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20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加州的国内互助保险公司必须由一个董事会管理,该董事会成员至少5名,最多15名董事。这确保了适当的监督和治理。

每一家国内互助保险公司的事务应由一个董事会管理,该董事会由不少于5名董事且不多于15名董事组成。

Section § 402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国内互助保险公司的成员在年度成员大会上选举他们的董事。董事的任期最长可达五年,并持续到新董事被选出并具备资格为止。如果董事的任期超过一年,保险公司的章程必须规定一个错开的制度,这意味着并非所有董事的任期都在同一时间结束,以确保董事会的连续性。

Section § 4022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成为一家相互保险公司的董事,你需要持有该公司的保单。

Section § 4023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被正式允许仅在加利福尼亚州运营,那么其董事会中超过一半的成员必须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并是该州的公民。
对于仅在加利福尼亚州作为授权保险公司运营的保险公司,其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是本州公民并实际居住在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