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蜂人、蜂场所有人、蜂场经营者或蜂场的占有人,除第 (a) 款第 29030 节规定的年度评估费外,应向主管支付每群蜂三美分 ($0.03) 的年度评估费,用于非洲化蜜蜂的研究。该费用应每年征收,直至 1992 年 7 月 1 日,且该收入,尽管有政府法典第 13340 节的规定,仍持续拨付用于该研究。
第 (c) 款第 29030 节和第 29032 节不适用于本节授权资金的处置。
如果您拥有或管理蜂箱,您需要额外支付每群蜂三美分的年度费用,用于资助非洲化蜜蜂的研究。这笔费用每年征收,直至 1992 年 7 月 1 日,且这些资金专门用于该研究,不受某些政府资金处置规则的影响。
每年7月1日,人们必须向主管支付评估费。如果有人未按时支付,他们将收到书面通知。在收到通知后,他们有31天时间支付。否则,他们将需要支付10%的罚款和每日利息,直到全额付清为止。
本节解释了与蜜蜂产业相关的资金如何管理。这些资金存入一个专门的食品和农业部基金,用于在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下,帮助控制病虫害和支持蜜蜂产业研究。这些资金的八分之五也分配给各县,用于支付与执行蜜蜂相关法规相关的费用。每个县根据其管理这些法规的支出获得资金。但是,各县必须遵守特定的绩效标准,并与局长签订合同才能获得这些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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