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养蜂业(也称为蜂场业)对加利福尼亚州经济及其居民福祉的重要性。它指出,保护和鼓励该行业的发展有益于加利福尼亚州人民。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宣布:
一个健康且充满活力的养蜂业对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经济和福祉至关重要。保护和促进这一重要产业符合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利益。

Section § 29001

Explanation

本节介绍了《蜂场保护法》,这是一套旨在保护养蜂活动的规则。它指出,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条中的定义对于理解和适用本章的各项规定至关重要。

本章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蜂场保护法”。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条中的定义适用于本章的解释。

Section § 29002

Explanation

“蜂场”被定义为任何饲养或发现蜜蜂、蜂巢、蜂箱、设备或蜂群的地方。

“蜂场”包括蜜蜂、蜂巢、蜂箱、器具或蜂群,无论其饲养、位于或发现于何处。

Section § 29003

Explanation
在此语境下,“器具”一词指任何用于养蜂的工具或设备,特别是用于处理蜜蜂、蜂巢,或与养蜂实践相关的任何物品。

Section § 29004

Explanation
本节将“蜜蜂”定义为蜜蜂属的产蜜昆虫,涵盖其所有生命阶段。

Section § 29005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规定,当使用“委员会”一词时,它特指蜂场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与养蜂活动相关的管理机构。

“委员会”指蜂场委员会。

Section § 29005.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蜜蜂领域的“经纪人”。经纪人是指为了盈利而管理蜂箱、蜂箱设备或蜜蜂的人,即使他们不拥有这些资产。相反,他们通过与一个或多个当事方(无论是私下还是公开)达成的协议来获得控制权。

Section § 29006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蜂群”定义为一个蜂箱及其内部的所有东西,例如蜜蜂、蜂巢和养蜂工具。

“蜂群”指一个蜂箱及其内容物,包括蜜蜂、蜂巢和器具。

Section § 29007

Explanation

本节将“蜂巢脾”定义为蜜蜂通常放置在蜂箱中的材料。此定义明确排除了提取的蜂蜜、蜂王浆、截留的花粉和加工过的蜂蜡。

“蜂巢脾”包括蜜蜂通常存放在蜂箱中的所有材料。它不包括提取的蜂蜜、蜂王浆、截留的花粉和加工过的蜂蜡。

Section § 2900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将“专员”一词定义为县农业专员。

“专员”指县农业专员。

Section § 2900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将“有害生物”定义为任何危害蜜蜂的疾病或寄生虫,例如美洲幼虫腐烂病,或秘书认定对养蜂业有害的其他问题。秘书会与养蜂业和相关委员会合作做出这些决定。

“有害生物”包括美洲幼虫腐烂病或任何其他传染病、寄生虫、病虫害或遗传病,凡经秘书与代表养蜂业的协会和委员会协商,并经秘书最终批准,通过法规宣布对养蜂业的福祉有害的,均属影响蜜蜂的有害生物。

Section § 290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在养蜂背景下诸如“受感染的”、“受侵扰的”、“受污染的”或“患病的”等术语。这意味着,如另一法律条款所述,害虫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如果被发现存在于蜂群内部或任何用于养蜂的物品上,例如蜂箱或蜂巢,则适用这些术语。

“受感染的”、“受侵扰的”、“受污染的”或“患病的”包括第29009节所定义的“害虫”生命周期中的一个存活阶段,该阶段被证明存在于蜂群种群上或内部,或存在于蜂箱、蜂巢或任何与养蜂作业相关的器具上。

Section § 290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将“蜂箱”定义为任何专为饲养蜜蜂而设计或使用的容器,无论其目前是否含有蜜蜂。

Section § 29012

Explanation

本节将“检查员”定义为持有部门颁发并经秘书批准的证书,并被授权执行本章法律的人员。

“检查员”指任何已获得由部门颁发、课程经秘书批准的证书,并被授权执行本章规定的人员。

Section § 2901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地点”是指任何放置蜂箱群(也就是蜂场)的地方。

“地点”指任何设有蜂场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