齿动物污染的容器。

当设施关闭时,食品必须以完全保护其免受污染或风吹日晒的方式储存。它可以存放在临时食品设施内部、永久食品设施、其他经批准的场所,或经批准的储存隔间内,以保护其免受啮齿动物、害虫和不当温度的影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6(a) 尽管有第114047条规定,在运营期间,补给品和非潜在危险食品,采用未开封容器,可以存放在临时食品设施旁边,或存放在经批准的附近临时储存单元中的未开封容器内。“未开封容器”是指工厂密封的容器,以前未曾打开过,并且结构适宜,能够抵抗湿气、灰尘、昆虫和啮齿动物的污染。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6(b) 在非运营期间,食品应存放于完全封闭的临时食品设施内、永久食品设施内或经执法机构批准的其他设施内,或经批准的食品隔间内,在这些地方,食品始终受到保护,免受污染、风吹日晒、啮齿动物和其他害虫的进入以及温度滥用。

Section § 11435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运营三天或更短时间的临时食品场所的洗手设施要求。这类设施可以使用一个容器,提供水流以便有效洗手。如果设施只处理预包装食品并符合特定规定,则无需设置洗手设施,除非其他条款另有规定。

它还规定必须设置一个废水集水盆,并且废水应正确处理。洗手台必须配备肥皂和一次性纸巾,并且必须有一个单独的垃圾桶用于收集用过的纸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8(a) 尽管有第113953条规定,运营三天或更短时间的临时食品设施的洗手设施可以包括一个容器,该容器能够从经批准的水源提供连续水流,使双手空闲,以便用肥皂和温水用力搓洗10至15秒(含)。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8(b) 仅处理预包装食品并符合第113952条规定的临时食品设施,无需提供洗手设施,除非第114359条另有要求。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8(c) 应提供一个集水盆以收集废水,且废水应根据第114197条规定妥善处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8(d) 洗手设施应配备洗手液和一次性卫生纸巾。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8(e) 应提供一个单独的容器用于收集废弃纸巾。

Section § 1143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每15名员工必须至少配备一个厕所,且该厕所应位于任何临时食品设施200英尺范围内。此外,每个厕所附近必须配备经批准的洗手设施。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9(a) 每个临时食品设施200英尺范围内,应为每15名员工提供至少一个卫生间设施。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4359(b) 每个卫生间设施应配备经批准的洗手设施。

Section § 11436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临时食品摊位运营超过一天,它必须以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清洁和维护。

Section § 1143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执法人员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关于食品企业建造或运营的额外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这些额外要求取决于环境和地点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