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95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在污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的背景下,“工程”一词所包含的范围。“工程”涵盖了管理污水和水所需的一系列设施,例如污水处理厂、下水道、泵站以及其他相关结构。它还包括水循环利用设施,如处理、泵送、储存和分配设施。

本章所称的“工程”,包括以下任何或所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土地、通行权或其他财产: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a)  污水处理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b)  截流和收集下水道。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c)  排污下水道。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d)  压力主管道。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e)  泵站。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f)  喷射站。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g)  所有其他为收集、处理、净化或处置污水所必需、有用或便利的附属设施。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h)  水循环利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设施: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h)(1)  处理设施。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h)(2)  泵送设施。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h)(3)  储存设施。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950(h)(4)  所有类型的分配和散布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分配主管道、支线和附属设施。

Section § 4951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本章中“区”一词的含义,指任何有权管理污水处理系统的市、县或公共实体。

Section § 4952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管理机构”的含义;具体来说,它指的是一个区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在本章中使用时,指该区的管理机构。

Section § 4953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书记员”一词的含义。它指的是管理机构或区域内的书记或秘书的职责。

Section § 4954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区域”一词指的是从特定工程或项目中受益或旨在受益的地区。这包括当前和未来的计划。

Section § 4955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费率”一词既指费率也指费用,涵盖本章可能涉及的任何成本。

本章所称“费率”,包括费率和费用。

Section § 4956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债券”特指本章允许发行的收益债券。

“债券”,在本章中使用时,指本章授权的收益债券。

Section § 495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当本章中提及“司库”一词时,它特指该区的司库。

本章中使用的“司库”一词,指该区的司库。

Section § 4958

Explanation
本节将“已改良不动产的所有人”定义为那些在评估员和税务员记录中被列为拥有带建筑物的土地的个人。这些建筑物必须位于一个区域内,该区域在项目完成后将从相关服务或工程中受益。
本章所称“已改良不动产的所有人”,是指在评估员和税务员的账簿上登记为该区域内土地地块或宗地所有人的个人,这些土地已通过建筑物得到改良,且这些建筑物在项目完成后将根据本章规定接受工程服务。

Section § 495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关于举行全民投票的规则应以最能实现其目的的方式进行解释。只要主要法律要求得到普遍遵守,轻微的错误或偏差不会使选举结果作废。

Section § 49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说明,除了现有方法之外,还有另一种方式来获取、建造、扩建和运营本章中提到的特定项目或设施。

Section § 496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本章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或不适用于某人或某种情况,本章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立法机关希望你知道,即使他们知道某些部分可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他们仍然会制定这项法律。

如果本章的任何条、款、句、分句或短语,或其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性,因任何原因被裁定无效,本章其余部分的有效性,或该规定对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性,不应因此受到影响。立法机关特此声明,即使本章中的一个或多个条、款、句、分句或短语,或其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性被裁定无效,立法机关仍将通过本章及其中的每个条、款、句、分句和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