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9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鲑鱼捕捞费用的收取方式以及谁负责支付这些费用。具体而言,它要求出售鲑鱼的渔民必须按每磅鲑鱼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由持牌的鱼类接收者收取,然后汇交给指定的秘书。同样规则也适用于直接向消费者出售鲑鱼的渔民,如果涉及处理商,他们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负责处理鲑鱼的处理商,也必须支付他们接收的鲑鱼以及他们自己捕捞和加工的鲑鱼的费用。这些费用也都会汇交给负责的秘书。

依照本章开展的各项计划和活动的管理应按以下方式供资: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0(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0(a)(1) 每一位将鲑鱼出售给根据《渔猎法典》第8033条规定须持有鱼类接收者执照的任何人的渔民,应就其捕获并出售给该鱼类接收者的每磅或不足一磅的鲑鱼,支付第76902条和第76905条规定的费用。该费用应由任何持有鱼类接收执照并购买鲑鱼的人向渔民收取,并汇交秘书。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0(a)(2) 每一位根据《渔猎法典》第8033.5条规定持有执照并向最终消费者出售鲑鱼的渔民,应支付第 (1) 款规定的费用;如果处理商已根据第9.5条(自第76961条起)受本章管辖,则还应就其捕获并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每磅或不足一磅的鲑鱼,支付 (b) 款第 (1) 项规定的费用。该费用应由渔民汇交秘书。
(b)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0(b)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0(b)(1) 每一位根据第9.5条(自第76961条起)受本章管辖的处理商,应就其从渔民处接收的每磅或不足一磅的鲑鱼,支付第76902条和第76905条规定的费用。该费用应由处理商汇交秘书。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0(b)(2) 每一位根据第9.5条(自第76961条起)受本章管辖的处理商,应支付第 (1) 款规定的费用,并应就其在从事商业渔民活动时为自身加工或销售而捕获的每磅或不足一磅的鲑鱼,支付 (a) 款第 (1) 项规定的费用。该费用应由处理商汇交秘书。

Section § 7690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州三文鱼捕捞行业的某些人员必须缴纳特定费用。具体而言,任何持有鱼类接收者执照并从商业渔民处接收三文鱼的人,以及任何直接向消费者出售三文鱼的商业渔民,都必须缴纳这些费用。

依照《渔猎法典》第8041条的规定,以下人员应向秘书缴纳第76900条(a)款所要求的费用: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1(a) 任何根据《渔猎法典》第8033条规定须持有鱼类接收者执照,并从从事商业捕鱼活动的人员处在本州接收三文鱼的人员。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1(b) 任何根据《渔猎法典》第8033.5条获得执照,并向最终消费者出售三文鱼的商业渔民。

Section § 769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所有向渔民收取费用或作为处理商支付费用的人,必须保存所有与费用相关的交易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必须包含特定信息,必须保存三年,并且必须随时可供秘书或其代理人查阅。

秘书通过检查这些记录获得的任何信息都是保密的,不能分享,除非法院在听证后下令要求披露。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1.5(a) 依照本章规定须向渔民收取费用或作为处理商支付费用的每个人,均应保存所有应缴费交易的完整准确记录。这些记录应包含秘书就费用收取所要求的任何信息,应保存三年,并应在秘书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要求时立即提供查阅。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1.5(b) 秘书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通过检查或审计记录获得的任何信息均应保密,不得披露,除非在司法程序中经听证后由法院命令要求披露。

Section § 769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说明了如何计算上岸三文鱼的费用。费用金额的计算方式是,将三文鱼的重量乘以每磅两美分。如果上岸的三文鱼已经清理和去脏,你需要先将它的重量增加10%,以估算出鱼的原始原条重量,然后用这个估算出的重量来计算费用。

除非第76905条另有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应缴的费用金额,应通过将三文鱼的原条重量乘以两美分($0.02)来确定。为了确定上岸三文鱼的原条重量,对于以去脏状态上岸的三文鱼重量,应适用10%的换算系数。

Section § 769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特定的费用必须在每个月结束后60天内支付给秘书。如果这些费用没有按时支付,部门将采用与追缴未支付的销售和使用税相同的程序来收取逾期款项。简单来说,在月底后的第60天,这些费用就被视为逾期,并且可能会启动类似于税款征收的催收程序。

本条规定的费用应在每个月最后一天后的60天内每月向秘书支付。如果费用在到期月份后的60天内未支付,秘书应按照《税收和税务法典》第二编第一部分第5章(第6451条及后续条款)中规定的销售和使用税征收程序收取所欠款项,在适用范围内,并且为了这些目的,“委员会”指部门,“税款到期应付之日”指费用到期月份后的第60天。

