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梨”指在本州生产的任何品种的鳄梨,包括交付给加工商加工成任何鳄梨产品的鳄梨。
加州鳄梨委员会定义
Section § 67023
本节将“账簿和记录”定义为与受本章规则管辖的活动相关的任何书面材料,例如文件、合同和信函。
“账簿和记录”指与受本章规定约束的活动相关的事项的账簿、记录、合同、文件、备忘录、文书、信函或其他书面数据。
账簿和记录定义 书面材料 合同
Section § 67028
本节定义了在加利福尼亚州谁被视为鳄梨的“处理商”。处理商是指任何销售、营销或分销其本人生产或获得的鳄梨,或代表生产者营销鳄梨的人。这还包括鳄梨加工商。
如果处理商是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经理等个人需对某些义务承担个人责任。然而,仅建议其他处理商或不处理未经监管鳄梨的零售商的合作社不被视为处理商。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28(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28(a)(1) “处理商”指在本州从事销售、营销或分销其本人生产、购买或从生产者处获得,或代表生产者进行营销的鳄梨的任何人,无论是作为所有者、代理人、雇员、经纪人,还是以其他身份。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28(a)(2) “处理商”还包括任何从事鳄梨加工业务的加工商。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28(b) 当处理商为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时,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董事、高级职员、经理和成员均应以其个人身份被包括在内;根据本章规定,公司处理商或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商可能因未能收取或支付评估款而承担的任何责任,应包括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位个人董事、高级职员、经理或成员的相同责任。
(c)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28(c)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28(c)(1) “处理商”不包括合作议价协会,该协会建议其成员通过指定的处理商销售其鳄梨,且其本身不参与鳄梨的销售。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28(c)(2) “处理商”也不包括零售商,但从任何生产者处购买或获得,或代表任何生产者处理此前未受委员会监管的鳄梨的零售商除外。
鳄梨分销 鳄梨营销 鳄梨加工商
Section § 67034
本节将“市场研究”具体定义为任何与鳄梨销售或库存相关的研究。其核心在于了解鳄梨的销售情况和库存状况。
“市场研究”指与鳄梨的销售或库存相关的任何研究。
市场研究 鳄梨销售 鳄梨库存
Section § 67035
本节为农业目的定义了“销售季”和“财政年度”这两个术语,指从某年11月1日到次年10月31日这段时间。
“销售季”或“财政年度”指从任何一年的11月1日开始,并持续到次年10月最后一日的期间。
销售季 财政年度 11月1日
Section § 67036.5
本节定义了“人”一词,包括个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任何其他类型的商业实体。
“人”指个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
个人 合伙企业 公司
Section § 67037
这项法律规定,“处理器”是指在加州从事鳄梨处理工作的人,其具体工作内容在另一法律条文中有所说明。
“处理器”指在本州内从事第58619节所规定的任何与鳄梨相关的活动的人。
处理器 鳄梨处理 加州鳄梨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