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苹果委员会委员会职权与职责
Section § 75582
本法律条文规定,委员会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执行本章法律所需的规则和程序。这包括制定关于如何处理针对委员会根据这些规章或程序所采取的行动而提出的上诉的规则。
Section § 75584
本节允许委员会选择其领导人,例如主席和副主席,以及其需要的任何其他负责人。这些负责人由委员会自身赋予权力和职责。
Section § 75585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雇佣一名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以及其他必要人员,包括法律顾问,以帮助履行其职责。委员会还可以使用管理公司或州或联邦机构的工作人员。如果任何受雇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本章规定,秘书可以告知委员会并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如果委员会未能充分处理该问题,秘书有权暂停或解雇相关人员。
Section § 75587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设立委员会,就履行其职责提供建议。这些委员会可以由委员会成员和非成员组成。
Section § 75588
本节允许委员会处理其财务和运营职责。它可以设立办事处、花钱、签订合同、承担财务义务,甚至在收到预期资金之前借款。委员会还可以报销生产者在委员会最初成立时所产生的费用。允许这些行动是为了确保委员会能够有效管理和执行本章所规定的职责。
Section § 75589
Section § 75590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与州、联邦和国际机构分享信息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谈判,以解决与本特定章节相关的问题。
Section § 75598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和秘书对本章所涵盖的所有人员名单保密,除非法律案件中的法院命令要求披露。
Section § 75601
Section § 75602
这项法律旨在通过允许委员会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并与相关方共享,以防止加利福尼亚州苹果产业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共享的信息将基于实际销售数据,报告这些数据的经销商身份必须保密,但行业总计和平均值除外。
收集和共享此信息的程序需要秘书的批准。
Section § 75603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设立一个有机苹果生产和加工的认证项目,以确保不使用禁用物质。这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对有机苹果的信任。该项目的程序需要秘书的批准。
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他们的身份可以向公众以及各州和联邦机构披露。此外,委员会必须向秘书偿还与此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