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141

Explanation

每年4月20日前,一个委员会必须设定樱桃的销售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每18磅鲜食运输樱桃容器15美分,或每磅加工樱桃0.3美分。如果委员会想收取更多费用,需要获得生产者的批准。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41(a) 委员会应不迟于每年4月20日,确定下一个销售季的征收额,该征收额不得超过每18磅鲜食运输樱桃容器十五美分 ($0.15) 或其等效体积,或每磅加工樱桃千分之三美分 ($0.003)。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41(b) 超过 (a) 款规定金额的费用,仅在经生产者根据第76112条批准后方可收取。

Section § 761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樱桃是供个人使用、观赏用途,或者由不被视为商业生产者的人在面积为一英亩或更小的土地上种植,那么樱桃种植者不必遵守某些规定。但是,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符合豁免条件,他们必须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声明,确认这项豁免。

Section § 761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加工、运输或处理樱桃的人,必须保存所有经手樱桃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需要包括生产者的姓名以及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详细信息。这些记录应保存两年,并且在委员会书面要求时必须可供检查。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43(a) 每个加工商、运输商和种植者兼经销商应保存其加工、运输或作为种植者兼经销商处理的所有樱桃的完整准确记录,并注明加工、运输或处理的樱桃的生产者姓名。这些记录应采用简明形式,并包含委员会规定的任何信息。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43(b) 这些记录应由加工商、运输商或种植者兼经销商保存两年,并应在委员会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书面要求时,在任何合理时间提供并提交检查。

Section § 761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或负责人从生产者、加工商、托运人或种植者兼经销商那里获得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都不能与他人分享,除非法庭要求。但是,像出货量、作物价值等总体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统计信息可以与委员会分享,只要这些信息不包含单个企业的具体细节,除非这些企业主动要求获取汇总信息。

委员会或主任从生产者、加工商、托运人或种植者兼经销商处获得的所有专有信息均属保密信息,除司法程序要求外,不得披露。出货量信息、作物价值以及提交给政府机构的报告、提交给委员会的财务报告或汇总销售和库存信息所需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加工商、托运人或种植者兼经销商要求委员会整体接收的任何其他此类信息(不包括单个加工商、托运人或种植者兼经销商的信息),可以向委员会披露。

Section § 7614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对樱桃生产者征收一项费用。首次购买或加工樱桃的一方必须从支付给生产者的款项中扣除这笔费用。他们将这笔钱作为信托资金持有,直到按照委员会设定的指导方针将其转交给委员会。

Section § 761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工商、运输商和种植商兼经销商必须支付他们收取的评估费,即使他们未能从生产者那里收取这些费用。如果他们没有收取评估费,他们仍然有责任支付这笔费用。

Section § 7614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根据本章征收一项评估费(这基本上是一种收费或费用),那么它被视为每一位被收费的生产者的个人债务。即使加工商、运输商或种植者兼经销商没有收取这笔费用,生产者仍然有责任支付这笔费用。

Section § 76148

Explanation
如果您生产、加工、运输或经营农产品,并且没有按时提交申报表或支付所需费用,您将不得不支付罚款。这笔罚款是您所欠金额的10%,此外,每月还会按剩余未付款项收取1.5%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