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63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如何设定苹果生产者每年必须支付的费用(或征费)。委员会在每年7月1日或此后尽快,确定即将到来的销售年度的这项费用。

这项费用在1994-95年度开始时是每磅苹果0.0025美元,此后最高可增至每磅0.0075美元,除非委员会和苹果生产者都批准更高的金额。

生产者直接承担这项费用,经手人会从支付给生产者的款项中扣除,然后转交给委员会。

如果需要更高的费用,必须通过涉及委员会和符合条件的生产者的特定程序进行批准。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5630(a) 委员会应在每年7月1日前或此后尽快确定该销售年度的征费。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5630(b) 在1994-95销售年度期间,征费应为每磅用于鲜食销售的苹果四分之一美分 ($0.0025)。此后,征费不得超过每磅用于鲜食销售的苹果四分之三美分 ($0.0075),除非(d)款另有规定。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5630(c) 本节规定的征费应向生产者征收。经手人应从其支付给生产者的款项中扣除征费,并且是这些资金的受托人,直到它们在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支付给委员会。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5630(d) 除非委员会多数成员和符合条件的生产者根据第75612节规定的程序批准更高的费用,否则不得征收超过(b)款规定金额的征费。

Section § 756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不适用于每年种植不超过 40,000 磅苹果的生产者,或为个人使用或观赏目的种植苹果的生产者。已支付评估费的生产者,如果能证明自己不受这项法律的约束,可以申请退款。

本章不适用于每年生产不超过 40,000 磅苹果的生产者,以及为生产者家庭自用而非商业目的的生产,或树木仅用于观赏目的的情况。已被征收评估费的生产者,可以在支付款项的任何销售季结束后,申请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生产者能够向委员会证明其不受本章约束,并使委员会满意,委员会应退还这些款项。

Section § 756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所有处理苹果的人保存他们经手的所有苹果的详细准确记录。这些记录必须包含市场价格和生产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应保存两年,并应在委员会要求时提供检查。

每一位经营者都应保存所有经手处理的苹果的完整准确记录。这些记录应采用简明形式,并包含委员会规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其苹果被包装或销售的生产者的姓名和地址。这些记录应由经营者保存两年,并应在委员会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书面要求时,在任何合理时间提供并提交检查。

Section § 7563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委员会或秘书从生产者或经营者处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都必须保密。只有在法律案件中法院命令要求时,才能分享这些信息。

然而,如果委员会分享的货运量、产品价值和其他财务数据不透露单个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则委员会可以分享这些总体信息。这些数据可以包含在提交给政府机构的报告和财务文件中。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5633(a) 委员会或秘书从生产者或经营者处获得的所有专有信息均属保密信息,除司法程序中根据法院命令要求外,不得披露。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5633(b) 委员会可以披露货运量信息、产品价值以及政府机构报告、提交给委员会的财务报告或汇总销售和库存信息所需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委员会要求的仅提供总计但不包含生产者或经营者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75634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生产者,并且根据本章规定向你收取了一笔评估费,那么你个人有责任支付这笔债务。

Section § 75635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处理商需自行向委员会支付评估费。即使处理商未能向他人收取评估费,他们仍需支付。这也不免除生产者支付评估费的义务。

Section § 75636

Explanation
如果生产者或处理者未能按时向委员会缴纳应付款项,他们将不得不支付所欠金额10%的罚款。除此之外,他们未支付的款项还将每月产生1.5%的利息。如果有人持续不支付,委员会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一份担保债券,这就像一份财务担保,以确保他们将来会支付所欠款项。

Section § 756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家公司参与生产或处理,其所有董事和高级职员都对遵守规定负有个人责任,例如支付或收取评估费。如果公司违反规定,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都可能承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