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31(a) 任何个人或实体不得在本州销售或要约销售纯度超过10%的亚硝酸钠,除非符合以下规定: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31(a)(1) 亚硝酸钠的直接容器上贴有清晰醒目的标签,注明:“警告:摄入致命。如不慎摄入,请立即寻求紧急帮助。摄入亚硝酸钠的推荐治疗方法是静脉注射亚甲蓝。”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31(a)(2) 含有亚硝酸钠的运输包装外部贴有清晰醒目的标签,注明:“警告:含有亚硝酸钠,摄入可能致命。”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31(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31(b)(1) 违反本条规定者,首次违规将处以一万美元($10,000)的民事罚款;第二次或后续违规将处以至少五万美元($50,000)且不超过十万美元($100,000)的民事罚款。就本款而言,未能遵守 (a) 款的 (1) 和 (2) 项构成单独的违规行为。司法部长或地方检察官、县法律顾问或市检察官可根据本款提起诉讼以施加民事罚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8931(b)(2) 对 (a) 款的持续违规行为,民事罚款总额不得超过 (1) 项所述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