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食品安全要求防止污染
Section § 113980
Section § 113982
本节规定了食品运输的规则,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对于一般食品运输,存放区域必须光滑、可清洗,并防止任何废物溢出。危险食品需要保持在安全的温度。对于第三方服务配送的即食食品,运输容器内部必须清洁,并能承受频繁清洁。食品还需要防止污染,并保持在适当的温度以防止变质。
此外,这些食品在配送前必须采用防拆封包装,执法人员可以向配送平台收取与执行这些规定相关的费用。本法律不适用于预包装的非危险食品或某些慈善食品的转运。
Section § 113984
这项法律规定,在制备食品时,必须有足够的台面空间,并且这些活动通常应在完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在某些情况下,食品制备可以在指定区域或经批准的隔间内进行,特别是对于像向饮料中添加配料这样的简单任务。所有使用的表面和器具必须按照具体指南彻底清洁和消毒,以避免污染。
在食品制备、展示或储存区域上方应提供防护,以防止污染。食品必须在封闭设施内进行解冻、清洗、切片和冷却。此外,当地卫生官员可以根据当地条件为移动食品企业制定额外规定,以确保安全和卫生。
Section § 113984.1
这项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穿过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准备区,但前提是负责人允许。即食食品必须在与任何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至少保持三英尺距离的地方制作。此外,这些区域必须与生食或未煮熟的食物分开。消费者进入的通道应由至少三英尺高的栏杆或墙壁等屏障明确标示出来。
Section § 113986
这项法律旨在通过防止交叉污染来确保食品安全。它要求食品经营场所将生食与即食食品以及其他类型的生食分开,方法包括使用独立的设备或区域、将它们储存在包装中,以及在开启前清洁容器。当生水果、蔬菜或坚果等食物未切割,以及肉类被妥善悬挂或放置在消毒过的表面上时,它们可以免除某些储存要求。
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仔细处理不同类别的食物,特别是在其运输、储存、准备和展示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健康风险。
Section § 113988
这项法律通过防止不安全或未经批准的添加剂造成的污染来确保食品安全。它还明确禁止食品从业人员在人们生食的新鲜农产品上,或在任何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存在危险的食品上使用亚硫酸盐类物质。
Section § 113992
这项法律要求农产品在以即食形式准备或供应之前,必须用饮用水清洗,以去除泥土和污染物。但是,如果消费者预计会自行清洗农产品,则此规定不适用。此外,任何用于清洗或去皮农产品的化学品都必须符合联邦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