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龙舌兰委员会实施和投票程序
Section § 79961
这项法律要求秘书在委员会倡议者提出请求后90天内,制定一份有资格就委员会实施情况进行投票的龙舌兰种植者和加工者名单。为协助此项工作,倡议者需要提供一份种植者和加工者名单。种植者必须提交他们的姓名、地址和种植面积;加工者必须提交他们的姓名、他们接收龙舌兰的种植者的地址,以及上个季节支付的重量。这些信息必须在收到书面请求后的10天内发送给秘书。
如果种植者或加工者不在名单上,他们可以通过向秘书提交一份签署声明来将自己的名字加入名单。然而,不在名单上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免除根据本章规定支付所需的评估费。
Section § 79962
这项法律旨在加州设立一个关于龙舌兰种植和加工的委员会。要设立该委员会,公投投票必须满足特定条件。首先,至少40%的龙舌兰种植者和40%的加工者需要参与投票。其次,对于种植者而言,要么65%的投票者赞成且他们种植了上一季大部分的龙舌兰,要么简单多数投票者赞成且他们种植了上一季至少65%的龙舌兰。同样地,对于加工者而言,要么65%的投票者赞成且他们加工了上一季大部分的龙舌兰,要么简单多数投票者赞成且他们加工了上一季至少65%的龙舌兰。
Section § 79963
Section § 79967
本法律条文概述了提名和选举委员会董事会成员的程序。最初,秘书负责联系种植者和加工者以组建董事会。在首次选举或任命之后,未来的成员将根据现任董事会制定并经秘书批准的程序选出。
Section § 79968
在举行全民投票之前,提议设立新委员会的人必须向秘书交一笔钱。这笔钱用于支付组织投票的费用。如果有剩余的钱,将退还给最初提供这笔钱的人。一旦委员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可以向倡议者偿还最初的存款以及他们在启动委员会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