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6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酿酒商在1990年6月30日前进行投票,以决定某一套特定法规是否应继续执行。该决定取决于至少40%的酿酒商参与投票。本章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重新获得批准:一是65%或以上投票酿酒商投赞成票,且他们代表了大部分加工的酿酒葡萄;二是多数投票者批准,且他们控制了65%或以上加工的酿酒葡萄。如果投票结果是赞成,这些规定将继续有效。如果不是,它们将在当前营销季结束后终止,并且投票不需要任何财务担保。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1(a) 在1990年6月30日或之前,委员会应促使在酿酒商中进行一次全民投票,以第74622条规定的方式,决定本章是否应重新批准并继续生效。在决定本章是否重新批准时,主管应认定主管所确立名单上的酿酒商总数中至少有40%参与了全民投票,并且以下任一情况已经发生: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1(a)(1) 在全民投票中投票的酿酒商中有65%或以上投票赞成本章,且如此投票的酿酒商在前一个营销季加工的酿酒葡萄量占所有参与全民投票的酿酒商加工总量的多数。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1(a)(2) 在全民投票中投票的酿酒商中多数投票赞成本章,且如此投票的酿酒商在前一个营销季加工的酿酒葡萄量占所有参与全民投票的酿酒商加工总量的65%或以上。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1(b) 如果主管认定已获得赞成票以继续委员会运作,他或她应予以证明,并且本章或其适当部分应继续有效。如果主管认定未获得赞成票,他或她应予以证明并宣布本章的运作在营销季结束后暂停。任何此类全民投票均无需保证金或担保。

Section § 7469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在1990年6月30日之前成功举行了一次投票,那么此后每五年将再次举行一次投票。如果因为行业内有人提出请求而举行了投票,那么下一次预定的投票将在该次因请求而举行的投票之后五年进行。所有这些都将遵循本条中提到的具体程序。

在1990年6月30日之前举行一次有利的公民投票之后,委员会应此后每五年举行一次公民投票,除非因根据本条规定提出的请愿而举行公民投票。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投票应在行业请愿的公民投票之后,根据本条规定的程序,每五年举行一次。

Section § 7469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如何暂停与酿酒葡萄加工相关的某个章节。首先,如果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成员认为该章节未能达到其目的,他们可以向主管建议暂停。酿酒商也可以通过请愿来暂停,需要有20%的酿酒商(这些酿酒商在上一个季节加工了至少20%的酿酒葡萄)签署请愿书。请愿书提交后,主管将举行听证会,然后可以在所有酿酒商中进行一次投票,称为全民投票。要暂停该章节,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要么65%或更多的投票酿酒商赞成暂停,并且他们加工了大部分酿酒葡萄;要么大多数投票酿酒商赞成暂停,并且他们加工了至少65%的酿酒葡萄。最后,至少40%的酿酒商必须参与投票,投票结果才有效。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3(a) 经委员会三分之二投票认定本章未能实现其声明宗旨,委员会可向主管建议暂停本章。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3(b) 或者,可向主管请愿暂停本章。请愿书应由按数量计算的20%的酿酒商签署,这些酿酒商在上一个营销季加工的酿酒葡萄量不少于20%。主管在收到请愿书后应就此举行听证会。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3(c) 主管在收到委员会暂停本章的建议后,应;或者在就暂停本章的请愿举行听证会后,可;在酿酒商中举行全民投票,以决定是否暂停委员会。但是,主管不得因请愿而举行全民投票,除非请愿人通过证据证明本章未能实现其声明宗旨。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3(d) 主管应设定全民投票期,该投票期不得少于10天,也不得多于60天。主管可规定为进行全民投票可能需要的额外程序。全民投票期结束后,主管应统计在此期间提交的选票。如果主管确定的名单中至少有40%的酿酒商参与全民投票,主管应暂停本章,如果他或她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发生: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3(d)(1) 参与全民投票的酿酒商中,65%或以上投票赞成暂停;且这些投票赞成的酿酒商加工的酿酒葡萄总量,占所有参与全民投票的酿酒商在上一个营销季加工的酿酒葡萄总量的多数。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3(d)(2) 参与全民投票的酿酒商中,多数投票赞成暂停;且这些投票赞成的酿酒商加工的酿酒葡萄总量,占所有参与全民投票的酿酒商在上一个营销季加工的酿酒葡萄总量的65%或以上。

Section § 7469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负责监管某个营销季的委员会如何被终止。如果90天内,超过一半的合格酿酒商(他们加工的产品至少占总产量的一半)书面请求终止,局长将终止该委员会。发起请求的人必须提交适当的通知,以表明请求何时开始。一旦请求提交给局长,个人就不能再撤回他们的名字。请愿书的签名无需都在一张纸上,但必须包含营业地址,并且签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收集。请愿书必须包含一份意向通知。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4(a) 如果局长发现,在90天内,至少51%的直接受影响的合格酿酒商(其加工的产品产量至少占总产量的51%)书面请求终止,则局长应在当前营销季结束时终止该委员会。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4(b) 提出请求的人应以能够确定请求发起日期的方式向局长提交书面通知。任何人在请求提交给局长之前,可以从请求终止的请愿书中撤回其姓名。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4(c) 请求终止的请愿书上的签名无需全部附在一张纸上。每位签署请愿书的人应附上其签名和营业地址。如果未提供营业地址,则应提供营业地点名称,以便迅速确定其位置。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694(d) 请愿书应附有意向通知的副本。签名应在本节规定的时限内获得。

Section § 74695

Explanation

本章暂停后,委员会必须结束其活动。扣除结束费用后的任何剩余资金,应返还给上一季缴纳评估费的人。如果退款金额过小,无法计算和返还,这笔钱应拨给由加利福尼亚大学、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其他州机构或与本章目标相关的联邦机构开展的相关项目。如果找不到合适的项目,资金将作为无人认领的资金缴入州金库。

在本章暂停生效之日后,委员会的运作应予终止,委员会持有的所有剩余资金,在无需用于支付终止和结束委员会的费用后,应按比例返还给在紧接前一个营销季被征收评估费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委员会发现如此可返还的金额过小,以至于计算和汇寄按比例退款给这些人不切实际,则任何资金应支付给由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其他州机构或联邦机构开展的、旨在实现本章宗旨的适当项目。如果没有此类项目,资金应作为无人认领的信托资金缴入州金库。

Section § 74696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本章暂停,委员会必须向所有受影响的酿酒商发送暂停通知。这些酿酒商是委员会已存档其联系信息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