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120

Explanation

每年2月1日前,委员会必须设定或沿用海胆评估费率,初始费率为每磅0.01美元,最高不超过每磅0.03美元。若要将费率提高到这些限制以上,需要获得委员会多数成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潜水员和处理商的投票批准。

评估费用由潜水员和处理商平均分摊。如果潜水员或处理商未投票批准委员会,他们则无需支付其份额。如果只有一方批准,评估费最高不得超过最高费率的一半。

最后,任何征收的评估费都是相关人员的个人债务。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0(a) 委员会应在每年2月1日之前确定本季度的评估费,或沿用之前的评估费。委员会运营第一年的评估费应为每磅海胆一美分($0.01),该海胆由潜水员在州内捕捞或交付给处理商。经委员会多数票通过可征收的最高评估费不得超过每磅海胆三美分($0.03)。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0(b) 除非且直至委员会多数成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潜水员和处理商根据本法案规定的程序批准更高的费用,否则不得征收高于本节规定金额的评估费。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0(c) 潜水员和处理商应各自支付根据本节规定确定的评估费的一半。如果潜水员未根据本法案投票批准委员会,则潜水员无需支付评估费的任何部分。如果处理商未根据本法案投票批准委员会,则处理商无需支付评估费的任何部分。如果潜水员或处理商中的任何一方(但非双方)投票赞成委员会,则评估费不得超过本节授权金额的一半。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0(d) 根据本节规定征收的任何评估费均为每个被评估人的个人债务。

Section § 79121

Explanation

如果您处理海胆,您必须保存所有交易的详细记录,并保存三年。这些记录需要易于理解,并应包含委员会要求的信息。记录必须在要求时可供检查。

该法律还要求您按季度支付某些费用,类似于其他海产品上岸费。如果您未能按时支付,委员会将使用税收征收方法收取费用。此外,如果您多付了这些费用,您可以按照特定程序申请退款。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1(a) 任何处理任何数量海胆的个人或实体,均应保存所有涉及海胆购买或销售交易的完整准确记录。记录应采用简单形式,并包含委员会规定的信息。记录应由处理者保存三年,并应在委员会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书面要求时,在任何合理时间提供并提交检查。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1(b) 本条规定的评估费应按照《渔猎法典》第6部第3章第1节第7.5条(第8040节起)规定的适用于支付渔获上岸费的程序支付。所征收的费用应根据《渔猎法典》第8053节按季度支付。如果未按要求支付费用,委员会应按照《税收和税务法典》第2部第1章第5节(第6451节起)规定的销售和使用税征收程序收取所欠款项,在适用范围内;并且为这些目的,“委员会”指本委员会,“税款到期应付日期”指其到期季度结束后的30天。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1(c) 《渔猎法典》第8058节至第8070节(含)应适用于向委员会提出的评估费多付索赔。就本款而言,在这些节中使用的“部门”指委员会,“渔获上岸费”指本条规定的评估费。

Section § 79122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规定,委员会或秘书收集的任何专有信息,例如潜水员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渔获详情,必须保密,除非在司法听证会后法院另有命令。然而,委员会可以与政府机构和在报告中分享关于渔获总量和总价值或其他所需的汇总数据,只要这些信息不透露个体潜水员或处理者的个人详细信息。

Section § 79123

Explanation

当处理商从潜水员那里购买海胆时,他们必须扣除一笔费用,并将其作为信托资金保管,直到按计划支付给委员会。如果处理商没有收取这笔费用,他们仍然要承担责任。同样,如果他们收取了费用但没有交给委员会,潜水员仍然欠这笔钱。

被评估海胆的首次处理商应从其支付给潜水员的款项中扣除评估费,并应作为这些评估费的受托人,直至其按照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给委员会。未能向任何潜水员收取评估费,不免除处理商的责任。此外,处理商未能将收取的潜水员评估费汇交至委员会,不免除潜水员的此项义务。

Section § 791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公司负责某些职责(例如支付或收取评估费)时,公司的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都将承担个人责任。如果公司未能遵守规定,每位董事或高级职员都将对相同的违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