Section § 7690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渔猎法典》中关于处理费用多付索赔的某些条款也适用于此处。在此背景下,“部门”指的是食品和农业部,“着陆费”指的是本节中讨论的特定费用。

《渔猎法典》第8058条至第8070条(含)适用于向秘书提出的费用多付索赔。就本条而言,在这些条文中使用的“部门”一词,指食品和农业部,“着陆费”指根据本条规定征收的费用。

Section § 76904.5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秘书与渔业和野生动物局局长合作,以帮助管理和执行本章的规定。如果他们达成协议,秘书必须向渔业和野生动物局支付任何相关的行政开支。

Section § 76905

Explanation

理事会成立一年后,且不早于1990年鲑鱼捕捞季,理事会可以向秘书建议增加费用,超过目前每磅鲑鱼两美分的标准。这种增加有助于资助他们履行职责。在考虑增加费用时,他们会审视各种因素,例如他们的预算、某些条款规定的成本、鲑鱼价格以及其他来源的费用。他们还必须与营销团体进行沟通。如果他们提议的费用超过每磅七美分,他们必须在注册的行业人员中进行投票。未经理事会多数投票同意,任何费用上涨都不能发生。

理事会成立一年后,且不早于1990年商业鲑鱼捕捞季,理事会可向秘书建议增加超过第76902条规定的每磅两美分($0.02)的费用,以便理事会履行本章规定的职责。理事会应考虑理事会预算、根据第6条(第76800条起)和第7条(第76850条起)开展活动的资金,以及鲑鱼的市场价格、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征收的卸货费、营销协会收取的评估费,以及影响鲑鱼渔业经济的任何其他相关因素。理事会在决定增加费用时,应咨询营销协会,如果建议的增幅超过每磅鲑鱼七美分($0.07),理事会应根据第9条(第76950条起)以及(如适用)第9.5条(第76961条起)建立的秘书名单上的人员进行投票。未经理事会投票成员多数批准,秘书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Section § 7690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根据本章收取的资金应如何处理。这些资金必须存入银行或其他经批准的机构,仅用于理事会和秘书职责相关的开支,并遵循特定的审计标准。这些支出不受通常适用于州支出的某些政府法典条款的约束。所有支出必须每两年至少审计一次。审计可以通过聘请注册会计师、持有有效执照的公共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或与财政部达成协议来完成。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6(a) 秘书根据本章收到的所有款项,应存入任何经财政总监批准的银行或其他存款机构,仅用于本章目的,并仅由秘书或理事会用于理事会和秘书执行本章所产生的必要开支,包括本节所载审计要求产生的开支。如此收取的款项应按照秘书规定的适当审计条例进行存放和支付。该款项的支出免受《政府法典》第925.6节和第16304节的约束。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6(b) 理事会和秘书的所有支出应至少每两年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审计: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6(b)(1) 通过与注册会计师签订合同。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6(b)(2) 通过与持有加利福尼亚州会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执照的公共会计师签订合同。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6(b)(3) 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906(b)(4) 通过与财政部达成协议。

Section § 769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根据第 76906 节存入的资金,由财务长或理事会投资于某些政府证券或存入银行。这些投资应像其他州财政资金一样处理。这笔资金也可以与其他符合投资条件的资金混合。这些投资产生的任何利润都将汇给理事会。财务长可以从这笔利润中扣除费用,或者向理事会收取管理这些投资的相关费用。

依照第 76906 节存入的资金,可由财务长或理事会投资和再投资于《政府法典》第二编第四部第二章第三节第一条(自第 16430 节开始)所述的任何证券,或按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四部第二章第四节(自第 16500 节开始)的规定存入保管机构,并以与州财政资金相同的方式处理。为此目的,该资金也可与秘书根据第 58939 节确定可用于投资的资金合并。财务长进行投资、再投资或存款所获得的任何增值应汇给理事会。财务长可从汇款中扣除执行本节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或向理事会收取费用,理事会应从根据本章为其收取的资金中支付这些费用。

Section § 769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秘书必须制定一份年度预算,详细说明为履行职责所需的各项开支。在编制这份预算时,秘书必须与理事会进行协商。此外,秘书每年还需向理事会提交一份详细报告,说明其在本章规定下的实际支出情况。

Section § 769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秘书接受资金,以支付实施本章所需的初始费用。之后,秘书必须使用根据本条获得的资金,偿还那些提供资金的人。

Section § 76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秘书接受捐赠,以支持本章的目标。如果捐赠人提出要求,他们的捐款必须单独存放,并专门用于理事会。