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151

Explanation

在每个营销季节开始前,一个名为“委员会”的专门机构会为即将买卖的葡萄设定一项费用。葡萄种植者(生产者)和酿酒商(酿酒人)都必须支付这项费用。这项费用不得超过他们买卖葡萄总价值的1%。如果种植者以固定价格出售葡萄,那么该价格将被视为计算费用的葡萄价值。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151(a) 在每个营销季节开始之前或在此之后尽快,委员会应确定该营销季节的评估费率。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151(b) 评估费率对生产者和酿酒商应相同。生产者的评估费率不得超过生产者向酿酒商销售的酿酒葡萄总美元价值的1%。酿酒商的评估费率不得超过酿酒商从生产者处获得的酿酒葡萄总美元价值的1%。如果生产者以指定金额进行善意销售酿酒葡萄,则该金额的总美元数即为酿酒葡萄的总美元价值。

Section § 7415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酿酒葡萄生产商,或者既是生产商也酿酒,并且在销售季保留了加工后的酿酒葡萄的所有权,那么您需要支付两项评估费:一项是生产商评估费,一项是酿酒师评估费。

您应支付的金额是根据您所在区域的“每吨加权平均生产商回报”来确定的。这些信息可以在部门发布的最新《最终葡萄压榨报告》中找到。

任何生产商,或同时也是酿酒师的生产商,凡签订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安排其酿酒葡萄加工,并在销售季保留加工产品所有权的,均应支付生产商评估费和酿酒师评估费。由部门每年为当前销售季发布的最新《最终葡萄压榨报告》中公布的各区“每吨加权平均生产商回报”,应作为确定产品总美元价值和评估费的依据。

Section § 741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种植酿酒葡萄仅供个人使用,或者在家酿酒仅供个人使用,你就不受本章规定的约束。但是,你需要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宣誓书(一份经过宣誓的声明),解释你如何使用这些酿酒葡萄。委员会将决定你的声明是否符合豁免条件。

Section § 74154

Explanation
凡是受本法律管辖的葡萄酒生产者或酿酒商,都必须详细准确地记录他们的所有活动。这些记录应该简单明了,并包含委员会要求的所有信息。生产者和酿酒商必须将这些记录保存至少两年,并且如果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他们必须允许委员会检查这些记录。

Section § 741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或主任从生产商或酿酒商那里收集到的任何私人信息,以及识别生产商和酿酒商的名单,都是保密的,不能分享,除非法庭要求。但是,委员会可以分享某些信息,比如发货量、商品价值、财务和销售报告,以及汇总的库存详情,只要这些信息不识别单个的生产商或酿酒商。

委员会或主任从生产商或酿酒商处获得的所有专有信息,以及委员会或主任持有的所有生产商和酿酒商名单,均属保密信息,除司法程序要求外,不得披露。关于发货量、商品价值以及向政府机构报告所需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交给委员会的财务报告或汇总销售和库存信息;以及委员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不包括单个生产商或酿酒商的信息),委员会可以披露。

Section § 741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征收的评估费是被评估人的个人债务,这意味着他们个人有责任支付这笔费用。评估金额必须按照委员会设定的时间表支付。如果酿酒商未能向生产商收取这笔评估费,这并不能免除酿酒商的责任,也不能解除生产商支付的义务。

Section § 7415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没有按照委员会的要求及时提交申报表或支付评估款项,他们将不得不支付评估款项金额10%的罚款。此外,他们仍欠的任何余额还将每月产生1.5%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