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将于1960年1月1日生效。
产品安全标签要求
Section § 108800
本法律规定,法律要求印在危险药物、毒物和有害物质容器上的任何警示标签,必须以英文印刷。这些警示必须易于辨认,在大小、字体或颜色上应与标签上的其他信息形成对比,使其突出。
警示标签 危险药物 毒物包装
Section § 108805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有关于颜色的具体规定,警示声明可以用任何颜色印刷。然而,红色是首选,并且它们应该印在清晰、对比鲜明的背景上,以便突出显示。
警示声明 印刷颜色 颜色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