Section § 7912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未按时支付评估费,包括未提交所需记录,他们将对所欠金额处以10%的罚款。此外,他们还必须对任何未付余额每月支付1.5%的利息。

任何未在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任何评估费(包括未按委员会要求提交任何记录)的人,应向委员会支付所确定应付评估费金额10%的罚款,此外,还应按未付余额每月支付百分之一点五的利息。

Section § 79126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没有支付规定的费用,委员会可以要求他们办理担保债券。这份债券作为一种保证,确保他们会按时支付所有未来的费用。委员会将决定债券的详细信息,例如金额和期限。

Section § 791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从事与海胆报告和销售相关的某些不诚实活动属于轻罪。具体来说,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未能提交所需报告,或在被要求时拒绝披露有关海胆交易的信息都是非法的。该法律还禁止篡改或销毁与海胆贸易相关的重要记录。

任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轻罪: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7(a) 故意提交或提供委员会要求的虚假报告、声明或记录,或以任何方式影响海胆的运输和销售,意图逃避缴纳评估费。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7(b) 未能提交或提供委员会要求的报告、声明或记录。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7(c) 从事海胆捕捞或海胆批发或零售贸易时,未能或拒绝应要求向委员会或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提供关于海胆出售给谁或从谁那里收到海胆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出售或收到的数量的信息。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7(d) 隐藏、销毁或篡改本章要求保存的记录。

Section § 791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设立一个程序,供那些认为其决定不公的人进行非正式听证,听证可以在整个委员会面前进行,也可以在为此目的指定的特定委员会面前进行。如果有人不同意委员会的最终决定,他们可以向秘书提出上诉。如果向高级法院提交申请,秘书的决定随后可以由法院审查。

Section § 791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采取各种法律行动,例如收取罚款或停止某些活动,如果有人不遵守与海胆业务相关的规定。法院可以很容易地批准命令来帮助委员会,而无需委员会提供传统的损害证明。如果委员会胜诉,涉案人员在遵守判决之前不能从事任何海胆业务,并且委员会可以收回法律费用。法律案件可以在涉案人员所在地或委员会主要办事处所在地进行。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9(a) 委员会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利用法律或衡平法规定的所有补救措施,以征收评估费和民事罚款,以及获得关于本章及根据本章通过的法规的禁令救济或强制履行。法院应在经核实投诉初步证明具名被告违反了本章或委员会的任何其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评估费)后,向委员会签发任何请求的扣押令或禁令救济。委员会无需提供担保作为签发任何扣押令或禁令救济的条件。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9(b) 扣押令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编第6.5章第4章(自第 (Section 485.010) 条起)签发,但《民事诉讼法》第 (Section 485.010) 条规定的证明不要求。禁令救济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编第7章第3章(自第 (Section 525) 条起)签发,但《民事诉讼法》第 (Sections 526) 和 (527) 条规定的不可弥补损害或法律补救不足的证明不要求。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129(c) 委员会对任何被告作出任何终局判决后,法院应禁止被告从事任何类型的海胆业务,直至完全遵守并履行判决。委员会胜诉后,有权获得任何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实际相关费用的报销。这些诉讼的审判地可以设在被告的住所或营业地,或委员会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委员会只能在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被起诉。

Section § 791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因某项违规行为采取行动,必须在发现该违规行为后的两年内开始。同样,如果有人想对委员会采取行动,他们必须在他们所投诉的事件发生后的两年内进行。

Section § 791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即使本章终止,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职责或责任仍然有效。它不会取消任何违规行为,也不会影响委员会处理这些违规行为的能力。

Section § 7913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可以与渔业和野生动物局局长合作,协助管理和执行本章的规定。这包括收取费用以及分享关于可能受这些规定约束的人员的信息。 委员会还可以就处理与海胆捕捞许可证总费用中200美元部分相关的费用达成协议。如果他们确实达成了这样的协议,他们必须承担渔业和野生动物局提供协助所产生的合理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